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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Her Shoes》第六章:言情小說裡無可挑剔的男一
午休時間,工人們三三兩兩坐在倉庫角落,埋頭對付著便當。

不同於白領,海運公司對工人通常管午飯。

主要是因為他們多算時薪,裝船卸貨又有時限,統一放飯省時,工頭管理起來也方便。

我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避開眾人視線,閃身走到離我最近的工具架旁。

這倒不難,畢竟大家都在專心「幹飯」,沒人會注意工具架。

我左手抄起榔頭,右手拿了把碩大的螺絲起子,剛一轉身,正好跟一個走進來的工人打了個照面。

略挑的眉毛,微張的嘴……還真巧,又是阿全大哥。

他顯然認出了我,目光落在我手中的「贓物」上,滿臉疑惑。

這兩天我想幹壞事回回被他撞個正著,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臉上一陣紅一陣白,尷尬地開口道:「那個……我打算去把五樓的鎖也撬一下……」

「五樓?為、為什麼啊?」他愣愣地問。

我只能實話實說:「五樓沒人住。小梅……我女兒去那裡洗澡比較方便。」

我本以為這已經夠丟臉了,沒想到現實還能讓我更窘迫。

「咕嚕嚕——」

這時候,我的肚子終於因為飢餓,不爭氣地叫了出來。

那聲音在兩人的沉默間顯得格外清脆。

我雙頰一陣燥熱,打從出娘胎就沒這麼難堪過。

阿全大哥倒是厚道,他沒笑我,而是伸出手道:「你先去吃、吃飯啦!等下我、我來撬。」

「這太麻煩大哥了……」我小聲推辭。

我的婉拒除了不太好意思三番兩次麻煩大哥,主要是因為我沒錢吃午飯,要填肚子只能等晚上去夜市碰運氣。

現在找點事做,比乾熬飢餓要好過些。

阿全大哥卻搖搖頭,堅持道:「不、不麻煩。你去照顧妹妹。我力氣大,順、順手的事。」

看著他那塊比我腰還粗的壯碩手臂,我完全不懷疑他這句話的真實性。

撬鎖畢竟不合規矩,我怕耽擱下去會被發現,便不再推託,將工具交還給他。

對著他深深一鞠躬,我感謝道:「真的是太謝謝你了,阿全大哥。」

他把工具放回架子上,然後示意我先等一下。

我有些納悶,只見他快步跑向外面,沒多久竟拎著一個保麗龍便當盒回來。

將便當塞到我手裡,大哥解釋道:「阿勇今天去基隆碼頭,這便、便當沒人吃,別、別浪費。」

我一聞到便當的菜香,整個人的理智都跑了一半,只能死命止住快要流出來的口水,喉嚨緊縮得連話都說不出來,用著看恩公的眼神看向大哥。

我相信我的感謝都在眼神裡了。

我的失態大概嚇到了大哥,他愣了愣,隨即揮揮手催促我快走。

我也乖乖聽話,抱著這溫熱的救贖跑回宿舍。

便當裡有排骨、滷蛋和炒青菜。

食物中毒後不能吃太油膩,我選了些清淡的部分先餵小梅。

可惜大病初癒的她沒什麼胃口,我連哄帶騙也只能讓她吃下三分之一,剩下的則全進了我的肚子。

人間美味啊!這絕對是我這輩子吃過最美味的排骨飯!

即便是吃飽後,我對大哥的感激也分毫不減。

我暗暗發誓,等下周發薪水,一定要買條菸、買瓶好酒,好好謝謝這位老好人。

常言道,逆境之後必有轉機。

就在這天下午,我收到了劉安平的回信。

不愧是言情小說裡無可挑剔的男一。

他的信中對我的遭遇滿是憐惜,字裡行間透著濃濃的心疼。

他不斷鼓勵我,要我不要在意世俗眼光,說離婚在國外早已不是稀罕事,要我堅強地走下去,千萬別委屈了自己。

也勸我別擔心小梅,說孩子長大後一定會理解我的。

我畢竟是現代靈魂,對離婚這件事沒林娟那般糾結,卻還是被他給感動到了。

就他這個性,放在現代也是個妥妥的三觀端正好男人!

