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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給他們凶一個》第101章
  ***

  現實。

  路德維希冷笑一聲,問治療師:“與我的身世有關的故事,你編了不下十個給我。你猜我信了哪個?”

  賤賤的骷髏沉思半晌,小聲道:“那小的就鬥膽猜測,您老其實哪個都沒信?”

  “聰明。”路德維希挑眉,笑得更好看了,刀也捅得更深,他真的不關心自己的父親或者母親誰出身阿斯蒙蒂斯,如果他想,他可以創造一個隻屬於他自己的家族。他只是在阿斯蒙蒂斯發現了一些有趣的事,“我查看了家族的族譜。”

  那是一件魔法物品,防止血脈外流的。哪怕是私生子,在上面也會顯示得清清楚楚,區別只在於阿斯蒙蒂斯家族想不想找回。

  路德維希的名字自然也在上面,可連接他的血親,卻是兩個阿斯蒙蒂斯家族的男性魔族。

  “……好吧,看來已經瞞不住你了。”治療師一個起手,就準備繼續亂嗨瞎編,“其實他們喜歡和別人搞3P,你知道的吧,就是很變態的那種。”

  黑色的火焰,直接燒在了骷髏的袍子上,路德維希笑著說:“趁著我還在笑,我勸你最好不要不識抬舉。”

  “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治療師立刻求饒。

  “他們兩個都是阿斯蒙蒂斯家的失蹤魔口,本該是阿斯蒙蒂斯家最合適的繼承人。據老管家說,他們當年離開潘地曼尼南,其實是帶著一個秘密任務。他們要前往一座古城,帶回一些什麽。”那古城就在卡羅爾附近,都不能用古城來形容,準確的說是古墓,“我查了當時的隨隊人員,你猜,我在隨隊醫生一欄,看到了誰的名字?”

  治療師:“……”這還猜個屁啊,老子就是當時唯一的隨隊醫生。

  他也是倒了血霉,本來只是想掙個快錢,沒想到差點把自己的命搭進去不說,多年後還會因為這個破事而被人架刀。

  “一隊十三個魔,只有你活著回來。但也有人說,曾看見你懷裡抱著一個長角的幼崽。”路德維希的眼神一片冰冷。

  治療師哇的一聲就哭了,他好像格外的喜歡哭,但永遠是光打雷不下雨,他說:“好吧好吧,我其實對男男生子也略知一二。他們是骨科啊,愛的天崩地裂的那種,我也勸過他們,這是畸形的愛,這是不倫,但他們偏是不聽呢。”

  刀更深了。

  治療師:“……”

  路德維希:“你們一隊魔進去的時候是一月一日,你出來時,不過是一月五日,你是在試圖告訴我,你們四天就造了個孩子?那我現在給你四天時間,你給我造一個,我看看。”

  那一刻,治療師從沒有覺得死亡離他這麽近過。

  “不過,這些都無所謂,我真正關心的,是另外一件事。”路德維希一個回馬槍,就掌握了整個話題的節奏,他說了,他並不在乎自己的出身,他只要知道最後的勝者是他就行,“我聽說,那古城曾屬於魔王,裡面放著它的寶物。你們從裡面帶出了什麽?又銷贓銷往了哪裡?”

  治療師徹底沒了脾氣,瑪德,明明他還特別關注過,確定路德維希回了魔域,他才敢稍稍在人族高調了一點啊。

  怎麽就還能出現在人族呢?

  一點也不誠實!

  “是您教得好。”路德維希不能更謙虛,笑容也真誠了些,“順便一說,我的朋友很喜歡您寫的那本《欺詐的藝術》呢,如果有空,寫個to簽吧。”

  治療師:“……哈?”

