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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發財在宋朝》升官發財在宋朝_分節閱讀_74
孫靜文不解道:“那為何不直接叫下人送水來,卻得同那些個下……”他默默咽下後頭倆字,繼續道:“多人湊一塊去?”

陸辭淡淡道:“多謝表兄,只是從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我若用慣了廝兒,享受慣了奢侈,待回了密州,又要如何自處呢?”

孫靜文嘴角一抽。

也不知自己這表弟到底是什麽毛病,明明那些個造價高昂的胭脂水粉都能不眨眼地掃下大堆,吃食上更是比他們還講究一些,卻非要堅持說自己在密州其實過得頗為拮據節儉。

見陸辭已經要走了,孫靜文還惦記著父親親口吩咐要與這個小表弟搞好關系的事,便趕緊開口道:“若是街上有看上的,但凡是孫家的店鋪,大可自取,留下名字就好,帳就記公中去。”

陸辭一笑,謝過這份好意,也就走了。

拿人手短,面對這種明晃晃的糖衣炮彈,哪怕孫靜文說得再大方,陸辭也當然是不會接受的。

陸辭帶著朱說,先去香水堂裡各自約了位技術好的搓澡工,舒舒服服地沐浴過,神清氣爽地出來後,卻不忙回孫家,而是租了兩匹代步的驢,往官衙處去了。

他雖住在孫家好些日,但關於撲買之事,可還是記得清清楚楚的。

這點,也得歸功於朱說。

在孫家的這些天,陸辭固然忙於‘侍疾’,一舉一動都在眾人眼皮底下,朱說卻還是自由的。

橫豎整個孫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陸辭身上,無人留意他的行蹤,朱說就當仁不讓地做了跑腿的中間人,趁著陸辭煎藥的那點閑暇,小心匯報進展。

陸辭唯一漏算的一點,大概就是這次那位主持撲買的京官,因京中賦予其另外職務,而需提前趕回,不得不將封箱日期大幅提前了。

好在因李辛聽取了陸辭的建議,不曾拖拉過,於是這會兒雖倉促了些,但也算是險險趕上了。

陸辭當然清楚極其看重此事的孫父也會出現,便不準備光明正大地出現。

而是等快到縣衙時,就停了下來,隨意請了一位路過的行人,將提前了幾個時辰到那裡,與孫父一乾人焦急地等待結果宣判的李辛,直接叫到他這邊來。

李辛一得消息,迫不及待地就找了個腹痛的理由,立馬離開了那些人,直奔陸辭這來了。

因他太過緊張,臉色好不到哪兒去,找的這借口,倒也沒讓人起疑,尤其孫父見狀,還無形中對他多了幾分輕視。

作者有話要說:注釋:

1.一般撲買的限期是1-3個月。

2.投標的過程中,官府“造木櫃封鎖,分送管下縣分,收接承買實封文狀”。也就是送鎖好的木箱到轄下各縣鎮,凡符合資格且有意投標的人,都填好自己願意出的價格,密封後投入櫃中。

而在評標的程序中,木櫃的拆封必須是公開的,有州政府多名官員在場,並允許公眾觀看。

中標人確定之後,還有一道程序要走:公示,“於榜內曉示百姓知委”。以表示整個招投標過程的公開、公正。最後,由政府給中標人頒發“公憑”,實質上就是訂立合同。(《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3.之前忘記說明,為什麽陸母面對父母硬要讓她嫁別人時離開了。

因為按照宋律,女子喪夫,如果她立志守寡,她的祖父母和父母有權力強令她改嫁。如果不令寡婦改嫁,反而會授人以柄,成為別人攻擊的借口。

宋仁宗時,高官吳育有個弟弟,娶了媳婦。弟媳生下六個孩子後,弟弟去世了,弟媳婦決定不再改嫁。官員唐詢上奏皇帝攻擊吳育時,其中一條罪狀就是他沒有讓弟媳婦改嫁。(《假裝生活在宋朝》)

第三十三章

這些天裡,李辛有同朱說聯系著,嚴格地照著陸辭的謀劃一步步去實施,情況更是一切順利。

但真正到了這日,他心裡又怎麽可能不緊張呢?

能見到久違的陸辭,他才終於有了一個懸得七上八下的心落地的安然感,握著陸辭的手,發自肺腑地感歎道:“陸郎啊陸郎,我可算是又見到你了!”

陸辭笑道:“萬事俱備,你愁什麽?”

李辛當然不好意思承認,單是同那些頗有名氣的富商們坐在一塊兒,就已經足夠叫他如坐針氈的了。

他苦笑:“最怕是莊戶們臨時變卦,或是公祖不讓。”

陸辭莞爾:“與莊戶間的契書立好了麽?用的可是我替你找的那位牙人?”

李辛趕緊點頭:“都立好了。就是那位牙人不錯。”

陸辭:“只要正式立了契約,他們縱使反悔,你也不會落得兩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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