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柔伊吃完晚餐後,坐在沙發上發呆。
她已經出院兩週了,身體恢復得不錯,但精神狀態還是有些不穩定。有時候她會突然愣住,眼神空洞;有時候她會半夜驚醒,抱著我哭。
我知道,手術只是切除了肉體上的腫瘤,但心理上的創傷,還需要時間癒合。
我坐到她身邊,握住她的手:「柔伊,我們談談吧。」
「談什麼?」她看著我,眼中有一絲警惕。
「妳說過,以後有機會會跟我說,為什麼要一再拿錢給妳媽。」我溫和地說,「現在,能說說妳的苦衷了嗎?」
柔伊愣住了。
她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為她不會回答。
然後,她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
「那天你在我老家看到的小男孩...是我兒子。」
「我知道。」我點點頭,「妳之前告訴過我。」
「但你不知道...」她咬著嘴唇,「他也是我媽跟我勒索的人質。」
我心中一沉。
「什麼意思?」
「我媽說...」柔伊的聲音開始顫抖,「她說她很缺錢,沒法幫我養小孩。如果我不按時拿錢回去,每個月至少五萬...她就要把小魚兒賣掉。」
「賣掉?」
「對。」柔伊的眼淚開始掉下來,「她說她有管道...這種年輕的器官,賣到柬埔寨、緬甸可以賣不少錢...」
我握緊拳頭,指甲嵌進掌心。
虎毒不食子,但妖物沒有這種概念。
林美玲那隻白鼻心妖,把親外孫當成勒索工具,威脅要賣掉他的器官。
這種惡毒,已經超越了人類的想像。
「所以...」柔伊抽泣著說,「所以我必須每個月給她好幾萬元...才能跟兒子見上一面...」
「妳相信她真的會賣掉小魚兒嗎?」我問。
「我...我不知道...」柔伊搖搖頭,「她有時候會說,她只是刀子嘴豆腐心,外孫需要什麼她都會買給他...但有時候她又會說,如果我不聽話,她就真的會把他賣掉...」
「我不敢賭...」她哭得更厲害了,「我不敢賭我兒子的命...」
我把她抱進懷裡,輕輕拍著她的背。
我知道那小孩不可能被賣掉。
因為小魚兒是魔族管家蕭逸塵的兒子,是暗夜會重點培養的接班人。
駱坤和林美玲只是負責「看管」他,等他18歲後,就會被送回魔族家族。
但我不需要讓柔伊知道這些。
至少現在還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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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說說...小魚兒的父親吧。」我輕聲說,「如果妳願意的話。」
柔伊在我懷裡沉默了很久。
然後,她開始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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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大學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
她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不像在說自己的故事,而是在轉述別人的經歷。
【心理防禦機制:情感分離】
在臨床心理學中,這種現象被稱為「情感分離」(Emotional Detachment)或「解離性敘述」(Dissociative Narration)。
當一個人經歷了極度痛苦的創傷,而這個創傷又必須被重新提起時,心理會啟動一種防禦機制:
將情感與記憶分離。
受害者會用第三人稱視角或極度平靜的語氣來講述創傷,彷彿那些事情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而是發生在「另一個人」身上。
這樣做的目的是:
• 避免在敘述過程中再次崩潰
• 讓自己能夠完整地說出事實,而不被情緒淹沒
• 保持心理距離,減少二次創傷
但諷刺的是——
敘述得越平靜,往往代表創傷越深。
因為她必須耗費極大的心力,才能壓抑住內心的痛苦,用「平靜」的假面具來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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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公司的財務長。」柔伊繼續說,語氣依然平淡,「很有魅力,很紳士,對我很好。」
「那時候我剛入職,什麼都不懂。他會教我工作,會關心我有沒有吃飯,會在我加班的時候幫我買咖啡。」
「我以為...我以為他是真的喜歡我。」
「然後有一天,他約我去他家吃飯。我去了,他家在郊區,他帶我去的是他在市中心另外租的小套房。然後...我們就在一起了。」
我心想:唉~孩子,社會險惡呀!女孩答應男人去他房間是什麼意思,那用意太明顯啦!他一定說那間套房是平常加班不方便通勤時住的,其實是那是他專屬的炮房。虧妳在酒店上班時狐妖教了妳那麼多拿捏男人的手段,妳是在裝傻還是真傻?
