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彼刻,朋友問簡堯,如果有一天穿書,他願意穿進哪一本小說裡。
前提是不能穿成主角。
簡堯認真思考過後,認為自己喜歡的龍傲天小說都不能穿,畢竟要是穿成主角的敵人,他的能力不足以跟開掛的主角一較高下,要是穿成主角的小弟,他的性格又不能讓他毫無抵觸的去拍馬屁。
如果只是穿成普通路人甲,那還不如不穿。
於是他在自己不喜歡的小說裡挑了挑,最終挑中了一本書名叫《驚蟄》的小說,這本小說的靠龍傲天簡介把他騙進去,騙進去後才發現貨不對板,主角不僅不是湯姆蘇龍傲天,還是個最讓人怒不可遏的無腦聖父。
不是損人利己的假聖父,而是損己利人的真聖父。
別人陷害他從不辯解,別人甩鍋他主動背上,是個人都能利用他,小到偷東西讓他背鍋,大到殺人讓他去坐牢,只要這個人心夠狠,男主就能承擔所有錯誤。
看小說的時候簡堯最開始還想看男主反擊,看到後來連簡堯都放棄了,認為男主這種包子活該被狗咬。
但是如果必須要挑一本小說穿進去,簡堯思索良久,震驚的發現他竟然只能挑這本書。
不必擔心自己成為男主的敵人,也不必擔心要去拍男主的馬屁,稍微用點小學生的心機手段,就能從男主身上撈到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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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此時此刻——
“小堯,吃不吃瓜子?”穿著花襯衣的大嬸從兜裡抓出一大把瓜子,蒲扇般的大手抓一把就能讓簡堯用雙手才能捧住。
簡堯不得不伸手接住,近乎崩潰的低頭看著還沾著灰的瓜子。
如果這世上真的有神仙佛祖,那他現在絕對能壯著膽子跟對方掰頭。
大嬸沒有聽見回應,抬眼看向正在發呆的簡堯,正想說什麽,嘴邊的話卻忽然變了:“乖乖……大城市來的娃,長得就是俊。”
陽光散在簡堯身上,卷翹的睫毛上像落了一層金沙,投射出一片陰影。
他臉上的嬰兒肥還未消,自然卷的短發在陽光下微微泛出橘色,皮膚細膩光滑,跟周圍的環境格格不入,白得像是從未見過光。
他的眼睛沒有焦距,仿若剛剛落入塵世間的天使。
就在此刻,明明晴空朗照的天氣,突然響起了一聲驚雷。
簡堯被嚇了一跳,他腦子裡忽然浮現出一個可怕的念頭——小說裡穿越都伴隨著雷擊或者車禍,現在又正好在打雷,這是不是說明只要他被雷劈中就能穿回去?
這個念頭一旦浮現就無法再抹去,簡堯抬頭直愣愣地看著天空,似乎在觀察閃電會從哪裡劈下來。
昨晚睡覺之前他還躺在自己租住的小屋內,手裡拿著大學通知書,作為一個孤兒,他憑借自己數年如一日的努力考進了全國排名靠前的名校,並且拿到了全額獎學金。
這意味著他再也不必一邊學習一邊打工掙生活費,也意味著他的命運被徹底改寫。
美好生活剛剛朝他打開大門,但一覺醒來他就突然成了另一個世界的“簡堯”。
前面十幾年的努力瞬間化為泡影。
他希望這是一個夢,但所有真實的觸感都在提醒他,他處在一個真實的空間裡,疼痛和清醒的意識都無法把他從這個“夢”中喚醒。
“小堯,你在看啥呢?”大嬸奇怪的看著簡堯,她順著簡堯的目光往天上看,發現天空沒有任何出奇的地方,只有烏雲在慢慢聚集,她不當回事地說,“這幾天都沒下雨,也該下了。”
大嬸忽然拍了拍自己的腦門,用一種看鄙夷又帶著幸災樂禍地語氣說:“小堯啊,你剛搬來不久,不知道,就你家隔壁那戶,他們家有個兒子,跟你差不多大,你可得離他遠點。”
奈何簡堯的心思根本不在大嬸身上,她說什麽簡堯根本沒聽清。
但大嬸不在乎,她不需要簡堯接話也能自顧自地繼續說:“你不知道,霍衍那孩子從小就會裝模作樣,只是看起來懂事,什麽偷錢偷東西,反正壞事他一樣沒少乾!”
大嬸朝不遠處的空地看了一眼,那裡聚了不少人,她努努嘴,嫌惡地說:“以前都是偷點小東西,鄰裡鄰居的,都不跟他計較,這次他可攤上事了。”
原本什麽都聽不進去的簡堯忽然身體一僵,他聽見了在這個陌生世界唯一熟悉的兩個字,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看向大嬸,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對方,嘴唇張合:“霍衍?”
大嬸終於得到了回應,她愈發激動,眉飛色舞地說:“對,就是他,那麽大一條金鏈子呢!”
“得花多少錢買啊!幾萬塊!這他都敢偷!”
