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犯罪人是一名極為危險的虐待狂(sadism)殺手,他的作案對象是維斯特蘭市內有極其惡劣的犯罪前科的男性,身材高大的金發男性佔絕大多數。該犯罪人會在襲擊受害者之後將受害者帶到不同僻靜地點,折磨受害者(通常為反覆刺傷、剝皮、切割肢體或移除內髒)之後用鋼琴琴弦將受害者勒死。在受害者死亡之後,該犯罪人會以特定的方式展示遺體,通常展示方式與受害者所犯罪行有直接聯系。由於凶殺現場往往地處偏僻、很難被人發現,該犯罪人會在犯案後通過向維斯特蘭市警局寄匿名信的方式告知警方犯罪地點。
由於本系列凶案受害人有犯罪前科,該犯罪人可能犯下的凶案極易與黑幫仇殺混淆。考慮到犯罪手法可能是逐漸成型的、或維斯特蘭市警察局可能因為各種原因沒有收到部分凶手的挑釁來信,本檔案收錄的凶案包括一些該犯罪人未通過來信方式承認、但犯罪簽名與該系列凶案極其相似的案件。
按照時間次序,凶案名單如下:
1、湯姆·格林案(卷宗號:U384-0399):2010年2月18日(星期四),被控殺害了前妻及與前妻的三個孩子(見卷宗:R239-7539)但被無罪釋放的湯姆·格林被發現死於維斯特蘭市南郊的一處廢棄工廠中。受害者被發現時躺在一個用自己的血畫出的巨大標靶圖案中,面部皮膚被割開取下(應為對格林用刀刺穿前妻面部的模仿)、全身有共計107處刺傷。
2、愛德華·塔斯米爾案(卷宗號:I028-2927):2010年7月10日(星期六),被懷疑策劃了三起銀行搶劫案(見卷宗:S973-4245)並導致共計四人死亡的塔斯米爾被發現死於維斯特蘭市下城區一處停工的建築工地裡,全身主要關節被鈍器擊碎,喉嚨裡塞著三枚拜佔庭時期的金幣。被發現時,死者被鋼琴琴弦吊在建築主體的腳手架上,姿勢與其喉嚨中拜佔庭金幣背面的天使浮雕姿勢一致。
……
24、特萊普·卡洛安案(卷宗號:F283-4320):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被懷疑強奸並殺害了4名女性(見卷宗:M239-0374)、但是由於證據不足而被十分的卡洛安被發現死在自己的家中自己的床上,同時,他的公寓也是之前警方懷疑的強奸案現場。受害者被切下生殖器、沿手腕和腳踝切下四肢,腹部被打開。凶手在取出他腹中的大部分器官之後把死者的四肢和生殖器塞進了他的腹腔裡。根據法醫解剖顯示,凶手在取出死者的大部分器官的時候,死者還依然活著。
由此可見,犯罪人的手法較為成熟,只不過在強奸相關的案例上出現一些很明顯的過度殺戮行為,考慮其所受的心理創傷與強奸案有關。
本系列凶案凶殺犯案手法成熟,犯案頻率較為規律,懷疑曾經在其他州有犯罪記錄,在2006年左右才來到維斯特蘭市。該犯罪人應為白人男性,年齡在35-50歲之間。根據現場痕跡檢驗結果顯示,折磨並殺害受害人的過程由一人完成,該犯罪人應為身材較為高大、身體強壯且掌握一定格鬥技巧的人。
可以由此推斷,在維斯特蘭境內的案件應該不是該犯罪人的第一起凶案。第一起凶殺案不可能如湯姆·格林案般嫻熟。
但是鋼琴師的犯罪手法極具特點,在其他州並沒有發現有類似的案件。最大的可能性或許是,他在其他州或城市犯罪的時候並不以現在的手段進行——我不認為他會拋棄用琴弦勒死死者的方式,或許,他只是選擇不聯系警方、或把屍體以另外的方式處理掉之類,因此凶案沒有以現在這種形式進入我們的視野。
本系列凶案案發現場基本都在人煙較為稀少的地區,凶手有較大可能性是襲擊受害者後將受害者帶到之前已經選定的現場,考慮凶手擁有交通工具,可能為內部空間較為寬敞的SUV汽車。
所有受害者最後都被鋼琴琴弦勒死,從獲取凶器的角度來說,該犯罪人有可能從事販售樂器的相關行業、鋼琴教師或家中有鋼琴。根據以上推斷及第二案、第五案、第十三案中凶手在布置現場時使用的昂貴道具,該犯罪人有可能家境殷實、受過良好教育。
