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呼吸都屏住了,男人距離太近,以至於她呼吸裡盡數都是男人的味道,一點沐浴露的味道,還有尼古丁味,以及……他身上那種泛著冷意的氣息。
一寸一寸,透過毛孔,鑽進她的皮膚裡。
心臟跳得狂亂,她手心都出了汗,嘴上卻還是辯解,“我……沒有。”
耿弋拉直身體,沒再執著這個問題,只是衝她說,“你去房間裡睡。”
“不用。”明珠輕聲拒絕,她已經不想欠他人情了。
耿弋睨著她,“等你睡著了,我也會把你抱進去,自己選。”
他說話總是這樣,淡淡的,卻帶著不容旁人拒絕的強硬。
明珠臉色漲得通紅,梗著脖子和他對視片刻,終於敗下陣來,低著頭說,“我進去睡,謝謝。”
耿弋輕點了下頭,轉身去了洗手間,等他出來時,臥室門已經關上,客廳開著燈,他把燈關了,摸黑走到沙發跟前躺下。
耿弋早些年吃過很多苦,地下橋都睡過,現如今,沙發和床對他來說沒什麽區別,躺著睡覺而已,睡哪兒都一樣。
偶爾他會失眠,就像今天。
被子上沾著點明珠身上的味道,是她洗發露的味道,聞起來有股淡淡的花香。
他枕著花香合上眼睛,沒過多久,耳邊聽到臥室那邊響起很輕的腳步聲,過了會,明珠抱著一床被子出來,大概擔心他睡在沙發上會被凍感冒,又拿了床被子輕輕蓋在他身上。
耿弋自從母親去世到現在,還是第一次有旁人給他蓋被子,還是個念書的小丫頭。
他這一夜沒怎麽睡著,閉上眼就會想起過去,想起母親倒在血泊裡,父親面露驚恐地把刀扔在地上,扭頭就跑的畫面。
那時候,他只有十二歲,剛念初中。
村裡的第一樁命案就發生在他家,發生在他眼前。
他仍記得當時的每一個場景,包括母親衝父親嘶吼的那一句句話,“你有本事就殺了我!你有本事就殺了我!”
再然後,記憶被凍結,他的腦海裡鋪天蓋地溢滿了濃重的紅色。
他成了殺人犯的兒子,所過之處,就是拳打腳踢,和數不盡的謾罵。
他打過無數次生死架,每次都差點死在那,可他偏偏強撐著活了下來,他在心裡發誓,他要好好活著,要活給所有欺負過他的人看著!
耿弋六點不到就醒了,在洗手間抽了根煙,簡單洗漱後,他換了衣服,披上羽絨,去樓下買早餐。
大紅幾人晚上都回家睡,明珠和明寶住在樓上,也不需要莊峰他們去守著,這三個人早就憋不住,大晚上拿了耿弋的卡就去KTV狂歡了,還有幾天就過年了,想賺錢的妹子全都穿著性感地出來陪喝酒,莊峰和大紅一人摟著一個,合完照不算,還拉著拍了段視頻,直接發到了微信群裡。
耿弋不用點開都知道拍的是什麽,退出微信,把手機塞口袋裡,這手一伸進去,又摸到了那隻毛絨絨的兔子。
他拎出來看了眼,小兔子白白的,一雙眼通紅。
他收進口袋,走到門口時,看見明珠那輛自行車,昨晚莊峰騎回來的,說路上差點摔死。
最近零下八九度,白天偶爾飄個雪,夜裡再下個雨,第二天就結成冰,走路的都摔倒了不知道多少個,更何況騎車的,還是這種最容易滑倒的自行車。
耿弋開了門,沿著路往外走,不時有認識的人衝他打招呼,“耿哥,早!”
他點點頭,神色淡淡,大家也都習慣。
包子店門口站了不少人,正熱火朝天不知道聊什麽,見耿弋遠遠過來,全都停了話頭,開始把包子讓給耿弋。
耿弋也不客氣,付了錢,拎著包子和豆漿就往回走,路過超市買了條白色毛巾和粉紅色牙刷,回到辦公室,這才摸出手機,讓大紅去打聽鎮上出了什麽事。
大紅幾人來上班時,才悄聲告訴他,昨天下午有人看見他帶著明珠在路上練車,於是,明珠勾引劉富強的說法不攻自破:
“開什麽玩笑,劉富強到耿弋面前,那還用比?瞎子都知道選耿弋,又帥又有錢,劉富強年紀還都那麽大了,他也真有臉說得出來,保不齊就是自己想下手,結果明珠沒同意,他怕丟人,才在外面亂說話。”
“我覺得也是,而且,明珠都到耿老板那去上班了,擺明了現在就是耿老板的人。”
“我聽說啊,真的是聽說,前段時間,有人吃燒烤的時候嘴裡亂說話,耿哥還放話說讓那人下次少喝點酒,字裡行間就護著明珠了,還去明珠上班的門口跟她說了會話才走。”
“那絕對是真的!他肯定是看上明珠了!”
大紅講得那叫一個繪聲繪色,講完之後,還問耿弋,“哥,外面有人說明珠昨晚沒回去,跟你在樓上……你們真的那個了?”
耿弋咬著煙嘴,吸了口煙才說,“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