  ***

  他的過去實在是太苦了。

  但如果這些苦,只是遇見阿諾的代價。

  他心甘情願。



第71章 金菲士:

  T阿諾萊德殿下:

  好的作品會喚起讀者的,不是正在下雨的事實,而是被雨淋的感覺*。

  您真誠的金菲士。

  ***

  這是阿諾拿起《欺詐的藝術》這本書的扉頁,看了又看的第七遍。他們已經離開了貝勒伊帝國,進入了聖司米亞旁一個盛產杜松子酒的小公國。在這裡教皇只有一場演講,因為這裡的人大多都是酒神和商業之神的信眾。

  阿諾喜歡的書有很多,得到簽也很多,畢竟他在雪羅斯塔養了不少作者,可他還是覺得如今的這本尤其特別。

  因為這可是欺詐大師親筆簽的真名啊。

  之前在收到路德維希送給他的《欺詐的藝術》後,阿諾就很認真的拜讀了一遍。雖然讀書進度緩慢,可他其實是很喜歡的。還特意去了解了一下這位幽默的原作者,知道了對方叫金菲士,是魔域有名的欺詐師,還出版過類似於《骨骼保養一千問》、《你真的應該知道的治療術小常識》等科普類書籍。

  涉及領域多樣,涵蓋業務廣泛,唯一的共同點是,金菲士從不會簽自己的真名,只會寫“G·Z”兩個字母的縮寫。據說他不簽全名,是怕被法師用全稱遠程詛咒。

  在這點上,同為不能對外透露全名的精靈,阿諾表示非常理解。

  可路德維希卻說:“事實上,他這個理由,就是從你們精靈族得來的靈感。他之所以隻簽縮寫,只是因為這樣他的全名簽名才能顯得很值錢,他好賣書。”

  路德維希是一點面子都沒給老骨頭留,當下就對阿諾戳破了對方死認錢的嘴臉。

  阿諾:“!!!”

  “設置一個高到離譜又很難獲取的參照物——全名簽名,再設置中高低三擋,非常低廉的沒有簽名的低檔;再設置一個相對低廉,但有縮寫簽名的中檔;最後是看起來多買多送很劃算的特簽。”

  “當這三擋和參照物擺在一起的時候,低檔和中檔、高檔的價錢其實相差不多,可中檔和高檔有簽名。既然參照物的簽名那麽值錢,中檔、高檔的簽名多少也會有些分量吧?”

  路德維希給阿諾剖析著大部分消費者的心理,因為這就是治療師當年在設置這一套的時候,想的內容。對方一邊喝酒一邊簽名的時候,他就站在他的旁邊,親耳聽到他念叨著價格標簽陷阱,然後眼睜睜的看著他搞出了如今這一天套。

  說白了,治療師其實就是在誘導大家買中檔和高檔,這才是他賺錢的主力軍。

  想一想吧,同樣的一本書,他做了什麽呢?不過就是多加了兩個字母,或者多加了幾個單詞,就能比無簽名的低檔多賣出三到五個金幣。

  “沒錢的人就不說了,他們根本不會買書。”在法爾瑞斯大陸,書籍一直都屬於奢侈品來著,在魔域更甚,好比《欺詐的藝術》的特簽版,能賣到一百九十七金幣,而這些金幣夠一個普通家庭一到兩周的夥食,“可對於有不少閑錢的人,你覺得他們會怎麽選呢?”

  阿諾反應了半天,也還是覺得買特簽版更劃算啊。

  無簽名版一百九十二金幣,縮寫簽名版一百九十五金幣,特簽版才一百九十七金幣欸。

  反正都要買,與其買無簽名,不如買特簽啊。

  路德維希聳肩:“你看,他的目的達成了。”這就是消費陷阱,誘導你買你其實並不需要的東西,或者誘導你花過超出預算的錢買所謂的“更劃算”。這老骨頭無時無刻不在騙錢,卻偏偏還能套上一層商業行為的外衣,讓別人連罵他都沒有余地。

  這種事,這老骨頭做的很多,好比這一次給貝勒伊國王治病,事實上,那個男爵找的研究出加強版貝勒伊病的亡靈法師就是金菲士,然後他再以治療師的身份吹破真相,被國王奉為上賓。

  哪怕事後亡靈法師也是他的真相敗露,他依舊可以說,我只是不忍看國王就這樣死去。

  “甚至他都不叫金菲士。”路德維希又爆了一個猛料。

  阿諾:“!!!”

  “他就沒有名字,是個失去記憶的巫妖。”亡靈法師走巫妖這條路是有很大風險的,除了很難成功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失憶概率很大。好比空堡《古典樂賞析》這門課的克拉拉教授,他是被至尊巫妖召喚出來的不死生物,他就沒有生前的記憶。巫妖也差不多。

  治療師更是和大多數巫妖沒什麽區別,除了他格外喜歡骨頭這點比較審美異常外,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誰,也不關心自己是誰,他隻想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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