我認為凶手從事和鋼琴有關的事業的可能性小,WLPD總是在這種細節上犯奇怪的錯誤。在前期排查中,並沒有符合任何以上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落網。下文中我會論述該犯罪人的反偵查能力,我傾向於認為,既然他把鋼琴弦最為最重要的凶器,就絕不會把鋼琴放在他目力可及之處。
該犯罪人選定的受害者均為有前科或懷疑有犯罪嫌疑的男性受害者,從第三案、第十案、第十二案、第十五案、第二十二案中體現的細節顯示,該犯罪人有途徑得到一些警方內部尚未公開的信息,該犯罪人有可能是警務工作者,或其家人及朋友中有人是警務工作者。
本系列凶案的受害者擁有一些共通的特性:強壯的、有犯罪史的男性,大多為金發,該犯罪人選擇受害者的傾向有可能與其過往經歷有關,此人青少年時期有可能是某種暴力行為的受害者,他選擇受害者的原則很可能是根據對他施加暴力的年長男性的特征而來。
該犯罪人有頻繁挑釁警方的行為:無論是殺害未被定罪、或未被按照應有程度定罪的罪犯,還是在事後寫信向警方告知凶案發生地點,都可視為對警方的挑釁。該犯罪人反偵察能力極強,且對自身有膨脹的自信心,危險性極高。
如果維斯特蘭鋼琴師在其他州確實犯案,而犯案之後顯而易見地沒有通知警方的話,示威和聯系警方就並不是這個凶手獲取快感的必須方式。因此,也不能說“膨脹的自信心”或“對警方的挑釁”之類的話。這種鮮明的作案方式只是為了把他和其他州的某些凶案區分開來,使人們不至於懷疑到他身上。
站在這樣的角度來看,他並非“自信”——而是極盡地謹慎,大膽而果斷,反偵察能力也確實很強。維斯特蘭鋼琴師可能試圖把自己偽裝成另外一個類型的殺手,從而引開WLPD調查上的注意力。而且從目前來看,這種手法確實效果顯著。
有人認為維斯特蘭鋼琴師是比禮拜日園丁更危險的罪犯,我並不這樣認為。比起維斯特蘭鋼琴師,禮拜日園丁的出發點是更加奇異的、夢幻的、不可捉摸的。
我更好奇的一點是,這兩個連環殺手同居住在一個城市裡這麽長時間,他們對對方有何看法?如果有那樣一個機會的話,他們會成為對方選定的獵物嗎?
我衷心希望有一天可以看見這樣的場景,那一定十分有趣。
第2章 該隱之印 01
眾所周知,維斯特蘭市治安極差。
2016年才過四分之三,今年維斯特蘭市的犯罪率不降反增,保持著平均每天發生十起槍擊案的傲人成績;單八月份就有九十人被殺,在夏天還未結束之前,全市已經發生了超過五百起謀殺案。
維斯特蘭市任何一位經常跟凶殺案打交道的人都早已習慣了一天三班倒的日夜待命生活,半夜被一個電話叫起來趕往犯罪現場,簡直就是他們乏味的日常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麽當阿爾巴利諾·巴克斯帶著一身香水味從他那輛雪佛蘭上下來的時候,還隻當這是一次平常的出勘現場。
這時是凌晨三點多,一片荒涼黑暗的小樹林外頭拉著警戒線,枝葉稀疏的樹枝被警車頂燈映出了各種詭異的顏色。維斯特蘭市警察局的巴特·哈代警官就虎視眈眈地守在警戒線前面,像是一隻毛都炸起來的狼犬:他這樣子就足夠說明事情不同尋常了。
哈代警官一抬頭,就看見法醫局經驗最豐富、手法最精湛的法醫臉上帶著大大的笑容朝案發現場走過來,手裡提著法醫勘探箱,身後是那輛與“案發現場”這個詞格格不入的紅色跑車。阿爾巴利諾的頭髮亂糟糟的,看上去像是被誰的手指反覆弄亂過,連他的皮帶扣看上去都是被匆匆系上的。
哈代站警戒線外面站著等了他一會兒了,現在案發現場裡面正工蜂一般忙碌著一群犯罪現場調查小組的科學家,在他們拍照固定完證據之前,倒不忙著讓法醫馬上進去。等阿爾巴利諾一走過來,哈代就聞到了他身上那股須後水、香水和酒精混合在一起的味道,這讓警官不禁皺起眉頭來:“你沒喝酒吧,阿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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