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高雄街上的人還是很多。
車子很多,行人很多,路邊的店家也都亮著燈。
明明是一座不小的城市,
卻總讓我覺得生活步調沒有那麼急。
大家好像都可以慢一點。
很悠哉。
很舒服。
等紅燈的時候,
我透過後照鏡看了她一眼。
有時候我還滿佩服思草可以台北、雲林、高雄,這樣來來去去的轉換。
聽人家說,一個人到了新的地方生活,
總需要一點時間去適應。
新的城市、新的工作、新的人際關係,
每一樣都需要重新開始。
也不是每個人,
都能那麼快適應一個陌生的地方。
但她好像總有辦法。
去到了哪裡,
就在哪裡生活。
「我臉上有東西嗎?」
她突然開口。
我回過神。
「沒事。」
我很自然地說了謊。
「說喔。」
「真的沒事啦。」
我想了一下。
「我是在想,妳吃完甜甜圈,還吃得下拉麵嗎?」
她毫不猶豫的說:
「你不知道女生的胃,有分裝正餐的跟裝甜點的嗎?」
「人家那是女生,妳的話……」
話還沒講完,
背上突然一陣劇痛。
「開玩笑的啦哈哈哈!」
我一邊騎車一邊求饒。
「別捏我,我在騎車!」
「你再機車一點沒關係。」
「等等你就自己用走的回高鐵。」
「對不起,我的錯。」
「等等拉麵加大算我的。」
「我不要加大。」
她想了一下。
「拉麵店裡有甜點,全部都給我點一份。」
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
哇靠。
真的越來越會談生意了。
有機會去雲林,
我一定要去跟她爸媽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