信末,他提到已經著手處理回國的事宜,並給了一個準確的日期。

算算日子,大概就在我發薪後的幾天。

我知道在這個年代,遠在美國的他要越洋贊助並非易事,他能迅速決定回國,已經是非常有行動力了。

但這也代表著發薪前的難關,我還得靠自己挺過去。

遠水終究救不了近火,看來是我天真了。

這幾天的饅頭泡麵日子,還得繼續。

【我只想跟劉安平綁定】

晚飯前,我打算先帶小梅洗個熱水澡,再回來泡麵給她吃。

我順著防火梯先爬上五樓,發現鎖頭果然已經被阿全大哥撬開了。

然而更讓我意外的是,五樓門把上竟掛著一袋熱騰騰的肉包。

四個大肉包,在微冷的傍晚還散發著暖烘烘的香氣。

看來今天中午我在倉庫的那副「餓死鬼投胎」樣,已經把我的處境徹底暴露在阿全大哥面前了。

肉包還有餘溫,大哥應該沒走遠,我往下探了探頭,卻沒看見人影,不由得陷入了沉思。

雖說這時代的人心思單純,大哥此舉或許只是出於同情,但萬一他對我有意思呢?

我可是鐵了心要走「劉安平主線」的人。

為了避開那個原本會帶林娟脫離苦海的男二號,我好不容易才憑著自己的狠勁離開周大雄,要是又惹來一筆新的桃花債,不是本末倒置嗎?

可惜沒抓到現行,如今跑去還肉包只會引來一陣推託。

萬一拉扯間再來個言情小說最愛的「意外肢體接觸」,我這就是自己挖坑往裡跳。

雖說大哥人確實不錯,但跟劉安平比起來,那就是「腳踏車比法拉利」!

記憶中,劉安平後來可是當上了大醫院院長,市中心還有豪宅!

