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在去夢時代的路上,
我又開始想起去年。
去年和夢凌、奈娜一起來的時候,
我們逛了什麼?
吃了什麼?
聊了什麼?
好像去了星巴克。
好像逛了精品店。
好像……
好像那天的我,
很開心。
不是現在不開心。
只是那種開心,
已經變成了回憶。
而回憶這種東西很奇怪。
你以為它已經走遠了,
卻總會在某一個不經意的瞬間,
突然回頭跟你打招呼。
「唉,我跟你說話你有沒有在聽?」
「蛤?」
我猛然回神。
「我說等等停地下機車停車場啦!」
她沒好氣地說。
「騎車還分心,你後座還載個美眉耶!」
我笑了。
「美眉?」
「那不是限定二十歲以下的稱呼嗎?」
手臂又被打了一拳。
我心想,
回台中一定要去買撒隆巴斯來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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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高雄,
還沒有現在這麼多建築物。
有些地方還是大片的待開發空地。
看過去很遼闊,晚風吹得很舒服。
這也許是我漸漸喜歡上高雄的原因,總會讓人感到很放鬆。
晚上的夢時代很亮。
我們肩並著肩,
慢慢走在商場裡。
「我們去看一下衣服店。」
她說。
「妳真的很喜歡買衣服。」
「女生的衣櫃沒有在嫌多的啦。」
這兩天相處下來,
我發現思草真的很愛買衣服。
是女生都這樣嗎?
像我自己的衣櫃很簡單,
五件素 T 、兩件牛仔褲,
大概就可以過完大學四年。
當時我把這件事情告訴她,
她一臉鄙夷地看著我。
「難怪你沒女朋友。」
「供三小朋友?」
「人要衣裝,佛要金裝,沒聽過嗎?」
她突然停了一下。
「啊,不對。」
「你是豬。」
我滿臉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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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尊重在哪?」
她笑得很開心。
後來我才知道,
她買衣服的能力,
真的不是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