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戀了!」
不憤的聲音猶如怒吼!幸好四周的喧鬧聲、音樂聲已經掩蓋了這瘋了一樣的嗥叫。
在距離與Sam分手後的三小時,我走馬看花地逛遊銅鑼灣區的夜。
就是逛過什麼崇光、時代廣場、三越等百貨公司之後,慢慢步移至灣仔區的一間「清吧」。
幾乎每兩星期,我總會來到這間名為「BREAK HEART」的清吧一次。
「樂雯!我告訴妳這個世上是沒有好男人的!」
「唔…哦…是的是的。」
我沒好氣地應答著。
因為我已經數不清楚她到底對我說了同一番話有多少次了?
她叫路艾美──Amy Lu,是我的同事裡比較相熟的一個。
又或者她已經當我是朋友。
不知是不是因為她是外國回流的人?又或是她擁有一個比較外國味道的中文名而影響了她的性格。
她確實是夠大癲大肺又夠十三點。
不過與她當了差不多三年同事,我也認為她可能真是一個值得交往的豬朋狗友。
雖然她有一種怪癖,是我由開始認識她直到目前為止還不能算得上會習慣…
她可是個超殿堂級的花癡──那就是很容易一見鍾情,愛上男人的速度是連穿梭機再插上火箭的速度也會追不上的。
她可以因為某一朝早就跑來對我說又愛上了某一個搭載她的公車司機、送外賣來的小伙子、便利店的售貨員,某個下午回來後又可能會告訴我愛上了某一個餐廳的侍應、某正巡邏中的警察、派急件來的速遞,又或是在晚上又告訴我又愛上了東區酒廊的路人甲、南區的士高的路人乙…
是的!她就是這種見一個愛一個的人。
只是,她所謂的戀愛,只不過是偶然遇上了與她擦身而過的陌生人就可以亂來作夢,又或是彼此相遇後剎時衝動的一種。
不用說得明白,我完全沒有被她的癖好所影響。
我追求的可能就是Amy口中最老土、最不設實際的「一生一次」的戀愛。
她認為女人的青春不應該只依偎唯一一個男人而生存。
那麼?今晚,失戀的那個人應該是我常樂雯而不是路艾美,應該在大呼疾呼喊著「失戀」的那一個。
但我卻沒有,甚至乎連流下半滴淚的想法也沒有。
為什麼會這樣的?我明明就已經徹底失敗了!
我從小到大一直想追尋的一生一次!能與初戀情人步入教堂的神聖戀愛!
不就是已經完完全全、徹徹底底被那個臭男人毀於一旦了?!
會不會是因為Amy時常失戀?以致當我真正失戀時也顯得有點習慣?
「樂雯!樂雯!…」
看著今夜刻意穿得性感半透視的Amy再加上她的一對桃花眼轉了轉,我不用懷疑她又已經完全忘記了剛才失戀的創傷。
「我想我也是時候撤退。」我會意地笑著離開。
在我步出BREAK HEART後,果然Amy又與她生命中不知第幾個男過客開始搭訕起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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