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喬的騎士團已從戰場上平安歸來。
看見主人收到那麽多挑戰書,騎士長立刻派人去打聽其中的緣由。
“是克麗絲公主。”傍晚,騎士長憂心忡忡地回來稟報情況,“雷哲大人脖子上的烙印所有人都看得見。他寧願向您效忠,代替您去上戰場,而且還差點死在戰場上,也不願留在格蘭德與克麗絲公主結婚,這對公主來說是奇恥大辱。所以公主便寫信向她的愛慕者哭訴。”
騎士長歎息道:“您千萬不要低估克麗絲公主的魅力。雖然雷哲大人看不上她,但她的追求者卻遍布整個托特斯大陸。而且這其中不乏與雷哲大人齊名的勇士。收到公主的信件,他們自然會竭力為公主效命,這就是您一連收到十幾封挑戰書的原因。”
騎士長皺著眉頭說道:“我很有理由懷疑克麗絲公主是故意的。她想讓您死。”
簡喬把十幾封挑戰書整齊擺放在桌上,搖頭苦笑。
他何嘗不知道克麗絲公主的意圖。那天在城牆上送別雷哲的時候他就發現了,克麗絲公主恨自己。
她恨不得把這個破壞了自己婚姻的男人殺死!
當莫安皇后靜靜等待簡喬病死的消息時,克麗絲公主也在等待。但簡喬偏偏活了下來,而且還日漸康復。
於是她策劃了這場車輪戰。
這十幾封挑戰書的日期都是連在一起的,一天一場,像排了時刻表。簡喬若是不死在第一天,那麽之後的每一天都會有人送他上路。他根本沒有喘息的機會。
簡喬拿起其中一封挑戰書,指尖微微顫抖,語氣卻格外堅定:“阿爾,教我劍術。我想活下來,你明白嗎?我需要活下來。”
以往,他活著只是因為恐懼死亡。但現在,他活著是因為他有一個必須去陪伴的人。
他的生命因為那個人而絢爛,也因為那個人而產生了意義。
“我一定要活下來!”簡喬放下挑戰書,眼睛直勾勾地看向騎士長。
騎士長很為難,“大人,您要明白,短短三天時間,您是不可能把劍術練好的。我去幫您買一副厚實的盔甲可能更有用。不不不,不能穿盔甲,盔甲對您來說太沉重了。穿上之後您連腿都邁不開。您會變成活靶子。您的對手只需挑掉您的頭盔就能一劍刺穿您的腦袋。”
騎士長在房間裡團團亂轉。他找不到任何辦法幫主人破局。
逃是逃不掉的,那些人會追到迪索萊特去。而且,當一個逃兵,主人的聲譽也將毀於一旦,那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死亡。
騎士長煩躁地扒拉著頭髮。
同樣去打探消息的男仆卻匆匆跑進來,興奮地喊道:“我的天呐,你們絕對想象不到外面發生了什麽事!就在剛才,雷哲大人一口氣寄出了十六封挑戰書!這些人——”
男仆指了指擺放在桌上的那些信件,臉頰漲得通紅,“這些人統統都收到了他的挑戰書,一個沒漏掉!他還把決鬥的時間安排在今天下午,他要同時和十六個人對戰!我的天呐!他太神勇了!”
男仆眼裡滿是熱切的崇拜。
簡喬卻嚇得驚跳而起:“你說什麽?雷哲要同時跟十六個人決鬥?”
騎士長也愣住了,卻又很快安慰道:“如果是雷哲大人的話,這應該不算什麽。在戰場上拚殺的時候,他面對的不是十六個人,而是千軍萬馬。他在那樣的情況下都能來去自如,又怎麽會敗給這些徒有其名的所謂勇士。這些人可能連戰場上的烽煙都沒見過。”
“可是,可是他身上的傷還沒好!”簡喬臉色蒼白地說道:“決鬥在那裡進行?我要去!”
仆人連忙報出地址。
簡喬連外套都沒穿就跑了出去,片刻後急匆匆地折返,把掛在牆上從未用過的一把劍拿走。
這原本只是充作擺設的東西,說不定今天能派上用場。如果雷哲有危險,他一定要衝上去救他!
