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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發財在宋朝》升官發財在宋朝_分節閱讀_60
案件已然審理完畢,證據確鑿的情況下,犯人對恐嚇民家、奪取財物的罪行,也是供認不諱。

只是在量刑時,秦知縣才有些犯難。

按照大宋律令,對什麽屬於官戶,是有明確規定的,可對究竟怎樣才算是士人,則定義較為模糊。

眼前這犯人,自稱是士人,幼時在別縣私塾中習過詩賦,後來才隨家人遷居至此。

對是否真去過私塾這點,因年代太過遙遠,已不可考了。然而他所提供的更有力的一項佐證則是——他請來了的兩位士人‘好友’。

這兩位的據理力爭,一來能給他聯名求情,二來能證明他的‘士人’身份,可大幅減輕刑罰。

真要這麽判決,倒也是有所依據了。

可秦知縣好歹也在此地上任兩年多了,知道其中有著不少貓膩,並不怎麽樂意這麽如了對方的意,只是對方準備周全,他一時間找不出別的辦法來推翻,才再三遲疑。

外頭聽候結果的民眾,就更不樂意了——他們可清楚,這個欺男霸女的豪橫,背後真正的依仗不是別人,正是城中頗富的孫家。

他本是個鄉下人,大字不識幾個,但因妹妹生得貌美,嫁給了孫家長房長孫做妻室,他作為唯一的兄長,就不再缺錢不說,態度也橫起來了。

什麽士人?分明是孫家花錢打通關系,找了兩個見錢眼開的士人來作這偽證,想換得此人輕判罷了。

陸辭若有所思。

他對大宋律法,也略有研究,知道如果真讓對方得逞,讓知縣承認了他的士人身份、加上有別的士人替他說情的話,量刑一輕再輕,甚至可能低至連刑罰都免了,隻送往州學去聽讀半年,就算懲戒了。

秦知縣糾結片刻,沒想到好方法,也沒法再拖了,只有打算捏著鼻子,照法令宣判時,外頭的人群中忽然傳出一道清朗好聽的聲音,在一片嗡嗡的嘈雜中,都清晰可聞。

“他既自稱士人,且自幼便習詩賦,公祖不若當場出題,讓他當面作一首詞,以作驗證?”

作者有話要說:我看到有不少人呼喚攻出場,但他的出現,可要等陸郎做官了。

也不會太久。蘇州頂多還有個幾章,就會轉到三年後的科舉。

這篇文的基調畢竟不是談戀愛(這或許就是會這麽撲的原因之一吧……),而是陸辭的一個事業發展,愛情會隨著他的成長後期加入進來。如果隻想看談戀愛的部分,那恐怕得等一個月再來吧。

也不要擔心友情會喧賓奪主啦。狄青正式登場的時候,你們會發現,他跟其他人給人的印象相比,會是完全不一樣的。

這篇文並沒有發生奇跡,而是已經徹底撲了。所以我隻想按照自己的心情和步調慢慢寫,在忙碌的畢業年裡盡可能維持更新。

如果你們願意再陪我走一段路,我會很感激的。鞠躬。

注釋:

1.燈箱:

北宋就已經出現了燈箱廣告。《清明上河圖》中的“孫羊正店”大門前,有三塊立體招牌,分別寫著“孫羊”“正店”“香醪”字樣,這三塊立體招牌,便是燈箱廣告。它們應用了內置蠟燭作為照明,夜間明亮照人,特別引人注目。虹橋附近的那家“腳店”門口,也設置了一個燈箱廣告,上書“十千”“腳店”四字。(《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2.香餅:宋時的香餅主要分兩種,一種小香餅子,單純作為熏香用的:“蜀人以榅桲切去頂,剜去心,納檀香、沉香末,並麝(香)少許。覆所切之頂,線縛蒸爛。取出俟冷,研如泥。入腦子少許,和勻,作小餅燒之,香味不減龍涎(香)。”——宋人的《遊宦紀聞》

另一種香餅,則是煤餅:用煤粉與香料混合後壓製而成,可長時間燃燒,並散發出香氣。

“香餅,石炭也。用以焚香,一餅之火可終日不滅。”——歐陽修《歸田錄》。這種香餅,甚至可以作為士大夫家裡互相饋贈的雅品。(《宋:現代的拂曉時辰》)

熏香在宋時非常普遍,不只是上流社會的奢侈:尤其端午節時,家家戶戶都焚香:“杭城人不論大小之家,焚燒午香一月”

宋人對香藥的應用非常廣,除了香熏,還用於加工食品、保健、沐浴、化妝、祭祀、婚娶禮俗等等。

3.此案原型改編自《名公書判清明集》卷十一《人品門·士人類·引試》。

當中就涉及到地方官直接出題讓人寫詩,以此判斷是否粗通文墨。而刑罰減輕至只是送往州學聽讀半年,也是出自此案的結果。

4.士人:

宋對士人又寬帶,但是對怎樣是士人,卻很寬松。

參加過解、省試的,哪怕沒有考上,也算士人;在地方或者中央官學讀過書的,也算士人;官府認為這人文理粗通的,也可以算士人。《宋代科舉社會》p168

第二十七章

秦知縣微不可察地揚了揚嘴角,卻在別人察覺之前,故意沉下臉來,輕喝道:“堂下不得多作喧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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