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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官發財在宋朝》升官發財在宋朝_分節閱讀_280
陸辭倒不知道他們的糾結心思。

因距飯點還有那麽一會兒,他就在集市裡閑逛了一會兒。

然而沿途遇到的百姓,居然不乏認出他身份的,且都一臉大驚大喜地向他行禮,然後就心滿意足地讓出道來,隻繼續用熾熱的目光追隨一段。

陸辭起初還感到一些不自在,後來也就適應了。

汾州百姓的行徑,讓他想起密州城裡熱情的井巷街坊的同時,也清晰地感覺出了兩者的不同。

難道是因為……官威?

陸辭若有所思地咬了一口肉包子。

作者有話要說:你們可能不明白我為啥要寫到攔路虎這個人,還用了一定篇幅。

因為史料上,狄青之所以負罪,就是因為殺了這個人(有一說是他自己殺的,有一說是他哥哥殺的、他只是頂了罪)。

所以狄青的命運,從陸辭來汾州的第一天,就已經改變了^_^。

注釋:

犯人依法定程序的申訴後,受訴機關必須依法予以複審。如不同意受訴,則須出具文書,犯人便可越訴。無故不受訴的,要受處罰。

對上訴案複審的辦法是:如犯人系在錄問或宣判時“翻異”而向原審機關申訴的,該機關必須“移司別勘”,即將案件交給非初審的其他審判機構重新審理,又叫“別推”。

如犯人系在宣判後向上級機關申訴,或雖向原審機關申訴但“別推”後仍不服而申訴不止,則須由上級機關複審,稱為“移推”。“移推”時,上級機關須“差官別推”,即派遣與原審不相乾的其他機關的官員前往審理,更多的則是把案子移交到其他機關所在地就審,也可以由本機關直接審理(或派員前往或把案子移交過來),但絕不能送回原審機關審理,要嚴禁原機關插手。“移推”後,犯人仍不服的,則須再次“差官別推”。

每次複審,都必須有錄問官錄問。錄問官不能駁正冤假錯案則要受罰。當然,複審並不是沒有限制的,北宋時原則上規定為三次,三次複審結果相同而犯人仍不服的,司法機構一般不再受理。(《兩宋文化史》)

第一百零八章

說起冬至的節令美食,當然首數餛飩和稀豆粥。

餛飩的話,陸辭各種各樣的餡兒都已嘗了不少,想要品嘗的興致,自然就不那麽濃鬱了。

相比之下,紅豆粥平時就要較少見到一些。且在這讓人縮頭縮腦的大冷天裡,一口口大鍋裡冒出的道道雪白的蒸騰霧氣,加上豆類和米糧被煮得軟爛時所散發出的特有清香,就額外吸引人。

半個巴掌大的肉包子下肚後,陸辭雖不覺饑餓,但見著這熱鬧場景,嗅著這宜人的食物香氣,腳步不知不覺地就朝著那口大鍋的方向邁動了。

四周的人一直悄悄地打量著陸知州,見人往這走來了,意外之余,皆默契地往邊上退了退,生怕擠著一絲潔白衣袂了。

陸辭意外地眨了眨眼,大大方方地接受了這番好意,便走上前去,笑吟吟地對著滿眼驚豔的店家道:“來一碗。”

做夢也不知自己能得此殊榮,店家簡直如夢遊一般,下意識地應了一聲,然後伸了長柄的大杓下鍋,攪動得無比濃稠了,才小心翼翼地往上撈起。

陸辭見他當真要往那隨手抓來的大盆裡倒粥了,不禁輕咳一聲,好笑地開口提醒道:“小碗足矣。”

受寵若驚的店家原要給陸知州的豪華待遇,可是個足以媲美臉盆的大瓷盆。

陸辭隻瞅了一眼,就覺自己哪怕漲破肚皮,也絕無可能喝完的。

況且他還得留著些胃部空間,去品嘗別的冬至美食呢。

陸辭在勸住店家無處釋放的熱情洋溢後,才拿到了正常份量的紅豆粥。

接著,就在眾人稀奇的注釋中,從容地捧著碗,如一名尋常食客一樣,尋了處乾淨的空桌子,施施然地坐下了。

紅豆粥煮得極其軟爛,散發著讓人食指大動的清香,稠度也是剛剛好的。

只要稍微拌入些糖,略作攪拌,就是既飽腹、又可口的一道美食了。

若不是圍觀的客人越聚越多,饒是自認臉皮頗厚的他也有些扛不住,他定是要細細品嘗,緩緩下咽的。

將一小碗紅豆粥用得乾乾淨淨後,陸辭淡定地離了店,預備去集市上好好逛逛,置辦一些過年用的物件。

然而還沒走多遠,他的眼角余光就瞥到一道頗為眼熟的瘦小身影,不由駐足,往街對面看去。

雖穿著一身灰白的士子襴衫,但那精神模樣,果然是小狸奴。

因今日正是冬至,街上行人眾多,使得聚在陸知州身邊看熱鬧的人群,也被襯得沒那麽顯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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