她說得很輕描淡寫,但我知道,那不是「自願在一起」,而是在精神控制下被誘導。
「他說他會娶我,會給我一個家。」柔伊繼續說,「我信了。」
「後來,我懷孕了。」
「他說,先別告訴別人,等時機成熟再公開。他正在跟老婆談離婚,必須嚴格保密,萬一影響到離婚談判成為婚姻破裂的責任方,可能會害他淨身出戶、一無所有。我又信了。」
「然後有一天...他老婆找上門了。」
柔伊的聲音終於有了一絲波動,但依然壓抑著:
「她帶了兩個打手。在公司門口,當著所有同事的面,把我按在地上打。」
「我那時候懷孕五個月。」
「她們打我的頭,打我的臉,還想踢我的肚子。我用盡全力護住肚子,只能任由她們往我背上頭上一直打。」
「我求她們...求她們不要打我的肚子...孩子是無辜的...」
「但她們不聽。她們說我是小三,是破壞別人家庭的賤人,活該被打死。」
「我被打到昏過去。醒來的時候,在醫院。醫生說...幸好孩子保住了,但我的肋骨斷了三根,脾臟破裂,差點死掉。」
她說到這裡,聲音依然平靜,但我能看見她的手在顫抖。
「他來醫院看過我一次。」柔伊繼續說,「他說,對不起,他不能娶我了。他老婆不會同意離婚。但他會負責,會給我一筆錢,讓我把孩子生下來。」
「他安排我住進一間偏僻的公寓,每個月給我生活費。但我不能聯絡他,不能去公司,不能讓任何人知道我在哪裡。」
「我就這樣躲了四個月,直到孩子出生。」
「孩子出生那天...是中秋節。」
「我一個人在公寓裡,羊水破了,痛得快要死掉。我打電話給他,但他不接。我打了十幾通,都不接。」
「最後我自己叫救護車,去醫院生孩子。」
「生完孩子後,他來過一次。看了孩子一眼,放下一筆錢,就走了。」
「從那之後,他再也沒來過。電話不接,訊息不回。我去公司找他,保全說他已經辭職了,不知道去哪裡。」
「那筆錢很快就花光了。」柔伊的聲音越來越小,「我帶著剛出生的孩子,不知道該去哪裡。」
「過年的時候,我沒錢,不敢回家。我抱著小魚兒,在麥當勞吃漢堡當年夜飯。」
「吃完出來的時候...因為淚水模糊了視線,我沒看清路,踩空跌進路邊的水溝。」
「我緊緊護住懷裡的孩子,讓自己摔在下面。」
「全身都是傷,手臂脫臼,膝蓋破皮,但孩子沒事。」
「我坐在水溝裡,抱著孩子,哭了很久。」
「我想...如果我死了,孩子會不會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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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伊說到這裡,聲音依然平靜,沒有哭,沒有嘶吼,就像在讀一篇無關緊要的新聞稿。
但我能感受到——
那種深入骨髓的絕望。
我緊緊抱住她,感覺她的身體在微微顫抖。
「對不起。」我說,「對不起妳經歷了這些。」
「沒關係。」柔伊輕聲說,「都過去了。」
但我知道,沒有過去。
這些創傷,會永遠刻在她的靈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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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份掛號信送到了柔伊的租屋處。
那是法院的判決書。
柔伊刺傷前上司的案件,終於定讞了。
我陪著柔伊拆開信封,看著那份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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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摘要】
案號:○○地方法院111年度易字第○○號
被告:陳柔伊(化名)
罪名:傷害罪
判決主文:
1. 性侵害部分:不起訴。
理由:本院審酌被害人金○○之證詞及相關事證,認定當時兩造(被告陳柔伊與被害人金○○)為情侶關係,雖有性交之事實,惟無明確證據證明被害人有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被告意願之方法為之,依「罪疑唯輕原則」及「無罪推定原則」,應為不起訴處分。
2. 傷害罪部分:緩刑處分,緩刑期間二年。
理由:本院審酌被告於案發當時情緒不穩,經精神鑑定確診患有重度憂鬱症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且被告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並已與被害人達成民事和解,賠償新台幣○○萬元,被害人表示不再追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予以緩刑處分,緩刑期間二年。緩刑期間內應遵守下列事項:
o 定期接受精神科治療
o 不得再犯
o 定期向保護管束機關報到
法官評議意見: 本院認為,被告雖有傷害被害人之行為,惟考量被告當時精神狀態不佳,且被害人於案發前對被告有不當言行(包括性騷擾、言語霸凌等),致被告情緒失控,實情可憫。又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已積極賠償並接受治療,再犯可能性低,爰依法予以緩起訴處分,以期給予被告改過自新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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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伊看完判決書,臉色慘白。
