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是黎江的舔狗。
有多會舔,最初大概是隨叫隨到,三餐送飯的程度。
我追了黎江七年,他就把我當備胎七年。
沒有戀人的時候就使喚我,讓我以為我有機會。
但人總是會倦怠的。
尤其當他把我叫到他生日會上,居然是把我做的蛋糕丟在地上,要我撿起來吃。
要一眾人看我會不會哭的時候。
我心大概就死了吧。
「陸遇,撿起來吃吧,吃了就跟你交往。」
黎江和他的三五好友在笑我,覺得我等了七年,這種機會應該把握。
可惜我是舔狗,但不是狗,我是人,我有自知之明的。
「不了,黎江,以後我不再打擾你。」我向黎江鞠躬。
「啥?」黎江沒想到我會反抗,因為大多數他的無理要求我都會做。
讓我去跳別人不敢跳的蹦擊,或是叫我去一個小時遠的地方特地買食物。
說起來為什麼會喜歡黎江這麼久。
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他是某上市公司的太子爺,不過我不是為了錢喜歡他的。
大三那年我第一眼就喜歡上他的臉,他的顏很我菜,我們很有話題,曾經也很要好。
只是我一告白他就變了,他覺得我貪圖他的家世什麼的。
那時候我還很費解什麼家世?
結果等到他身分揭露,我才把一切串起來,我想跟他解釋,他不聽。
我想說用了七年去證明我真的很愛他,我跟別人不一樣,但真的夠了。
我不想作賤自己的愛情。
「告辭。」
雖然黎江一臉瞠目結舌,但我不想多做解釋。
心裡在想著下一個會更好。
不知道是不是我轉身的太決絕,黎江幾乎是爆氣,還摔碎了酒杯。
「陸遇,你最好想清楚,出了這個包廂,你就沒機會。」
「嗯。」我只是握著門把,回頭跟黎江笑了一下就直接出去了。
我不會後悔。
面對不愛自己的人,再怎麼演都是小丑。
*
意外的事情是我們共同好友多數都站在我這邊。
他們偷偷的傳訊息給我,說黎江太自己為是,陸遇你終於想通。
只是我這樣鬧翻,他們不知道站哪邊好。
畢竟黎江是太子爺。
果然是旁觀者青,當局者迷。
我只是感謝大家的關心,然後跟大家說沒事。
如果怕影響到自己的人,不用再跟我聯繫沒關係。
沒有必要為了我犧牲自己的人脈,這個世界就是這樣運轉的。
我默默去把黎江的聯繫方式拉黑。
我希望他別找我,我也不去煩他。
明天還得去見他舅舅說聲辭職呢,好多事得斷捨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