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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發財在宋朝》升官發財在宋朝_分節閱讀_260
陸辭走出店門時,在這家小飯店附近做生意的那些小經濟,都不約而同地向他行了注目禮,神色各異。

他們是親眼看著那臭名昭著的‘攔路虎’氣勢洶洶地進去,又被兩臉生的彪形大漢當雞崽子一樣毫不客氣地拎出來的。

然而在他們看來,一貫隻捏軟柿子的‘攔路虎’之所以吃這虧,大概只是太過輕敵,孤身進的店,而沒叫上一幫流氓弟兄。

等他再帶人卷土重來,裡頭的人就慘了。

他們在心裡給陸辭的下場下了定論後,再看陸辭走出來,見他這讓人眼前一亮的漂亮模樣,心裡更覺同情不忍。

有一支著小攤子,賣些農產和山貨的攤主,就沒忍住,揚聲呼道:“那位郎君啊,你惹上麻煩事了,還是早些離開吧!”

陸辭聞聲,不經意地向他看了一眼,下一刻就被攤子上的某件東西吸引,徑直走了過來。

那攤主正要再勸,陸辭已用一瞧就價值不菲的折扇骨虛指了指他攤面上的新鮮山藥,笑眯眯地問道:“這價格幾何?”

攤主條件反射地答道:“昨日采來的,正新鮮,客官您給……一貫就夠了。您也別嫌貴,一樣的東西,您去藥房,他們起碼得要三貫呢。”

他的其他農貨已賣得七七八八了,只剩小兒子昨日上山去幫著砍柴火的時候,隨手采來的野山藥還沒賣掉。

他準備著今晚就回村去,不在城裡多做逗留,就尋思著要實在賣不掉,再不省這麻煩,直接低價出給藥房算了。

陸辭在看攤子上的山藥時,采來山藥、這回也鬧著非跟了來的攤主小兒子,也眼巴巴地看著陸辭。

陸辭點點頭,微笑道:“我全要了,麻煩你給我全包起來。”

——稍作一下處理,山藥就挺耐放,還能當特產寄給柳七他們。

而隨行的健仆早在這段時間裡練出了眼力,看著陸辭盯著山藥看時,就基本猜出了他的意圖,把錢袋悄悄捏在手裡,也準備好了。

聽到這話,就迅速在心裡算了算錢數,然後掏出了一個五兩的小銀錠來。

攤主的小兒子卻不盯著那惹來無數人羨慕眼光的小銀錠,隻昂著腦袋,偷偷地望著陸辭精致好看的側臉發呆。

發了會兒呆後,又猛然驚醒過來。

他往父親身後躲了躲,悄悄地用力擦了擦自己沾了泥灰、還發著紅的臉。

那攤主小吃一驚後,就是大喜,趕緊扯了塊乾淨的麻紙,把這幾塊還帶著土渣的山藥小心包好,遞給那掏錢的下仆,又把銀錠接過,揣在懷裡,對陸辭這一連價都不還的大方客人不斷道謝。

陸辭並不受他謝,而是悠然地走向了下一個攤子,在攤主的熱情兜售下,隨意買了點特產。

就聽那對已收了攤子的父子,一邊走遠,一邊興高采烈地說道:“得虧你這小子運氣好,挖了那幾塊山藥,這下總算能去書坊,把大郎一直想要的《策論細解》全套買了……”

作者陸辭:“……”

作者有話要說:注釋:

1.攔路虎的事,出自《萬花樓演義》和《汾陽西陳家莊鄉土志》

2.通判。

宋代州的行政長官為知州(府的行政長官為知府),“掌總理郡政,……其賦役、錢谷、獄訟之事,兵民之政皆總焉”。同時,各州要設通判一至二員,輔佐郡政,“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聽斷之事,可否裁決,與守臣(即知州)通簽書施行”

但宋代的通判卻不是知州的副手,更不是知州的屬官,而是與知州平行的監察官(兼行政),所以通判又稱“監州”。

知州的政令,須有通判副署同意,方能生效,“知府公事並須長吏、通判簽議連書,方許行下”;州政府的所有官員包括知州大人若被發現不法事,通判有權提出彈劾,“知州有不法者,得舉奏之”,“所部官有善否及職事修廢,(通判)得刺舉以聞”

由於宋代通判具有“監州”的地位與權力,所以他們盡管品秩低於知州,但氣勢完全不輸知州;他們也用不著唯知州馬首是瞻,而是敢與知州一爭短長。

如此這般的爭執被歐陽修記錄進他的《歸田錄》中:州通判“既非副貳,又非屬官,故常與知州爭權,每雲‘我是監郡,朝廷使我監汝’,舉動為其所製”。

這樣一來,知州與通判便形成了“二權分立”的分權製衡之勢,知州雖然是一州行政長官,卻無法權力獨大。歐陽修說:“至今州郡,往往與通判不和。”所謂“不和”,其實就是二權構成實實在在的掣肘。

再分享一則趣聞:

歐陽修講了一則軼事:有一位叫作錢昆的少卿,是余杭人,很喜歡吃螃蟹。他曾請求外任,想到外州當個知州。有人問他希望到哪個州上任,他說:“但得有螃蟹、無通判處,則可矣。”

(《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3.宋代人口達到萬戶以上的州,都得設通判一員至二員,個別人口萬戶以下的小州才未設通判,但如果以較高職位出任知州的,雖不滿萬戶,也必須配備通判。(《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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