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一個瘋子一樣,從婚紗店裏跑了出來。
路上的行人紛紛側目,用看神經病一樣的眼神看著我。
我開著車,一路狂飆回家。
我沖進門,甚至來不及換鞋,就開始瘋狂地翻箱倒櫃。
我要找到證據,找到能證明“我”是誰的證據。
身份證?上面寫著“林默”。戶口簿?戶主是“林默”。房產證?寫的也是“林默”。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在告訴我,我就是林默。
可是我那只不受控制的左手,像一根毒刺,扎在我的心上。
一定有什麼東西,被我忽略了。
我的目光,最終落在了書房那個最頂層的、已經落滿灰塵的儲物櫃上。
我記得,那裏放著一些我父母離婚前的東西。
在一個老舊的棕色皮箱裡。
我把它搬下來,用錘子粗暴地砸開了那把已經生銹的鎖。
箱子裏,裝的都是一些舊物。發黃的信件,過時的領帶,還有幾本相冊。
我顫抖著手,打開了第一本相冊。
相冊裏,年輕的父親抱著一個嬰兒,笑得一臉幸福。
照片的背後,寫著一行字:吾兒,林默,百日照。
我繼續往後翻。
照片裏的我一天天長大。五歲,十歲,十五歲……
然後,在翻到一本看起來新一些的相冊時,我的動作停住了。
那是一張全家福。
照片上,是我父親,還有一個我不認識的、面容溫婉的女人。
他們中間,站著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的少年。
……和我一模一樣的少年。
他們穿著同款的校服,並肩站著。
左邊的那個,笑容燦爛,陽光自信,眼神裏充滿了對未來的憧憬。
右邊的那個,則微微低著頭,眼神陰鬱,嘴角緊抿,仿佛全世界都欠他一樣。
我的目光,死死地定格在了那個陰鬱的少年臉上。
那一瞬間,仿佛有什麼東西在我腦子裏炸開了。
無數被塵封的、被刻意遺忘的記憶碎片,如決堤的潮水般,瘋狂地湧入了我的腦海!
——“哥,為什麼你什麼都比我好?成績、籃球……連爸媽都更喜歡你!”
——“哥,蘇晴……蘇晴她,是不是不喜歡我?”
——“哥,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那輛失控的卡車,刺耳的刹車聲,漫天的血色,還有哥哥在臨死前,看著我那雙充滿了震驚和不解的眼睛……
我……
我不是林默。
我是陸風。
我是那個活在哥哥陰影下的、自卑、嫉妒、陰暗的弟弟!
是我,策劃了那場車禍,殺死了我的親哥哥林默。
是我,偷走了他的身份,強迫自己模仿他的一切,用右手寫字,喝他喜歡的黑咖啡,穿他喜歡的白襯衫……
是我,催眠自己,告訴自己我就是林默,然後心安理得地,去接近那個我暗戀了整整十年的女人——蘇晴。
那個“X”標記,那個“陸風”的名字,那個被我殺死的“第三者”……
所有的一切,都是我。
是我內心的罪惡感,是我無法擺脫的夢魘,是我自己,在懲罰自己。
“原來……是這樣……”
我癱坐在地上,發出一陣陣神經質的、又哭又笑的聲音。
我才是那個鬼魂,我才是那個“第三者”。
就在我精神徹底崩潰的邊緣,午夜十二點的鐘聲,仿佛穿越了時空,再次在我的耳邊響起。
“噹——”
主臥的門,被輕輕地推開了。
一個穿著白色襯衫,和我長得一模一樣的男人,從裏面走了出來。
他的後腦,還在汩汩地流著血,臉上卻帶著溫柔的、無比熟悉的笑容。
他看著我,輕聲說:
“小風,我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