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鍾睿周沒有這樣給她帶過花,也沒有像現在這樣委屈地站在門口。
喻挽眼眶忽然就有點難過,“你幹嘛撒謊。”
“什麽。”
“那條珊瑚手串,明明就是你送給我的。”喻挽說,“你為什麽撒謊。”
她剛剛沒印象,隻第一眼便覺得很喜歡,鍾睿周說那是他舊情人的東西,喻挽二話不說便扔在桌上了。
從小就被萬般寵愛的大小姐自然是不會看上別人用過的東西。
不管是手串還是人。
鍾睿周不像秦牧周那樣第一時間就來哄她高興,這是喻挽早就料到的,因為他高中的時候就這麽討厭。
誰也不比誰差。
喻挽是被嬌慣著長大的,鍾睿周何嘗又不是?他身上的光環一點兒也不比她少,在學校裡喜歡他的女生多得多,光是他們班就有好幾個,只是大家都埋在心裡不說,實際上只要他一路過,有很多人的目光就會被他帶著走。
他從來不是那種恃寵而驕的家夥。
他看著冷淡,不好接近,是因為他確實覺得處理人際關系是件很麻煩的事。
他不早戀,也自知自己的存在會帶來不必要的議論。
於是在跟異性說話的時候,總會不留情面些,好過拉拉扯扯,給他人一些希望,倒像是在故意吊著。
他的冷漠,他的不留情面。
到最後全都變成她討厭他的理由。
鍾睿周被她的話刺了一下,“我為什麽撒謊你不是很清楚嗎?”
他不確定她還記得多少。但這條珊瑚手串,確實是最不該存在的東西。
當年喻挽沒扔掉它,或許是還念著舊情。可是那時的難過和決絕也不是假的。
喻挽:“你不說我怎麽知道。”
鍾睿周忽然覺得今天不是個好日子。他錯開身,找了個花瓶洗乾淨,剛在路邊買的話還算新鮮,雖然不是她最喜歡的茉莉,但百合也開得很好。
喻挽走到他面前,不甘心地問:“為什麽不告訴我?我失憶了你是不是很開心,是不是覺得我忘掉,重新來過也很好?”
她的初戀根本不是秦牧周。
當年回來聽她唱生日歌的人也不是他。他千裡迢迢地從國外回來,看見的便是他在給其他男人唱生日歌,喝醉後還認錯人,笑著說你要是不喜歡聽,那以後就不唱了,隻說你喜歡聽的話好不好。
她可以改。
可以讓自己不再那麽任性。
可這些話原本應該是說給他聽的。即便當時喻挽確定把他當成秦牧周了,但最後聽到這些話的,也確實是他鍾睿周沒錯。
鍾睿周把百合插進花瓶裡。seven在他們腳下乾著急。
它不知道這兩人怎麽又吵起來了。
“沒有人比我更希望你記起來,喻挽。”他轉頭,平靜地看向她,但眼睛裡已經有些濕潤,“你是因為要去給我過生日才失憶的,那一年你躺在ICU差點變成植物人的時候,你說你不再記得我討厭我想要跟我離婚的時候,我都萬分之一地慶幸是你還活著,而不是你忘了我。我當然希望你還記得,就像你最後一次打電話給我說愛我的時候一樣。可我知道,人不能那麽貪心。”
所以即便是忘了,她不要他了,他也還覺得自己是幸運的。
以至於曾經的那些荒唐被她一並忘掉也無所謂。
她隻記得他討厭的那部分,也同樣無所謂。
鍾睿周站在原地。
痛苦得像是他才是要死掉的那個人,在她徘徊在生死關頭的那些日日夜夜中,他早就不在這個世上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