簡喬想得很好,準備得也很充分,但是到了決鬥場之後他才發現,自己竟然來晚了。
決鬥早已結束,隻余三三兩兩的路人還聚在一起議論。
“真厲害啊,一口氣挑戰十六個人!”
“雷哲大人贏得太漂亮了!前後不過十幾分鍾就解決了所有對手!十六個人一起上竟然都沒佔到便宜。”
“不過雷哲大人也受了傷。喏,那是他的外套,上面全是血跡。”
“他在戰場上受了傷,很嚴重的傷,如今還沒養好。若是他養好了傷再提出決鬥,那十六個人根本連他的衣角都別想碰到。一群家犬怎配與雄獅為敵!”
“噓,別說了,簡喬伯爵來了。”
看見引發這場決鬥的中心人物,路人們立刻散了。
而簡喬一眼就看見了被雷哲隨手扔在街邊的一件咖色外套,那上面布滿劍痕和血跡,衣襟處繡著金色雄獅,那是格蘭德的標志。
正因為這個威名赫赫的標志,沒有人敢把這件價格昂貴的外套撿走。
看見外套上的血跡,簡喬下意識地捂住額頭。
他以為自己會害怕,會暈倒。但是並沒有。此時此刻,浮現在他腦海中的不再是自己心臟插著一把匕首,於血泊之中慢慢失掉呼吸的場景,而是傷痕累累的雷哲一步一步離自己遠去的背影。
那些赤紅的、一大團一大團的血跡,引發的不再是恐懼的情緒,而是心疼和慌張。他想留住那個背影。
這些血是雷哲為自己而流的,這些傷也是雷哲為自己而受,所以,簡喬為什麽要害怕?
他慢慢走過去,彎腰將外套撿起,輕輕拍掉灰塵,然後穿在自己身上。
他的騎士長和男仆驚駭不已地喊道:“主人!您不能這樣做!”
尚未離開的路人也都露出不敢置信的神色。天呐,他們看見了什麽?他們竟然看見素來優雅的花都伯爵,在決鬥之後穿走了雷哲大人的血衣!他不會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麽吧?上帝啊!他連自己的尊嚴都不要了嗎?
簡喬不在乎任何人的目光和看法。他徑直朝公爵府走去,騎士長和男仆面紅耳赤地追在他身後,連連要求他脫掉外套。
路上的行人紛紛向他側目,表情莫不是震驚的。
“親愛的伯爵先生,您真的讓我刮目相看!在這場決鬥裡,您才是真正的勇士!”加西亞從一輛豪華馬車裡探出頭來,用指尖挑了挑簡喬的衣領。
簡喬淡淡瞥她一眼,繼續前行。
莫安皇后的馬車正巧也經過此處,她剛剛才從公爵府裡出來。弟弟的傷勢讓她操心,感情生活更讓她無力。
她對簡喬的痛恨,在對方康復之後又開始翻騰。
然而現在,看見簡喬穿著弟弟的血衣招搖過市,任人圍觀。她心裡的怒火竟慢慢平複了下來。沒有哪個貴族能做到這個地步,弟弟對簡喬交付了百分百的真心,簡喬也同樣如此。
他們都可以為彼此犧牲一切。
“算了,隨他們去吧。”莫安皇后放下車簾,靠倒在椅背上歎出一口氣。
簡喬與皇后的馬車擦肩而過,卻並沒有多看一眼。他一心一意隻想快點見到雷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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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分鍾後,公爵府的管家匆忙走進客廳,小聲說道:“大人,簡喬伯爵來了,他想見您。”
正在包扎傷口的雷哲猛然抬頭,露出一雙灼亮的雙眼。
然而只是一瞬,這雙眼眸裡的火光就熄滅了。他知道簡喬是來向自己道謝的,那人總不願意虧欠任何人的恩情。別人對他好一點,他就會想著該如何回報,這看似重情的行為何嘗不是一種薄情?
