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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那些事兒》第二十七章:打仗前哨--亞羅號事件
1850年代,又是一個風雲變色的年代。

咸豐帝在位僅11年(1850-1861),短短11年卻發生了使滿清政權風雨飄搖的事情。

先有太平天國發難,後又有亞羅號事件。

不幸的是,兩件事情都是發生在咸豐年間。

太平天國一事我在前面幾章已有講述。

今天我們來講亞羅號事件。

這是一件無理取鬧的事。

這件事情,香港總督擔當了重要的角色。

1856年10月8日,廣州黃埔港口,早上八時。

廣東水師收到線報,現時靠在黃埔港口的一艘船亞羅號,是一艘賊船。

何為賊船?

要知道十九世紀的廣州、香港,海盜問題仍然嚴重。

海盜有時會靜悄悄地登上貨船,假扮水手,然後打劫其他船隻。

這事可大可小,海盜乃是廣東水兵的大敵。

但搜報必須一網打盡,不能打草驚蛇,不然便醒前功盡棄。

廣州水師千總梁國定擬定作戰計劃。

就在等待一個早上⋯⋯

「來人!把這船封了!」

40餘水兵登上亞羅號。

亞羅號的水手還是睡眼惺忪,懵懵懂懂的⋯⋯

「什麼人啊⋯⋯」

說時慢,那時快,廣州官兵已團團圍住亞羅號的水手。

「拿出個人證件來!」

官兵逐一查問。

有驚人的發現!

14名中國水手,有12名是海盜。

即時逮捕!

中國官兵前搜後搜,發現始終有漏網之魚。

「你們的船長呢!」

這艘船的船長乃是英國人,他當時正在岸上享受陽光與早餐⋯⋯

「糟糕!我是英國人,他們捉拿我後一定不肯放人,怎麼辦呢?」

事到如今,他已經沒有任何退路。

他立刻衝到英國駐廣州領事館,向代理領事巴夏禮報告。

「巴夏禮!你一定要救救我啊!」

「放心!他們當我們英國人是什麼?我一定會幫你討回公道!」

巴夏禮馬上找到兩廣總督葉名琛,進行強烈抗議。

巴夏禮:你們幹什麼?馬上放人!

葉名琛:稍安無躁⋯⋯但我們自己人捉拿自己人,與你們英國無關,為什麼要放人呢?

巴夏禮:亞羅號是英國船!它曾在香港領過登記證!應受英國保護!你們中國官兵到英國船上捉人,不是你們有錯在先嗎?

葉名琛:但是該登記證已經過期了12天!

巴夏禮:過期又怎麼了?我們香港船舶註冊條例規定了,船在行駛期間註冊過期並不會影響我們保護這些船!

葉名琛:那過期就是過期了,怎麼亞羅號還會是英國船呢?亞羅號不過是中國船東雇用了英國船長,而其他水手都是中國人!這些人很多都是從事海盜!犯了大清律例!

巴夏禮:我不理!總之亞羅號是英國船!這件事我就是要管下去了!

葉名琛:⋯⋯你是要蠻不講理是嗎?

巴夏禮:還有更嚴重的一點!你們幹嘛撕下我們英國國旗?這是對我們大英帝國的侮辱!

葉名琛:我們哪有撕毀你們的國旗?

船長:是我看到的!你們有官兵撕下船上的英國國旗,我到整個過程!我的心很痛!嗚嗚⋯⋯

巴夏禮:看到了吧!我們是有人證的!你為什麼要這樣侮辱我們!你們要公開道歉!

葉名琛:(問問身邊的同僚)⋯⋯我們這邊沒有人撕毀你們的國旗,你們不要無中生有!總之我們就不會道歉的!我們也沒做錯!

巴夏禮:我不管!馬上釋放所有已逮捕的水手!移交撕毀我們國旗的千總!並向我們道歉!馬上!

葉名琛:唉⋯⋯

事情發展到這樣,清廷和英國的關係再次升級。

葉名琛左思右想,認為這樣與英國人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決定折衷處理。

「人來!放人!」

事件發生兩天後,即10月10日,廣州水師釋放了9名亞羅號的被補人士。

但巴夏禮拒絕。

「你們捉了12人,只放了9人算什麼?我要你們全數釋放!還有,你欠我們的道歉呢?我要你們移交撕毀國旗的人呢?你們一樣也沒有做到!」

這時,第四任香港總督寶靈出場了。

很遺憾,他的出現並不是好事。

因為,寶靈決定狼狽為奸,助紂為虐。

10月16日,同時作為英國公使的寶靈,向葉名琛發出照令:

「如不速為彌補,自飭本國水師,將和約缺陷補足!」(佐佐木正哉:《鴉片戰爭後的中英抗爭》)

意思即是,我們之前所簽訂的《南京條約》,非常抱歉,還有很多缺漏,我們在你們獲取的利益還不夠多。

請你們為着這件事情速速彌補,不然,我們便派艦隊,去跟你們簽新一份更符合我們利益的和約!

原來,巴夏禮一直都以強硬姿態對待葉名琛,是有寶靈在背後支持!

寶靈才是真正的幕後主使!

因為,清朝的這塊肥豬肉實在太美味了!

英國人吃大了個胃口了!

「亞羅號事件」表面是很小的衝突,但英國人已經打算把他鬧大!

「對寶靈來說,亞羅號事件是不可多得的藉口,可以解決第一次鴉片戰爭遺留下來的問題,並能修訂《南京條約》,令英國獲得更多權益。」(高馬可:《香港簡史》)

寶靈想獲得什麼權益呢?

這裏講述其中一個,就是要獲得英國人可以進入廣州城的權益。

話說在1842年《南京條約》簽訂後,英方一直要求清廷履行進入廣州城的條款。

砵甸乍、戴維斯、文咸等前幾任總督一直與清廷有交涉。

但清廷一直都沒有理會到。

始終,清朝對英國人的觀感不好,不太想放英人入城。

所以清廷告訴英方:

「民情憤激,眾怒難犯,非官所能禁止。」

但從英國的角度來看,入城是一個國家應有的尊嚴,雖然英國仍然能在十三行做生意,但英人不能入城始源反映了清朝的差別對待。

「福州、上海我們都可以入城,為什麼獨是廣州城不行?」

結果,英國和清廷交涉了好幾個總督,英國人終不能入廣州城。

寶靈決定,這個問題是時候要在這一任解決了。

10月21日,巴夏禮告訴葉名琛:

「越日日中不如約,即攻城。」

這是48小時最後通牒。

如果清廷不答應英方的條件,英方便會開戰。

事情已到了戰爭邊緣。

「放人吧!放人吧!」

葉名琛屈服,將12人全部放還。

但仍拒絕道歉。

葉大哥,你真的認為你放人是有用的嗎?

英方根本上醉翁之意不在酒啊!他們就是要打仗!

就好像吳王劉濞造反,打着「誅晁錯,清君側」,漢景帝即時處死晁錯就有用了嗎?劉濞還不是繼續造反?

就好像明朝燕王朱棣造反,打着「清君側,靖國難」,就算明惠帝朱允炆即時剷除齊泰和黃子澄,朱棣就會停止造反了嗎?

就好像日本七七事變,藉口「一名士兵在中國失蹤」,你幫他找回士兵,他難道就不會入侵中國?

古往今來,凡開戰都要有個藉口!不然便是出師無名。

寶寧:「不肯道歉是吧?傳令下去!勒令香港駐華英軍駛入珠江口!」

第二次鴉片戰爭一觸即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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