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慶遼接二連三的頭疼,發瘋在任何時候,就連強暴她時,都會因為頭疼而不得不停下。
把自己撞得頭破血流,心驚膽戰看著他瘋,花瑾總憋得呼吸也不敢喘,他甚至會把拳頭掄到她的身上。
已經滿身淤青,看不出原本的皮膚,被關著的這五天裡,她精神和身體都受盡了折磨,不清洗身子,血已經從中間蔓延至整個床面,肚子裡絞痛讓她心生害怕。
這麽下去,她早晚都會被做死。
一天清晨,他突然又犯病了,嘶吼著拿枕頭砸,床頭上的書和教案被他砸了滿地,一身熱汗痛苦,他咆哮著用拳頭一遍遍捶牆。
大概是頭疼的受不了了,席慶遼一瘸一拐起身朝著外面走出去,花瑾悄悄把眼睜開一條縫隙,看見他走去廚房拿刀,朝著自己胳膊上劃了一道又一道,似乎那不是他的身體,一點都沒有手下留情。
用劇烈的疼痛來保持清醒,這種手段,虧他做得到。
花瑾更加害怕他。
“啊——啊啊!”手臂用力繃緊順流的鮮血,他抬手砸在牆壁上,用滿是淤青的腦袋往上面砸去!
痛到他看著那把刀有股想殺了自己的衝動,這樣就可以把另一個人格也給一起殺了!
“媽的!滾出去,滾出去,老子的身體,你他媽給我滾!”他對著空氣狂嗥。
花瑾在臥室裡悄然蜷起來,雙手緊緊握在胸前不停的祈求,不要打她,不要操她。
沒出三分鍾,外面的聲音驟然間消失了。
她從被子裡伸出腦袋,往外面看去,男人躺在地上,刀子也落到身邊,手臂的血橫流。
他把自己活生生給撞暈了。
花瑾不敢耽誤,掀開被子,從一旁衣櫃裡拉出了一件衣服套上,連身體都來不及清理,翻找出手機,舉步維艱走出臥室,繞過地上昏迷不醒的男人,打開了大門。
沒過多久,房門再次被打開。
鋥亮的皮鞋踏進破舊不堪的屋內,嘴中發出一陣嫌棄的聲音。
看向地上昏著滿臉是血的男人,招呼著身後兩個三大五粗的保鏢:“把他帶走。”
“是。”
花瑾去報了警。
她決心要結束這一切,如果再跟他過下去這種私奔的生活,她遲早會死在他的身下。
腫破不堪的臉,警察很容易相信了她所說的一切,判斷為家暴,並根據她提供的地址上門抓人。
而等到他們來到家裡時,一個人都沒有,連地上原本的血跡都消失了。
花瑾躲在那些警察身後,目瞪口呆看著空蕩蕩房間。
她走去臥室裡,除了床上那些血漬外,席慶遼不見了。
他的人,和屬於他的血全部沒有了,這簡直荒謬。
“應該是逃走,或者去尋找你了,如有線索立即提供給我們,近些天你可能需要換個地方住,保護自身安全。”
警察憂心忡忡提醒著。
花瑾走遍了整個屋子,她失魂落寞站在原地,想不通人究竟去了哪裡,居然還能把地上的血給擦拭掉。
她一共才出去了不到半個小時,一定有人來過將他帶走了,可到底是誰。
從警察局做完筆錄出來後,已經是下午兩點多。
馬路上車流竄的飛快,她形影單隻站在路口,迷茫看著眼前車水馬龍。
毫無去處,沒有容納她的地方,她絲毫不知道自己該何去何從。
花瑾要崩潰了,她必須先找個地方躲起來,但如果倒霉的又被席慶遼找到了,她該怎麽辦。
坐在路邊花壇很長時間,午後的陽光也薄涼,襲來的風吹著手背上的淤青,破裂的發絲狼狽搭在肩頭上,讓她渾噩的理智清醒了不少。
花瑾起身,走到公交站牌,去了霍景斯的心理治療室。
他剛結束上一個病人的治療,見到她來,身上穿著寬大的衛衣,臃腫長褲,即便如此,裸露出來的皮膚上也有遮擋不住的淤青,特別是沒帶口罩的那張臉,十分慎人,顯然是被扇腫。
“花瑾女士,可以進來說。”
她拉著衣領,擋住下半張臉,低頭走了進去。
連坐下都是疼痛的,她捂著泛起陣痛肚子。
“是席先生打的嗎?”
她點頭,虛弱的張合唇瓣:“你到底跟他說了什麽,自從他來過你這裡後,另一個人格,就沒有再變回來過了。”
“那不如,您也跟我說實話,為什麽要騙我說,另一個人格才是他的主人格。”霍景斯倒了杯水,放在她的面前。
花瑾不忍哆嗦的哭腔,抬頭責怪看著他:“那你覺得呢?就是這個人格才把我變成現在這樣,他差點打死我,肚子裡的孩子可能都沒有了!你覺得我為什麽會騙你!”
霍景斯原以為,嚴重程度還沒有到達自己想象的地步,可原來他早已經是反社會人格障礙了。
“那您再誠實的回答我一個問題。”
“他的人格分裂,究竟是如何造成的。”
腫起來的眼睛黑目空蕩,盯著他認真的眼神,花瑾聳肩抖出苦笑。
“他都告訴你了對吧。”
“是的,他說你出軌了。”
“我是喜歡上了另一個男人,但我也沒說不喜歡他。”
霍景斯被這一句話搞混了,不自禁歪了頭皺眉。
“我這人本來就沒辦法全心全意愛著一個人,他看到我跟別的男人接吻,就把我關在地下室裡,整整強奸了我一個月,將我強奸懷孕,然後有了第二個人格。”
“但他分裂出來的人格,居然跟我喜歡上那個男人,性格一模一樣,完全就是在模仿他,對我溫柔,體貼,斯文。全心全意的愛著我。”
霍景斯已經有了思緒,之前他疑惑的事情現在全都被解答開了。
“那您,還愛席先生嗎?我說的是,他的主人格。”
她視線垂了下去,不吭聲的安靜持續了很久,很久。
“我記得,您有選擇困難症。”
花瑾皺了眉,雙拳也不由自主攥握,腦子裡盤旋的答案,令她理智逐漸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