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一來,也省了他們每一上下船隻就得更替馬匹的麻煩了。
騍馬雖便宜,一匹只需七貫,但膽子較小,容易受驚踢踏,陸辭自然不會貪這點便宜。
一百多貫的駿馬太過奢侈,也無必要,但二三十貫左右的馬,還是消費得起的。
陸辭暗自做了這安排後,隻將這馬是直接買下,而非租賃的事告訴了已然續約,將各自隨兩人上任的健仆,省得兩人又要一番推拒,勸說起來好生麻煩。
當眾人在真正上馬車前,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向陸辭遞來一張規整疊好的紙。
陸辭眼皮一跳,剛覺這一幕十分眼熟,等真正攤開一看,就徹底無語了。
又是三首標題一模一樣,格式工工整整,隻內容大有不同的詩作——《臨離京述職特贈攄羽》。
陸辭木著臉,離別愁緒蕩然無存。
——這幾個臭小子,根本就是約好了拿他打擂台的吧。
作者有話要說:注釋(今天依然全出自《兩宋文化史》):
1.北宋的馬價,便宜者七貫錢一匹,貴者一匹一百多貫
宋朝中央政府的絕大多數官員,是不能享受配備“公車”(官馬)待遇的。若不想辛苦走路上下班,只能要麽租馬,要麽自掏腰包買匹“私家馬”。
再分享一則趣聞。
宋仁宗時,開封府軍巡院有個叫孫良孺的法官,出門公乾都是坐“出租馬”。有一次,他押死囚赴刑場處決,開封的法院居然也沒有調派“公車”給他用,還是叫了“出租馬”。馬夫問:“官人準備去哪兒?”孫良孺說:“到刑場。”馬夫又問:“那還回來嗎?”聽到的人忍不住哄堂大笑。
2.關於公車:
宋代宰執級別的高官,才配備有專用的官馬(武臣另當別論,中高層武臣均配官馬三匹以上),相當於“專車”;還配給控馬的馬夫,相當於專職的“司機”;工資清單上還有“馬芻粟”一項,相當於“燃油補貼”。
不過,宰相一旦退休,即取消“公車待遇”,比如名相富弼、王安石致仕後,都是自己買了頭小毛驢騎。富弼有一次“跨驢出郊”,遇上一個小官“水南巡檢”,巡檢的馬前卒吆喝著要富弼下驢讓道。富弼也不計較,默默鞭驢走開。
宰相機構(三省)的公務員(胥吏),雖然行政級別不高,但因為公務繁忙,工作性質重要,也可以乘坐“公務用車”。
不過文臣自六品官以上,均發給“公務用車補貼”,宋人叫作“馬芻粟”。依宋製,“給馬芻粟者,自二十匹至一匹,凡七等”,即“公務用車補貼”分為七個檔次,最高補貼二十匹馬的用料,最低補貼一匹馬的用料。
3.“走馬頭子”和“驛券”
憑“走馬頭子”可以調用驛站與遞鋪的官馬;憑“驛券”則可在各地驛站免費食宿。
根據制度,官員若“差出勾當公事”,即因公出差,比如被委派到外地鞫治獄案、撫恤災民、巡視地方,或者入朝奏事等,可以向樞密院、戶部或地方的轉運司申請一份“走馬頭子”和一份“驛券”
但宋朝政府對遞鋪官馬與驛站食宿的管理甚嚴,只有緊急公務或急程赴任,才可以動用乘驛,如宋真宗時的一項立法規定:“今後除急程赴任及勾當緊切公事,即得乞乘馬,余不得更乞支借。如違犯並勘罪嚴斷。”
如果只是走馬上任這種小事,是不可能得到動用官馬的許可的。
第八十七章
送走赴任的幾人後,院落一下變得空蕩蕩的,讓習慣了人聲的陸辭難免感到幾分寥落。
怎麽友人已然領任出發了,而他的差遣,卻至今都還沒下來呢?
若認為他年紀太輕,有意讓他守選,遊學太學,那最初根本就不會多此一舉地授予階官了。
陸辭越是琢磨,就越覺得此事頗為古怪。
他斟酌之下,決定再耐心等上兩個月。
到時候若還是沒有任命,就再去吏部問問情況吧。
眼前的當務之急,還是先攢些錢來。
……身為三元及第的新科狀元的陸辭,在繁華似錦的汴京逗留的這幾個月裡,既雇了不少下仆,又遊山玩水,四處海吃海喝,加上一筆筆謝恩銀地交出去,送友人赴任時還購置了良馬相贈……這一項項地隻進不出,花錢如流水地下去,原來稱得上豐厚的余財,終於不多了。
李夫子來探望他時,倒是順道帶來了他留在密州的一些生意的分紅,以及陸母所經營鋪席時攢下的積蓄,叫他手頭重歸寬裕。
但一想到要在京中長期定居,除卻衣食住行外,還有去外享用美食、雇用下人等固定花費……
僅是粗略一算,便喚起陸辭久違的危機感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