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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億萬光輝之子 》》一、第一夜(上)
阿......眼前的教堂是如此的古老而壯觀,她屹立於小鎮的中心,高聳的尖塔在濃霧中,若隱若現地指向天上那美麗的紅寶石;可惜的是,外牆上卻滿是髒污而黯淡無光,似是因無人清理又或是遭受汙染,不再像過往那樣的白淨明亮。

沿著教堂正門的階梯往下是座廣場,廣場的中央有座高大的噴泉,那是用精雕細琢的大理石雕築而成;噴泉的水柱在濃霧中高高地湧出,水花四濺而波紋動,噴泉的周圍則是整齊的石板路、各式各樣的雕塑、乾淨的長椅、整齊的草地、高聳的橡樹與樹叢。

喬治‧湯瑪斯,一位偵探。一個在深夜中躺在廣場草地上的偵探,他戴有一頂黑色寬頂帽,身穿深棕色的毛呢大衣,大衣裡面是件白色的高領襯衫,下身則是經典的黑色長褲與黑色皮革靴子。他昏睡在草地上,許是初春的冷風又或是潮濕的霧氣,過了許久才清醒。

或許有人會好奇,為何這位偵探會在深夜中倒在此處,是酗酒醉倒還是被仇人放倒了?

其實這些問題可以從探索偵探狀況來解答,畢竟將所有不可能的情況排除後,無論剩下的是多麼離奇,也必然是事實。

首先,這位偵探衣著整齊且無明顯外傷,周遭既無酒瓶或嘔吐物,附近更沒有腳印或其他痕跡,這下就奇怪了。倘若不是有人用藥將他迷暈後,扛著他來到這片草地上放下,替他整理好衣著,並將過來時的痕跡都清理乾淨。那就是這位偵探憑空的出現在這片草地上了。

而在這故事中,遠方有隻可愛的小狗就洽好的看見了事情的真相,偵探正是憑空出現,安詳的像是剛睡著一般。

話先說回偵探本身,前面有提到他名叫喬治‧湯瑪斯,湯瑪斯這個姓氏或名字在此時是非常地普遍,在酒館或街上大聲喊著“湯瑪斯”,你八成能見到至少十人回頭看是誰在呼喚自己的名字,而“喬治”本身也是個常見的名字。

一個常見的名字配上常見的姓氏,喬治‧湯瑪斯或許是個普通的傢伙,一個普通的偵探。確實,與倫敦一堆有名的官方偵探和私家偵探相比,喬治只是個無名的小偵探。

那他為何會想要當偵探呢?且聽我娓娓道來,他的名字普通,外貌也是街頭上常見的英格蘭模樣,並無印斯茅斯臉孔或者是長耳朵、手能摸到膝蓋、大紅臉之類的知名特徵。

他父母在他小時候就離他而去,也因此他是由爺爺一手帶大,而他爺爺是當地─倫敦,有名的私家偵探,從事著偵探事業的爺爺為了照顧孫子,有時便帶他去各種案發現場、蘇格蘭場等比較不危險的地方豐富他的見識,而這不只讓喬治擁有許多的經驗和閱歷,也讓他自小對偵探事業有充足的期望。

與此同時,他們家族血脈中有一種詛咒、或者也可以稱之為祝福,這份詛咒隨著血脈傳承了數百年之久,這份祝福讓他們可以看到時間的秘密,這份力量讓他們能夠看到、聽到、過往時光中發生的事情。

當然的,如果只是這樣怎會被稱做是詛咒呢,會被稱之為詛咒,也是因為隨著能力的使用或者是年紀的增長,血脈中時光的氣味會吸引著廷達羅斯獵犬,哪怕甚麼都不做最多活到三十歲,都會吸引獵犬的到來,將那些“不合法”使用時光力量的生命封印。

還好,喬治‧湯瑪斯,他家族中有位長輩從其他外族,學到了如何合法的使用,這才讓家族能延續至今。正因如此,喬治‧湯瑪斯才會來到此地,為了布置屬於自己的儀式,將詛咒化為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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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也該把目光放回小偵探身上。

於大霧中清醒後,他先是伸手摸了摸腰間的槍套與胸前的皮革袋,坐起身子手穩住頭頂帽子,打量了四周的濃霧後,這才開始檢查身上的物品,還特別地打開手槍確認彈夾內還剩多少子彈。

他從草地上站起後,先是朝著遠方盡力的伸手,試著探索這裡的能見度;可惜霧氣實在太濃,手指、手掌等部分全被濃霧吞噬,縱然瞪大眼睛努力觀察,只能勉強見到外型輪廓。

「感謝星辰,還好附近有燈光。」他看著濃霧中的橙黃色光點喃喃自語。

現在的情況可以這麼形容,在茫茫的濃霧中,遠方只見數個橙黃光點,白茫茫的霧氣下視線距離不到兩英尺,透過霧氣勉強能見幾個物體的輪廓,有的高聳、有的龐大。而在視線受阻的情況下,其他感官自然格外地敏銳,喬治能明顯的感受到風吹過臉龐的涼意,霧氣中濕潤的水氣,與一片靜謐之中樹叢沙沙的晃動聲。

大多人面對視線受阻的情況,通常會小心地謹慎的緩步移動,一來是因為視線受阻,二來是害怕驚擾濃霧中看不見的未知的,甚至不確定存不存在的怪物。

而喬治,自然也是如此,在他從草坪上謹慎的、小心翼翼的與濃霧中未知的怪物鬥智鬥勇,費了許多時間才朝著最近的煤氣燈靠近。而直到他路過噴泉,藉著月光看見招牌上寫的“Central Square”(中央廣場),才察覺自己太過緊張,並且似乎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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