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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Her Shoes》第二章:自己強大永遠是幸福的不二法門
人呢,就是這麼有趣的一種生物。

關起門來,就算我哭喊得再大聲,大家都能眼不見為淨。

但一旦親眼撞見了,只要彼此沒有深仇大恨,大部分的人都是做不到看著我被活活打死的。

鄰居家的丈夫往前跨了一步,語氣有些尷尬地勸著:「好了好了,夫妻間有什麼不能好好說,非要鬧個你死我活的?」

另一個鄰居也跟著附和:「你們吵架不能關起門吵嗎?鬧到要放火燒房子是什麼意思?」

我心裡清楚,在這個年代,不會有什麼從天而降的正義使者。

只要我不在他們面前被打死,他們的良心也就過得去了。

我料到了這一點,但也知道人一多,周大雄就不敢亂來。

「歹勢啦!都是我家這個不懂事啦!」周大雄對著鄰居點頭哈腰,轉過頭瞪著我時,眼底全是狠戾,卻不敢當眾動手拉我,只能低聲威脅:「你給恁爸過來!」

笑死!

回去我還有活路嗎?

我故意對著剛才出言喝止的鄰居展示身上觸目驚心的傷痕,聲音顫抖得恰到好處,哀求道:「拜託你,幫我報警就好,求你了。」

「你還想報警?你他媽是瘋了吧?」周大雄壓低聲音吼道。

在現代社會,情勒會遭人白眼。

但這可是八零年代啊!人際關係有一大半都是建立在互相情勒之上,這時候不勒,更待何時?

我膝蓋一軟,沒臉沒皮地直接跪在地上,對著鄰居哭求:「你若不報警,日後我們母女變他活活打死,你就是幫兇!求你了,幫我們打個電話就好,警察那邊我會自己面對,之後絕不會再麻煩到你們!」

小梅在慌亂中被一個鄰居大嬸護在身後,我怕她再被抓回去,忙喊道:「小梅,快來求恩公幫我們找警察叔叔,快來!」

鄰居的神情開始糾結,而周大雄見狀,似乎也擔心警察真的找上門,立刻縮回屋裡,「砰」一聲關上門。

他還不忘在門內放狠話:「警察不會管這種家事的啦!你敢報警給我試試看!」

我當然知道在這個時代背景下,警察多半只會勸「家和萬事興」,甚至連醫院都不會送我去。

但我現在需要的不是正義,而是一個暫時的安全空間。

我需要喘口氣,去想一下接下來要如何見招拆招,走出一條屬於我的、自救的路。

後來警察確實來了,說詞果不其然就是什麼「誰家沒有小打小鬧」、「床頭打床尾和」,全是些和稀泥的陳腔濫調。

執行時,就算我全身瘀青紅腫,他們卻連想跟周大雄聊聊的意願都沒有,只想快點打發我。

沒關係,你們不願帶走他,總能帶走我吧?

在我的堅持下,他們挺不情願地把我跟小梅帶回警局,理由是「我需要點時間冷靜一下」。

我就這樣帶著小梅,在沒人看守的情況下,坐在警局大廳的木板凳上。

舒適度半點沒有,但起碼是安全的。

或許是運氣好,文書值班的正好是一位女警。

她見我可憐,借了一雙鞋子給我穿,否則我恐怕待會還得光著腳回家。

小說裡的小梅一直都很乖,此刻她也只是安靜地坐在我身旁,不哭也不鬧,彷彿知道我需要沉思似的。

透過警局玻璃的反射,直到這時,我才總算能好好看清林娟究竟長什麼模樣。

即便是鼻青臉腫,也能看出底子是極其清秀的。

不愧是言情小說的女主角,顏值若是不高,後面那些惹出一堆情債的劇情就不合理了。

雖然我不算愛看小說,但穿書的題材也接觸過。

不同於一般主角的慌亂,我內心其實相當平靜。

大概是因為我清楚意識到這一切就是一場夢吧!

夢醒了,我就能回到加州的陽光下,所以沒什麼好怕的。

你若問我,既然知道是夢,剛才為何還要忙著自救?