大嬸喊完後還看了眼簡堯,她擔心簡堯認為自己沒見過世面。
鄰居們大多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只有簡堯一家不是,他們剛搬來不久,跟鄰居們還不算熟悉,但正因如此,他們才對簡堯格外客氣。
簡堯記得這些話,雖然他當時看書只是一眼瞟了過去,但這個劇情點當時看得他頭暈腦脹,恨不得穿進書裡把每一個冤枉主角的人頭打爆。
原劇情裡,男主霍衍的爸爸偷了鄰居家一條金項鏈,轉身就到縣城裡的二手店賣了,原本價值八萬的金項鏈他隻賣了三萬塊,失主到處尋找,最後還是另一個鄰居說當天只看到霍家父子經過失主家。
失主帶著鄰居和親戚打上門,霍父面對失主跟失主親戚手裡的棍棒很快“招供”,說自己毫不知情,偷東西的人肯定是霍衍,還說霍衍當天一直鬼鬼祟祟,用各種借口把自己支開。
明明是這麽拙劣的謊言,但每個聽到的人都信了。
人們都以為虎毒不食子,當老子的再不靠譜也不會誣賴自己兒子,更何況霍父在鄰居眼裡是個雖然沒什麽出息,但也不會惹事的老實人。
而且青春期的男孩,乾出這種事也不出奇。
就算霍衍平時表現的再好,但知人知面不知心,殺人犯的朋友還說他平時是個好人呢。
於是放學回來的霍衍就被堵在了路上,被所有人圍在中間指責,而他百口莫辯,因為指認他的不是別人,是他的親生父親。
簡堯還知道,霍衍會因為這件事去少管所。
他讀不完高中,念不了大學,人生似乎從這件事開始就跌入了無底深淵。
剛看書的時候簡堯並不知道霍衍是個聖父,那時候他還等著看霍衍打臉,可偏偏霍衍就跟聖父附體一樣,對所有加諸在他身上的苦難逆來順受,別人打他一巴掌,他可能還要擔心別人手疼不疼。
結果看到連載的最後一章,說好的都市爽文,男主沒打反派的臉,簡堯的臉倒是快被作者打爛了。
棄文前簡堯還義憤填膺的給作者寫了負二長評,結果作者秒回——“謝謝你告訴我評論區還有活人,千字長評我第一次收到,辛苦了”。
甚至還給他發了個五毛錢的紅包!離譜!
簡堯這時才能確定,自己真的穿書了,還穿進了自己挑選的《驚蟄》裡,成了男主霍衍的鄰居。
“他沒偷。”簡堯忽然開口,他的聲音不大,與其說是對話,不如說是下意識的自言自語。
但大嬸的聽力顯然好到非人,她瞪大眼睛,迅速地抓住了簡堯的胳膊,急切地追問:“你怎麽知道?你看到了?!”
還不等簡堯掙脫她的手,大嬸就已經半拉半拖的拽著簡堯朝人群聚集的空地那邊走。
她也不看簡堯的臉色,絮絮叨叨地說:“這種事就要說出來嘛……”
簡堯心裡正煩,但他不是會對著長輩發火的人,再加上常年體力活的大嬸力氣比他大得多,只能被動的被拉走。
他也知道,大嬸不是真的想為霍衍鳴不平,想洗清霍衍身上嫌疑,她只是想讓熱鬧變得更大,想找到參與感。
——因為書中霍衍身邊沒有一個好人。
人群像螞蟻一樣聚集在空地上,在這個幾乎不會有大事發生的地方,價值幾萬塊的項鏈被偷就是驚天動地的大事,很值得人們反應激烈一些。
簡堯被大嬸拉到了人群外圍,他剛走近,就聽到了人們的議論和批評,帶著居高臨下的“教導”意味,高調的秀著道德上的優越感。
“平時可看不出來。”
“就是,還是老話說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誰知道是不是妖怪披著人皮?”
“還不把東西拿出來,說不定已經賣了。”
“他家也賠不出錢,肯定得關進去坐牢。”
“必須要報警,把他關進少管所!現在就敢偷金鏈子,以後不知道還要偷什麽。”
“就是,好竹出歹筍,霍乾和金鳳怎麽就生出這麽個兒子?”
這些話簡堯都沒聽進去,他透過人群的縫隙朝裡望去。
電光火石之間,被人群圍住的人也正好抬頭,兩人四目相對,簡堯全神為之一顫。
但簡堯的視線很快偏移。
他的全部注意力全都被對方額角的那道傷疤吸引。
睡前還在看的書,不至於這麽快就忘記。
簡堯記得書裡對這道疤的描寫,隱藏在額角處,從正面只能看到隱約的痕跡,從側面看才能看到那道如刀尖般鋒利的疤痕。
跟其它傷痕不同,這道疤愈久彌新,永遠都像是剛受傷一樣鮮紅。
他可能會認錯臉,卻不會認錯這道疤。
不可能有人會有一道永遠鮮紅的傷疤。
確認了對方額角的疤痕後,簡堯才終於認真地打量霍衍。
就像書裡寫的一樣,霍衍有雙專注且溫柔的雙眸,像是蘊含著一片無邊際的大海,能包容世間一切苦難,英挺的鼻梁,薄唇卻不會顯得薄情。
只有額角的那一道傷疤,給他增添了一絲戾氣,像是神龕裡的石像多了殘缺,從此喪失了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