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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1v1)h》能不能給我?
耿弋真的算是命大,何立強的每一槍都沒打中他的要害,又及時被趙大志發現,不然就會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何立強撇下小弟跑了,沒兩天就被警察給抓了,因為其他受傷的小弟全被抓了起來,之前耿弋打傷了他不少兄弟,他這次新招的一些都算不上忠心,拷打了幾句,就把他的地盤給兜了出來。

警察找到他的時候,何立強還在悠哉地跟人喝茶,哪知道下一秒就被警察銬進了局子,他是在KTV裡開賭場的,拿KTV當幌子,不知坑害了多少人,警察直接把KTV裡大大小小幾個角落全部掃了個乾乾淨淨,查出來賭博的籌碼後,把何立強和相關賭博人員全都抓了回去。

還列了個名單,沒兩天就會抓進來一批人。

何立強犯了非法持有、私藏槍支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還犯了開設賭場罪,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罪,處於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還犯了聚眾鬥毆罪,帶領五十人圍毆一人,造成對方一級重傷,險些死亡,以故意殺人罪論,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

案子是一月份的,判決是三月底下來的,何立強判的是死刑。

知道消息的時候,耿弋還在醫院裡,醫生跟警察說,他需要休養至少半年才能出院活動,警察便直接把他帶到看守所的醫院裡,讓他在裡面進行休養。

進去的時候,兄弟們要來送他,耿弋都不讓,自己推著輪椅進去了,他的兩條腿不同程度骨折,裡面打了八根鋼釘,外面上了鋼板。

警察幫他脫了衣服進行體檢,一位警察拿走了他手裡的兔子,耿弋盯著兔子問,“那裡面沒東西,能不能給我?”

警察拒絕了,“等你出獄之後,這些東西都會還給你。”

耿弋沒說話,手腕的紅繩也要求被摘下,他低頭看著那根紅繩,很輕的聲音說,“這個留給我吧。”

警察看了眼,普普通通一根紅繩,探測儀掃了下,確定沒什麽危害,點了點頭,“行。”

耿弋被判了五年,因為受傷嚴重,被減免了一年,只剩下四年,如果他表現好,也是可以提前出獄的。

這個提前,卻並不能解決最根本的問題:

他至少要在這呆三到四年。

來坐牢的人,大多都會愁眉不展,鬱鬱寡歡,只有耿弋,每天抱著一本書來看,是向圖書館申請的,他看的是動畫設計,他其實看不懂的,只是想知道明珠每天在看什麽。

邊上一同住院的獄友見他兩三個月還在看一本書,還以為他是腦子有病,後來,看見耿弋終於換了書,只不過從動畫設計變成動畫製作。

他不會畫畫,警察也不會提供鉛筆給他,倒是找了粉筆和蠟筆給他。

耿弋沒事的時候就在紙上畫,他是不愛說話的性子,每天除了打針吃藥做複健,其余就是看動畫製作,然後在紙上瞎畫。

半年後,他從醫院病房轉到普通的牢房,依舊一個人默默地畫畫,倒是有個三十歲左右的眼鏡男見他在紙上畫的東西有些眼熟,跟他搭話。

耿弋這才知道,眼鏡男學的是動畫設計,還在一家大公司裡做設計師。

生活好像一下子燃起希望。

別人的希望是出去。

而他的希望是: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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