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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仙歌》一百五十六、終局前的喪鍾
他們掉進了血海裡。

似乎沒有盡頭,也沉不到底,只剩下無窮的紅。

初時,似乎還是在鱉精的身體內,在血流匯成的屍海裡,與無數白骨和屍塊共同沉淪著。

而不知從什麽時候開始,便墮入了無窮的黑暗中,永無止境地往下落,仿佛一條甬道,但一切卻又是空乏的,無所托的,連浮著身體的血海都失去了蹤跡。

等到幾乎在這墜落中失去了所有的意識,所有的一切卻突然褪去了。

在一片混沌茫然中,十六感覺到身體被托了起來,不是她落到地上,而更像地面朝著她湧了過來。

終於睜了眼,十六手掌抵在實在的地面上,有些艱難地坐了起來,瞧見李玄慈還躺在一邊,雖然還有些蒼白,卻肉眼可見地在迅速恢復著氣色,劍落在他身側,上面還鑲著那顆珠子,只是已如在灰塵中滾了幾圈,再沒有之前飲飽了精氣的刺目光華。

十六伸手取了下來,眸子閃過一點思索,如雨壓山嵐,凝著這顆珠子。

不待她細思,便聽見一點動靜,李玄慈也醒了,面色雖依然有些發沉,眼神卻算清明,十六隨手收了珠子,便去查看他是否有恙。

“你現在感覺如何?”十六伸手要去掀他眼皮看瞳孔,可指尖剛剛刷過濃如扇羽的睫毛,就被擒住了手腕。

李玄慈微抬了眸,面色還透著些白,像半化了的浮冰裡凝著的一團霧,可眸色卻已銳得像夜色中刺出的青竹,他的手指握在十六的手腕內側,指尖若有似無地劃過她溫熱的脈搏。

“死不了。”說完這句話,便將她的手放下了。

似乎是短暫被困住,十六怔愣了下,才如被雨打濕的鳥一樣抖落他的目光,又擺出一副有些凶的架勢,理直氣壯地盯著他,反握住李玄慈的手,替他把起了脈。

“陽氣不足,以後小心雄風難振,你們年輕人啊,還是心大,才這般不在意。”她做出老道模樣,臉不紅心不跳地說著這有些厚顏又老氣橫秋的話,就差再長把白胡子,便和專擅修道養身的二師伯一模一樣了。

雖見識過她各種荒唐作派,李玄慈卻還是被逗得露了幾分詫異難言,半天才沉下神色,轉過頭道:“無事。”

十六剛要開口繼續說些什麽,李玄慈直接一句話噎了回去,“再不信,便就地正法。”

這下終於消停了。

接著,總算能好好梳理一番方才發生的事情。本來只是想破肚而出逃走再做打算,可大概是因為他們催動鱉精內殘留的精魂,又吸了李玄慈的陽氣,反而讓那鱉精一口氣進化成熟,成為了綠洲的新主人。

想來這鱉精世世代代盤踞著綠洲,用分泌的無數黑珍珠種植進活人體中,用對財寶與享樂的渴望,勾動著無窮無盡的人的欲望,供它吸食,它豢養著這座綠洲,綠洲也供養了貪婪的它。

只是不待它去將原來的主人,也是它的父親給吞噬掉之前,便被十六用劍直穿了心臟,也因此讓他們誤打誤撞破了那層幻境。

正當此時,突然一個聲音憑空響了起來,而在這個冰涼的聲音響起的同時,黑暗中無端端刺出一片沁涼的亮光。

是鏡子。

它帶著水銀所獨有的青光,卻隻映出背後的一片虛無,什麽都沒有,也什麽照不進去,只剩下那個聲音回響著。

“想不到,你們竟能到了這裡。”

劍立了起來,一副防備的模樣,李玄慈眸中豎起防備,十六卻先一步開口,“想不到?我看不見得,怕早是在這裡等著我們了吧。”

鏡子裡響起惻惻涼笑,接著繼續說道:“千挑萬選出來的獵物,自然不會讓我失望,只是沒想到,居然完美到了這個地步,倒讓我有些等不及了。”

如同爬上脊背的蜘蛛長足,十六被這怪鏡子寒得有些不適,可卻不知為何,這幾句話鑽進她心裡打轉, 讓她生出一種不詳的預感,久久咽不下去。

一柄雪亮的劍飛了過去,嘩得一聲將鏡子刺得破碎, 無數的銀色飛屑迸濺開來一瞬,卻又再次聚攏。

碎片似乎被無形牽引在一起,聚在那把劍附近,從破碎的亮光中繼續發出已經有些扭曲的聲音。

“可惜,你們只能止步於此了。”

“接下來,輪到我好好欣賞,你們踏入鬥獸場的浴血身姿,直到最後一塊血肉被咬噬乾淨,那時,便會是一切的終結,也將會是真正的重生。”

“不要害怕,你們會獲得新的生命,強大、永恆而不朽的生命。”

這番話落下,十六的眸子似乎凝固了一般,做不出反應,李玄慈更為寒涼諷刺的聲音響了起來。

“憑你?做什麽春秋大夢。”

可下一刻,十六卻突然蜷縮起了身體,如同一根正被融化的蠟,掙扎著燃燒。

痛苦幾乎是正在將內髒給活生生地啃食,連渾身的脈絡都成了幫凶。

甚至沒有辦法叫出來,痛苦已經吞噬了所有的意志,身體違背理智成了俘虜,只能無力而徒勞地顫抖著倒下。

在無限的黑暗掙扎中,似乎有什麽聲音,隔著很遠的意識之海,隱隱傳了過來,卻聽不清楚。

“唐十六,唐十六,十六!”

什麽都聽不清楚,也無法領會。

因為她已喪失所有為人的本能。

微博:化作滿河星

*
鱉寶,民間傳說中的妖怪,生於鱉的身體中,機緣巧合得到後如種入人體,可以隔土看到底下的金銀財寶,等到寄生的人血盡而亡,子孫再剖臂養之,就可以得到世世代代的財富了。

《閱微草堂筆記》

四川藩司張公寶南,先祖母從弟也。其太夫人喜鱉皛,一日庖人得巨鱉,甫斷其首,有小人長四五寸自頸突出,繞鱉而走。庖人大駭仆地,眾救之蘇,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鱉,乃仍在鱉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視之。先母時尚幼,亦在旁目睹。裝飾如職貢圖中回回狀,帽黃色,褶藍色,帶紅色,靴黑色,皆紋理分明如繪,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畫。

館師岑生識之,曰:此名鱉寶,生得之,剖臂納肉中,則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寶,則地中金銀珠玉之類,隔土皆可見,血盡而死。子孫又剖臂納之,可以世世富,庖人聞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輒自批其頰。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據岑師所雲,是以命博財也,人肯以命博,則其計多矣,何必剖臂養鱉。庖人終不悟,竟自恨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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