不知為何,被打時的痛楚十分真實。

就算知道故事裡的林娟不會死,求生本能還是讓我動了起來。

也正因為知道是夢,我不想就這麼躺平等待結束。

我想藉著這難得的機會證明一下——

不管是在現代的現實世界,還是這小說中架空的八零年代,自己強大,永遠是讓女人幸福的不二法門。

我無法決定這場夢何時會醒,那就有一天算一天,豁出去對抗這莫名其妙的虐戀劇情吧!

【直奔劉安平】

《夏蛹》這本書,我也只是很多年前粗略翻過。

劇情說不上十分清楚,但大致的走向還是有點印象的。

女主角林娟,一個生長在七、八零年代平凡人家的姑娘。

她從小就有個青梅竹馬,也就是故事的男主角劉安平。

兩人感情原本一路順遂,卻在大學時,因為劉安平獲得了一個出國深造的機會而產生變數。

林娟不想耽誤對方的未來,在沒有正式確認關係的情況下,兩人就此分道揚鑣。

在那個沒有電子郵件、沒有視訊通話的年代,跨洋就是此生難見的遙遠。

當年出國深造不知拆散了多少佳偶,但既然是言情小說,故事當然沒這麼快結束。

兩人雖然沒名分,彼此間的牽絆卻也讓他們分開後一直保持著書信往來,直到命運弄人——林娟的爸爸生了重病。

急需醫藥費的林家,為了籌錢,強行將林娟嫁給了當時家裡生意做得有聲有色的周大雄。

這當中自然免不了好幾個章節的「我不依我不依」,以及當年小說最流行的父母情勒。

反正一切都是身不由己,女主角的磨難都是天意弄人。

婚後,周家的生意一落千丈,周大雄也從一開始的人模人樣,墮落成了現在這個家暴垃圾男。

換成是我,這婚我是絕對不會結的。

八零年代又不是古代,聽從父母之命是孝順,但不是法律。

我若鐵了心不嫁,誰還能強行按著我的手去簽字蓋章?

可惜,我穿過來的時間點,林娟已經結婚了,甚至連小梅都這麼大了,周家也早就沒落。

但凡早穿過來幾年,我或許還能試試我的商業頭腦,沒準周家生意不失敗,林娟會活出另一種精彩。

不行,不能埋怨上蒼,不然可不秒速打臉我剛才嗆她的那句「一切都是身不由己,磨難都是天意弄人」?

看著小梅圓滾滾、透著幾分可愛的小臉蛋,我清楚知道要翻身,下一步就是離婚。

因為按照劇情,男主角劉安平其實一直都在等著林娟。

他一開始對林娟的處境毫不知情,但在得知真相後,他並未嫌棄林娟。

這也導致好不容易靠著另一個男人(那個冤大頭男二)走出困境的林娟,陷入了極度的良心煎熬。

不得不說,劉安平相貌堂堂、溫柔且有能力,就算沒有上帝視角,他也是個極具吸引力的對象。

更別提我還知道他一直對林娟一往情深。

於是,在警局的板凳上,我暗自在心裡做好了決定。

我要憑藉自己的力量,成功跟周大雄離婚,跳過中間那個沒必要的冤大頭,直奔劉安平這個最終選項。

但看著眼前的小梅,我意識到在書裡,林娟的離婚之路之所以走得這麼困難,大概就是因為割捨不下親生女兒。

如果我不要小梅,是不是這婚明天就能離成?

我在心裡唾棄了一下自己的冷血無情,但也就只是「一下」。

畢竟這個女兒,我才見了不過幾個小時,能有多大感情?

我總不能為了一個小說裡的紙片人,放棄我對幸福的堅持吧?

我試探性地開口問道:「媽媽要離開爸爸,但如果不能帶你走,你不會怪媽媽吧?」

小梅睜大眼睛看著我,眼眶裡迅速聚起了淚水,卻硬是擠出了一個懂事的微笑,稚氣地回答道:「不怪媽媽,小梅知道都是爸爸不好……」

……

草泥馬,這顯得我很沒人性啊!

我深吸一口氣,心軟了一寸。

如果難度不高,我就盡量帶她走吧!