「不起訴...」她喃喃自語,「他們說...我們是情侶關係...」
「所以他沒有強暴我...」
「所以他可以那樣對我...因為我們是情侶...」
她的聲音開始顫抖,眼中湧出淚水:
「為什麼...為什麼法官會相信他的話...」
「我明明說了...我說了我不願意...我一直在反抗...」
「為什麼他們不相信我...」
她突然抓住我的手臂,指甲嵌進我的皮膚:
「是不是我說錯了什麼?是不是我表現得不夠痛苦?」
「是不是因為我沒有當場報警?是不是因為我沒有去驗傷?」
「是不是...是不是我太沒用了...」
她開始歇斯底里地大哭,整個人癱軟在地上。
我趕緊抱住她,但她掙扎著,像溺水的人抓住浮木:
「為什麼...為什麼他可以這樣傷害我...卻什麼事都沒有...」
「為什麼我反抗了...卻要被判刑...」
「為什麼這個世界這麼不公平...」
她哭得撕心裂肺,像隻受傷的小動物。
我緊緊抱住她,感覺胸口被什麼東西狠狠撞擊。
我知道真相。
這起司法案件,從頭到尾都是駱坤所屬的暗夜會操縱的布局。
判生判死,隨他們說了算。
他們要柔伊揹上「傷人」的罪名,要她支付高額的賠償金,讓她永遠無法翻身。
他們要那個NPD上司逍遙法外,因為他也是組織的一顆棋子。
而柔伊,只是被牢牢綑綁的棋子。
我抱著她,在心中發誓:
我會讓那些人付出代價。
每一個傷害過她的人,都會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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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個月,我一直在等。
等駱坤的報復。
等暗夜會的反撲。
等那雙深淵中的眼睛再次出現。
但——
什麼都沒發生。
柔伊手術後休養了三個月,身體完全恢復了。
她回去上班,生活漸漸步入正軌。
她的憂鬱症和PTSD還在,但在我的陪伴和狐妖的保護下,症狀減輕了很多。
而駱坤那邊——
沒有任何動作。
地府的刑警隊定期向我匯報:駱坤依然住在台中的豪華別墅裡,每天過著正常的生活。他沒有來台北,沒有派人調查柔伊,甚至沒有試圖聯繫林美玲。
就像嬰靈蠱的消失,對他來說根本無關緊要。
這讓我感到不安。
一開始,我以為這是好事——也許嬰靈蠱只是他操控的眾多咒物之一,丟了也無所謂。
但後來我想通了。
駱坤是控制型人格。
控制型人格的核心特徵,就是無法容忍失去控制。
如果嬰靈蠱真的對他很重要,他不可能不追查。
但他沒有追查。
這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嬰靈蠱確實不重要,丟了就丟了。
第二,失去嬰靈蠱這件事,本就在他的控制之內。
如果是第一種,那我可以鬆一口氣。
但如果是第二種——
那就代表,我已經入了他的局。
他故意讓我「成功」地摧毀嬰靈蠱,故意讓我以為自己佔了上風。
然後在暗中佈局,準備給我致命一擊。
這才是控制型人格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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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客廳,看著窗外的夜色,陷入沉思。
如果駱坤真的在暗中謀劃,那他會做什麼?
第一,他會調查我。查清我是誰,有什麼能力,有什麼弱點。
第二,他會切斷我的支援。讓我孤立無援,無法求助。
第三,他會選擇最致命的時機出手。一擊必殺,不給我翻身的機會。
我越想越不安。
失去這條接觸駱坤的線索,讓我陷入了被動。
我不知道他在哪裡,不知道他在做什麼,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出手。
這種感覺,就像被一條毒蛇盯上,卻看不見蛇在哪裡。
我無法容忍這種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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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來,走到窗邊,看著夜空中的星星。
我現在只是封印中的普通人。
我只想當個社畜,苟活在這個世界上。
但現在,有一個潛在的敵人存在,隨時可能危害到我的苟活小日子。
我無法容忍這種威脅。
為了維護我的普通人生活,為了保護柔伊,為了不讓自己每天活在恐懼中——
這個潛在的危害,必須剷除。
我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
既然駱坤不來找我,那我就主動去找他。
既然他在暗處佈局,那我就把他逼出來。
既然他想玩控制的遊戲,那我就讓他知道——
真正的控制,是什麼樣子。
我睜開眼睛,眼中閃過一絲寒光。
是時候調動大軍了。
是時候主動出擊了。
是時候...讓這場遊戲,進入高潮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