沒有虧欠自然也就不會有羈絆。
“讓他回去吧。”雷哲把紗布一圈一圈纏繞在腰間,嗓音疲憊:“我身上都是血,不方便見他。”
“不,您一定要見見他。”管家站在原地不肯走,表情十分複雜。
“他拿什麽收買了你?”雷哲詫異地問道。
“您去看看就明白了。如果您不去,余生您都會活在悔恨當中。”管家極力給出暗示。
坐在一旁幫兒子遞送傷藥的老公爵頓時來了興趣,走到外面看了看,回來之後表情變得很微妙。
“你去吧。”他催促道:“別猶豫,快去!跑,趕緊的!”
雷哲心有所感,立刻穿上襯衫,扣好紐扣,走到外面。
隔著雕花鐵門,看見身穿自己血衣的簡喬,他竟像塊石頭一般僵在原地。
什麽情況會引發一場決鬥?答案莫過於兩個——仇恨與愛情。
為了爭奪一個女人的歸屬,兩個被嫉妒迷了心的男人往往會鬥個你死我活。
決鬥那天,夾在兩個男人中間的女人會跑去現場觀戰。若是她被勝利者打動,那麽她會奔上前,當著眾人的面剝掉勝利者沾滿鮮血的外衣,穿在自己身上。這預示著她將把自己當做禮物,於夜晚送給對方。
從此以後,她便是勝利者的所屬物。這樣的行為在托特斯大陸被視作最頂級的浪漫。
眼下,簡喬身上就穿著雷哲的血衣。他微微泛著淚光的眼眸正一瞬不瞬地看著雷哲。
雷哲僵立了好一會兒才走上前,隔著鐵門,表情恍惚地問道:“你為什麽穿——”
簡喬沒等他把話說完就篤定點頭:“就是你想的那樣。”
雷哲狂跳不已的心臟驟然停頓,竟扯得他胸口一陣發疼。
他握緊鐵門的欄杆,咬牙說道:“快把衣服脫掉,上面有血!你知道穿著這件衣服意味著什麽嗎?”
簡喬握住他握欄杆的手,緩緩說道:“我不再害怕鮮血了。我當然知道穿著你的血衣走到你面前意味著什麽。”
簡喬貼近欄杆,同時也貼近了雷哲的臉龐,深深望進他隱含渴盼又布滿惶恐的藍色眼眸,認真說道:“你為我取得了勝利,所以我現在是你的了。今天晚上,我們將共度良宵。”
說完之後,他伸出手,輕輕摩挲雷哲頸側的那個銀蓮花烙印。
雷哲的頭腦出現了一大片的空白。他無法相信自己聽見了什麽。
與自己接個吻都會嘔吐的簡喬,為什麽會用如此慎重的語氣說出這麽曖昧的話語?
“那天你吻我的時候,我還處於害怕鮮血的狀態中。我口裡全是血腥味,所以我覺得很難受。但現在,我不害怕了,因為你為我流了血,所以它失去了恐嚇我的能力。”
簡喬湊得更近了一些。若是沒有這扇鐵門,他會直接鑽進雷哲溫暖的懷抱。
他看著這人湛藍的眼眸,繼續表白:“你歸來的那天晚上,其實我聽見了。你說你是因為我才活了下來,我想告訴你,我也是因為你才活了下來。你在荒原裡跋涉的時候曾告訴自己,你現在每走一步就會離我更近一點,然後你一步又一步地走出了困境。我在病重之中也同樣告訴自己,我每熬過一天就會離你歸來的那天更近一點,然後我一天又一天地等來了你的消息。”
簡喬踮起腳尖,用自己的唇瓣貼近雷哲的唇瓣,呢喃道:“你為我而活,我也為你而活。愛不是毀滅,是希望。如果沒有遇見你,我可能永遠都不會明白這個道理。”
他喘了一口氣,臉頰微微泛紅地說道:“我不但要活著,活在你的土地,還要與你一起共度之後的每一天。我也愛你,看見你就想笑,不見你就思念的愛你。想吻你,想抱你,想佔有你同時也被你佔有的愛你。”
他放開雷哲的手,退後一步,緩緩綻開一抹恬淡的笑容,口裡卻吐出一句粗俗的話:“去你媽的朋友,我現在也不想和你做朋友。我隻想和你做/愛。”
他解開襯衫紐扣,從衣領裡揪出一條項鏈。
雷哲一句話都沒說,只是死死盯著簡喬,眼珠裡爬滿血絲。他的氣息很急,很粗,很重,像一頭壓抑著暴烈情緒的猛獸。他不敢相信自己聽見的一切,這是最最美妙的夢境裡都不會聽見的愛語。
它們燙得嚇人!
