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來介紹一個大人物。
張保仔(1783/1786年-1822年),原名張保,新會縣江門鎮水南鄉人。
張兄嘛,在香港可是鼎鼎大名,在很多的影視作品中,他都被塑造成有着一股熱血、偉大夢想、探險精神的「海賊王」。
上回有說到,香港居民經常被海盜所殺。
按理來說,張兄成為「賊中之賊」,應該是令人髮指,受到千夫所指,怎麼後來搖身一變,成為萬民景仰、星光熠熠的大巨星?
難道香港人都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對於加害者產生情感,同情加害者?
別急,現在跟你娓娓道來。
張保仔出身於漁民世家,自小便要跟從父親出外捕魚。
在他十五歲那年的某天,張兄如常跟隨父親在江門打魚。
魚獲不是很豐盛,但張兄卻釣上了大人物。
一個令人聞風喪膽的人物。
鄭一。
人如其名,華南海盜首領之一,紅旗幫的首領。
一哥果然是一哥。
題外話,鄭一有個堂哥,叫鄭七,也是華南海盜。
至於為什麼堂哥叫阿七,堂弟反而叫阿一,你們自己去研究,我在這賣個關子。
一哥本來是跟着七哥混飯吃的,七哥活躍於廣東、越南海域,經常受到中、越兩國的官兵圍打。
七哥想着也不是辦法,海盜也是想混口飯吃,有錢有勢哪有人會想犯險作案?現時兩國打壓緊張,海盜也要找個靠山,避避風頭。
機會來了。
1788年,清軍入侵越南(當時稱安南)。
當時越南全境分為南北兩部份。南方由西山阮朝統治,北方由後黎朝黎昭統帝統治。
越南南北對峙,北方後黎朝陷入內亂。
安南西山軍的阮惠推翻後黎朝,奪取皇位。
黎昭統帝攜家眷逃入清朝廣西太平府下屬的龍州境內,後被安置在南寧。
越南皇帝也要逃到中國領土來,這實在太搞笑了。
與此同時,有官員向乾隆帝請示發兵討伐越南,扶逃難到中國的昭統帝重登皇位。
關於派兵與否一事,朝野上下仍未達成共識。
乾隆帝只能詢問他的心腹和坤。
和坤認為應該出兵。
那就出兵吧!
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
「興滅繼絕,義所當為。
何外於蠻羌,極溺救焚,不得已乃見於兵革。
念安南黎氏,本天朝貢臣,三百餘年執壤奠虔供厥服,一十五路,錫土封奄有其邦。
乃於乾隆年間,國酋阮岳、阮惠等,稱兵作亂,襲破羅城⋯⋯
⋯⋯大皇帝矜恤黎氏之喪亡,不忍交州之塗炭,特命督撫佩征蠻大將軍印,調兵五十萬,直抵羅城,
明正阮岳等罪惡,無容得以逃天之誅!」(《清史稿》)
聽到清軍南下,越南的阮氏皇朝也是在瑟瑟發抖。
「我們好不容易推翻北方後黎朝,你大清管我們國家內政幹嘛?」
「你大清的軍隊南下,我們區區小國可不就完蛋了?」
「沒有辦法,如今大敵當前,其他小敵也做朋友吧!」
在這樣的背景下,越南西山朝政權招降海盜,肯歸順的,都給你個一官半職。
「這交易好做啊!」
「你猜我們真的很想做海盜嗎?如果岸上可以有錢有安穩生活,誰要到茫茫的大海過着今天不知明天事的日子?」
鄭七決定加入西山政權,成為大越西山朝總兵。
他是越南西山朝任命的華南海盜最高首領。
此後每年的陰曆三、四月,他都會出洋洗劫中國清朝轄下的廣東、福建、浙江沿海一帶的船隻,直到九、十月返回越南。
鄭一是鄭七的跟班,有樣學樣,也加入了西山政權,成為大越西山朝都督。
他也經常進攻廣東、福建的官軍據點,給清朝帶來不少麻煩。
1802年,鄭七逝世,鄭一成為華南海盜首領之一,他與其他五支海盜分成紅、黃、青、藍、黑、白六旗幫派。
他擔任紅旗幫首領,是海盜聯盟中勢力最為強大的,共有600至1000艘船隻,人數為兩萬至四萬人不等。
這是何等巨大的船隊啊!