印象中,林娟最終是成功拿到了監護權的。

如果她都能做到,我應該也能成功才對。

【無家可歸,沒有工作】

天一亮,我就帶著小梅回了娘家。

此時林父已經病逝,家裡剩下林母,以及林娟的哥哥大嫂一家。

想當然耳,這群人一聽見我提「離婚」兩個字,紛紛開啟了全方位反對模式。

「當初你爸還是多虧了大雄出錢,才又撐了好幾年。」林母一臉苦相地抹著眼角,「你怎麼能在人家一落魄時就離開他呢?」

呵呵,這是落魄的問題嗎?

是因為他快把我打死了好嗎?

我不禁在心裡冷笑,不愧是當年能做出「賣女救夫」這種事的迂腐女性,邏輯始終如一。

「所以呢?爸不還是走了嗎?」我語氣平淡道,甚至有些刻薄,「我要是不離婚,遲早被周大雄活活打死。就算是一命換一命也不劃算啊!」

林母瞪大眼,彷彿不認識我一般,訝異道:「你怎麼能說這種話?我承認當初結婚是我給了你壓力,但你也過了幾年好日子吧?現在過成這樣,你能說你都沒有責任嗎?」

「什麼責任?」我反問,「周家生意失敗是我害的?」

「嫁雞隨雞,周家現在就是你家,你怎麼能說得這麼事不關紀!」林母氣得渾身發抖,「我怎麼會教出你這種冷血的女兒?」

「照你的意思,我就該回去繼續忍著?」我冷眼看著她道,「既然我嫁人了,娘家就只是擺設,周家才是我家。被打殘是我的劫,被打死也是我的命,對吧?」

林母顯然就是這個意思,但明說出來到底不厚道,只能低頭靠哭泣來掩飾。

她說不下去,旁邊自然有人會接棒。

這時我大嫂開口了,語氣裡滿是陰陽怪氣:「你這不都知道問題出在哪兒了嗎?妹夫會變成這樣,追根究底就是生意不順。你想想辦法,讓周家東山再起不就得了?」

還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啊!

「你當我是神仙啊?」我沒好氣地回嗆,「我若真有這能耐,自己出去做生意不香嗎?再說了,他今天能為了生意打我,明天就能找別的原因繼續打我。這拳頭不是落在你身上,你不疼是吧?」

「你現在怎麼變成這個樣子了?」大哥也皺起眉頭,加入戰場,「你以前明明那麼懂事……」

「懂事?」我打斷他,「林娟之前就是因為太懂事,才會被三餐揪著打。我就不信,今天以前你們不知道她…我挨揍的事。但你們覺得我『懂事』,被打死了也不會連累林家,所以就由著他。沒想到吧?狗急也是會跳牆的。」

我冷笑一聲,繼續道:「這婚我離定了,你們贊成也好、反對也罷,就當我今天是來通知你們的吧!」

大嫂嘲諷道:「喲,這麼大口氣呢?你拿什麼離婚?離婚以後靠什麼過活、住哪裡?不會想著搬回來吧?林家就這麼大,你要睡哪?還有,你女兒怎麼辦?」

「你們話都說到這地步了,我再傻也知道這裡容不下我。」我牽起小梅的手,「既然如此,我女兒也就不用你們操心了。」

我承認,我確實抱過一絲僥倖,想著或許這所謂的「家」能暫時收留我。

看來我是太天真了。

既然你們不仁,就別怪我不義。

「今天你們對我見死不救,那就當我死了吧!」臨走前,我補了一句。

補這一句主要是怕劇情一個峰迴路轉,等我離婚成功,這家人轉頭又為了聘金把我賣給另一家。

領著小梅大步離開,我心裡卻很清楚我之所以能割捨得這麼瀟灑,是因為我不是真的林娟。

這群人對我而言只是紙片人,不是真的家人。

若真要代入她的立場,這些話恐怕沒這麼容易說出口。

但才走到路邊,我就有些氣餒了。

大嫂最後那句話雖然難聽,卻是話糙理不糙啊!

無家可歸,沒有工作。

林娟留在周家會被打死,但離開就是餓死凍死。

都怪我顧著逃命,身上什麼值錢的東西都沒帶。

這可不行,得想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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