傻子也知道該選誰。

就在這時,一些屬於林娟的陳年記憶突然湧入我的腦海。

那應該是國中時的事。

林娟因為林家重男輕女的偏心而受了委屈,劉安平正在安慰她。

腦海中的劉安平,眉清目秀,膚白若脂,他蹲下身子,一臉關切地看著我。

即便是在回憶裡,那雙大長腿還是看得我一陣心跳加速。

「小娟,越是這種時候,你越該振作起來。」他低聲在我耳邊說,語氣要深情有性感,「你的價值,不需要別人認同。」

回憶裡的我也真是柔弱,哭哭啼啼地回道:「但是……我可能唸不了高中了。憑什麼啊……」

原來是林家不想出錢供她升學。

「怕什麼?你成績這麼好,還怕拿不到助學金?」劉安平看著我,「只要不花他們的錢,就誰也阻攔不了你求學!」

「萬一我沒考好呢?萬一他們就是不讓我去考試呢?」

劉安平笑了,那笑容像陽光一樣燦爛,說道:「相信自己,你可以的!有我在,就算他們把你鎖在家裡不讓你出門,你也能爬窗出來。」

露出了一個可以拿來當電影海報的深情臉,他接著說道:「我會等在窗外。你只要跳下來,我就會接住你。」

在那一刻,劉安平簡直像個閃閃發光的白馬王子。

即便我不怎麼戀愛腦,也很難不動心。

我不知道林娟當年有沒有真的跳窗,但她確實有讀到大學畢業。

若是沒有劉安平,想必她會像那個年代眾多被犧牲的女孩一樣,沒學歷、沒能力,終生都只是一塊被別人拿來鋪路的墊腳石。

雖然只看到了片段,這段回憶卻更加鞏固了我選擇「劉安平」結局的決心。

看來得找個辦法斬斷大哥這份不該萌芽的感情。

但這肉包,今天還是能收下的。

第二天,我特地提早起床守株待兔。

果不其然,在七點多的時候,防火梯那邊傳來了細碎的聲響。

我一個箭步衝出去,立刻將手上提著飯糰和豆漿的阿全大哥逮個正著。

他嚇了一跳,眨了眨眼,臉瞬間「刷!」地變紅。

即便知道被我看見了,他第一反應還是想把早餐往身後藏。

我嘆了口氣,看來他對我還真有點意思。

不怪他,林娟這副眉眼間自帶柔弱的長相,任誰來看都是一朵惹人憐愛的悲情小白花。

可惜了,我這朵花只想跟劉安平綁定,還是死結、解不開的那種。

「大哥,我知道你是好意,但以後還是別這麼照顧我們了。」我開門見山道。

大哥尷尬地摸摸鼻子,想解釋卻又說不出半個字。

「你能幫我保守小梅的秘密,已經是天大的恩情了。」我認真地看著他,「我之前說沒男人,是還在跑離婚流程的意思。這些好意,我還不了,也沒有坦然接受的立場。」

大哥點了點頭,臉色紅轉黑、黑轉白,像跑馬燈似的精彩。

不忍心讓他窘迫太久,我點到為止地補充道:「還有幾天就發薪水了,到時候我們日子會好過些,大哥就別擔心我們了。」

大哥卻還是把手裡的東西塞進我懷裡,羞澀又堅持地說道:「買、買都買了。你不要,就、就給妹妹吃。」

說完,不等我回應,他就像逃命似地匆忙跑下樓了。

我只能對著他的背影喊道:「以後就別再買了!」

我知道他聽懂了。

在八零年代,跟人妻有牽扯可不是一件小事。

是能坐牢的。

【滿臉的訝異與理解不能】

接下來的幾天,阿全大哥果然沒再找過我,看來我那天的話奏效了。

靠著泡麵以及公司辦公室偶爾招待客人剩下的餅乾,我跟小梅總算撐到了發薪日。

一拿到薪水,我二話不說帶小梅去夜市痛快地吃了一頓好的。

回程時,我去雜貨店買了一條長壽菸和一瓶高粱,趁著四下無人,悄悄放到了大哥那輛發財車的副駕駛座。

我在菸盒下壓了一張紙條,上面簡單寫著「感謝大哥雪中送炭」,也算是還了他數次出手相助的人情了。

雖然沒署名,但我知道他一看便會知道是誰送的。

剩下的薪水,扣掉接下來的生活開銷,想要在外頭租房還是遠遠不夠。

這我早就知道了。

按照我的薪水,無論再怎麼省吃儉用,想在外面租房子起碼也要半年。

所以我打算把這有限的錢花在刀口上,去解決目前最迫切、最核心的問題——

徹底擺脫周大雄!

當晚,在哄睡小梅後,我揣著三千塊錢,還有錢包裡那張林娟與周大雄的結婚合照,順著防火梯離開宿舍,直奔夜市附近的紅燈區。

八零年代的台灣,皮肉生意雖然不合法,但這種事法律向來是禁不住的。

加上當時不少風月場所背後都有黑道撐腰,警察通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要別太白目,想在那裡找個願意配合的「小姐」,並不困難。

沒錯,我的目的就是找個小姐去色誘周大雄,坐實他婚內出軌。

在八零年代,「通姦」不僅能讓法院判決離婚,甚至能把這渾蛋送進監獄吃牢飯。

我能想到這招,還得感謝阿全大哥。

若不是他那天想照顧我的舉動提醒了我,我可能還沒想到要利用這時代特有的「老法律」來反將一軍。

當然,我並沒有多餘的財力去打漫長的官司。

所以我只打算用通姦的罪證當籌碼,直接逼周大雄簽字離婚。

只要他肯滾出我的生活就好,算便宜這垃圾了!

說來也諷刺,在未來的美國與台灣,通姦早已除罪化,這套辦法根本行不通。

反觀「家暴」,在未來是能秒速離婚的鐵證,還真是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啊!

不過一個女人深夜獨自闖進這種地方,說心裡一點都不怕,那是騙人的。

站在紅燈區外的巷口,我看著那閃爍的霓虹燈招牌,遲遲不敢邁步。

總覺得只要我一現身,就會有無數雙不懷好意的眼睛盯上我。

即便口袋裡備著我的「防身寶貝噴霧」,我依舊忐忑。

這裡的人可不像周大雄那樣容易對付,萬一不小心惹到了哪個角頭大佬,那是真的吃不完兜著走啊!

我在巷子裡猶豫了十幾分鐘,最後還是一咬牙,決定迎難而上。

原主林娟就是因為畏首畏尾才會遲遲離不了婚,我絕對不能重蹈她的覆轍!

然而就在我踏出腳步的那一刻,手臂上忽然傳來一股猛力,有人死死拉住了我!

我幾乎是條件反射,掏出辣椒白醋,對準身後的人臉就是一噴!

「啊——!」男人痛苦地摀著臉慘叫出聲。

正想拔腿狂奔,卻在那男人痛苦的低吼聲中,聽出了一絲熟悉的頻率。

低頭一看,這不是阿全大哥嗎?他怎麼會在這兒?

看不出來啊!

就這老好人,也會來「叫雞」啊?

「大哥?你……你沒事吧?」我急忙蹲下身子,心虛地查看他的狀況。

阿全大哥被辣得眼淚直流,整張臉漲得通紅,卻還是死命拉著我的衣角不放,結結巴巴地喊道:「你……你千萬不能……為了錢……來當、當落翅仔啊……」

這話一出,我差點沒笑出來。

搞了半天,他這是誤會我要下海賣身賺錢,才會出手「救人」啊!

我是既無奈又感動,趕緊將他帶到路邊,找了些水給他沖洗眼睛。

「大哥,你誤會我了啦!我不是來賺錢的,我是來『找小姐』的!」我解釋道。

大哥一聽這話,滿臉的訝異與理解不能,用著他那被辣得像猴子屁股一樣紅腫的眼睛看著我,不確定究竟是他聽錯還是我瘋了。

看著他那副慘狀,我長長地嘆了口氣,索性將周大雄死賴著不肯離婚,以及我打算設計陷阱逼他簽字的計畫全都跟他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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