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一起233天了。
追根究柢,我和YR在一起的原因,不過是我一時興起,而他剛好愛上我。
我自認不是一個專情且常情的人,大多數時候,我喜新厭舊,雖然筆還有水,但看到新的款式依然會選擇購買;衣服明明也夠穿,逛街時不拿兩件結帳卻覺得渾身不對勁;即使物質生活已經足夠優渥,仍然喜歡抱怨自己並沒有過得更好...
至今為止,交往過的男友也都是玩玩,我並不相信男人,更不屑於他們畫的大餅,那會讓我感到無言。
"裝什麼裝啊,我根本不會和你走到那一天好嗎"
我秉持著這樣的原則,即使不喜歡卻也不拒絕,得過且過的和追求我的男生們談過幾段戀愛。
結果可想而知,我根本撐不過三天。
我討厭虛偽的男人,厭惡他們包裝起來的慾望,拒絕肢體接觸,最長的也只談了七天。
甚至不能算男朋友。。。
所以,我自己也並不是很理解,為什麼他會讓我堅持了233天。
是喜歡嗎?我不認為。
是愛嗎?我更不認為。
也許是真心吧,他的真心?
那顆劇烈跳動的真心。
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