話說回來,鄭一在江門遇上十五歲的張保仔。
正常來說,「凶多吉少」。
但是鄭一居然⋯⋯居然⋯⋯
見色起意!
沒錯,你沒有看錯,鄭一是男,張保仔也是男,現在要進入BL的故事情節!
「(張)保聰慧,有口辨,且年少色美,鄭一嬖之,未幾升為頭!」(《靖海氛記》)
鄭一用舌頭舔了唇:
「你來做我的養子吧!」
傳說張保仔憑着「美男氣息」,俘虜了鄭一的心,讓張保仔不但保存性命,甚至升官發財!恭喜恭喜!
至於他們兩人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好猜測,大概是黃昏時一起在船上觀看夕陽、海上風高浪急時互相照顧對方、下雨天時共同傾聽雨滴下來的聲音⋯⋯
多麼浪漫、多麼誘人,不知鄭一妻石氏有何感想。
這麼美麗的故事或許也有終結的一天。
嘉慶十二年十月十七日(1807年11月16日),鄭一殁。
鄭一妻石氏(鄭一嫂)擔起大旗,統領紅旗幫,並分一隊人馬給張保仔。
張保仔正值青年,血氣方剛,也有一番事業心。
「保既得眾,日事劫掠,由是夥黨漸眾,船隻日多。」(《靖海氛記》)
海盜終究是海盜,擄掠財物是少不免的,張兄也是在努力發展他的事業,終究也有一番成就,跟隨他的人愈來愈多。
人多就易生亂。
舉例來說,很多人跟隨張保仔,也是為了蹭飯的,見張兄當海盜當得那麼風光,便沾着張兄的光環,到岸上橫行無忌,燒殺劫掠,強搶民女,胡作非為,無惡不作。
但你以為張保仔是這樣的人,那你就錯了。
為什麼老百姓不喜歡鄭一?不喜歡鄭七?而獨愛張保仔?
他被人尊重是有原因的。
與其他海盜不同,張保仔當海盜,有當海盜的自我修養。
「自立令三條:
一、私逃上岸者謂之反關,捉回,插耳刑示各船,遍遊後,立殺。
一、凡搶奪貨物,不得私留寸縷,必盡出眾點閱,以二分歸搶者,以八分歸庫,歸庫後謂之公項,有私竊公項者立殺。
一、到村落擄掠婦女,下船後,一概不許污辱,詢籍注部,隔艙分住,有犯強奸私合者,立殺。」(《靖海氛記》)
簡單來說,張保仔的部下需要在他的監管和命令下才能行動,什麼時候上岸,搶奪貨物後如何分配,都需要按規矩,否則便以死罪處置。更甚,海盜下船後也不能污辱村落婦女,有違者立斬。他這樣做能防止下屬任意妄為,虐待老百姓。
「凡打單及虜掠所得,必命隨庫記部,歸於公籍,不敢有所私焉。
惟劫殺搶奪,戰陣進退,各賊咸聽其指揮,有犯其令者立斬。」(《靖海氛記》)
所以說,張保仔做海盜也有海盜的專業,張兄只是對虜掠貨物有興趣,至於殺人越貨之事,張兄需要親自部署、親自指揮,不容許下屬胡扯。
嚴以律己,百姓受到影響的程度大大減少,但海盜始終是海盜,影響百姓生活也少不免,只是輕重程度罷了。如果張兄僅僅只是做了以上的事情,並不會受到百姓愛戴的。
張兄當然有其過人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