雷哲盯著簡喬精致的鎖骨看了一會兒,然後才看向那條項鏈,瞳孔隨之一縮。
這條項鏈的吊墜竟然是那塊山水瑪瑙。它原本被簡喬鎖在保險櫃裡,不舍得讓任何人看見。可現在,簡喬竟把它打上一個小孔,掛在了脖子上。
簡喬把項鏈摘下來,遞過去,輕笑著說道:“你曾說我對待它的方式其實就是對待自己的方式。那麽我現在把它送給你便等同於我把自己送給你。你要嗎?”
你要嗎?這句提問像重錘狠狠敲擊在雷哲的心頭。他陷於茫然和惶恐之中的大腦終於在此刻清醒過來。他意識到,眼前的一切並非一個太過美好卻虛幻的夢。於是他伸出手,飛快拿走了那條項鏈。
他一把拉開鐵門,大步跨出去,表情十分凶狠。
簡喬一點兒也不害怕這樣的他,反而快步迎了上去。他像歸林的乳燕,滿懷著眷戀扎進雷哲寬闊的胸膛。不等這人把自己抱緊,他便踮起腳尖,送上殷紅的雙唇。
他含住了雷哲的舌尖,像渴了數日的旅人仰頭等待著一塊涓涓滴水的鍾乳石,隻敢小口小口嘬吸,一點一點輕舔。他無比珍惜這一刻的唇齒相依。
他是那麽生澀又那麽小心翼翼。
雷哲眼眸一暗,然後便把簡喬甜軟的舌頭卷進口裡,毫不憐惜地裹纏。他搜刮著簡喬口腔裡每一滴清甜的汁液,連那喉嚨深處的申吟都要一並吃掉。
他摁住簡喬的後腦杓,越吻越凶猛,越吻越癡迷。他要把這段時間所遭受的一切痛苦都發泄在這個吻裡。
“你怎麽能在狠狠揉碎了我的心之後,又讓它如此劇烈地為你跳動?”換氣的間隙,他紅著眼眶發出這樣的質問。
被他捧住臉頰的簡喬小聲央求,“你輕點,這是我的初吻。我舌頭都麻了。”
原本還想為自己討回一點公道的雷哲頓時什麽都忘了。他狠狠咒罵一句,然後再次含住簡喬紅腫的唇瓣。這個人意亂情迷的可愛模樣叫雷哲硬得發疼!
兩人抱緊彼此,站在門口忘情擁吻。
老公爵站在窗邊,笑著歎息:“冬天來了,春天也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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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滿身紅痕的簡喬從被窩裡鑽出來,大口大口喘氣。
雷哲從背後摟住他,輕輕吻著他修長的脖頸,嗓音裡帶著高潮的余韻和滿足:“回來之後,我每天晚上都會偷偷跑去旅館看你。”
簡喬轉過身,把臉頰貼在他滿是汗水的胸膛上,啞聲道:“我竟然一點兒都沒發現。我睡得太死了。”
“那是因為你的身體還很虛弱。”雷哲心疼地親吻他的臉頰。
簡喬搖頭道:“不是因為虛弱。我每天晚上入睡前都會告訴自己——簡喬,你一定要好好睡覺,睡得多,身體才能好得快。所以,我便睡得很沉。”
“對,你很堅強。你總是知道該如何照顧自己。”雷哲輕輕撫過愛侶同樣汗濕的脊背。
“不是因為堅強。”簡喬繼續搖頭,然後抬眸看著雷哲,小聲說道:“是因為身體好了,長胖了,我的臉才能變好看,變好看了我才能快點去找你。說出來或許你不會相信,在認識你之前,我每天都會失眠,好不容易入睡還會被噩夢驚醒。但認識你之後,這樣的症狀就緩解了,然後完全消失。你失蹤的那些天,我一直在渴盼奇跡,但奇跡早已發生在我身上。你就是我的奇跡。雷,我愛你。”
雷哲愣住了,過了好一會兒才意識到簡喬說了什麽。
“我也愛你!”雷哲把頭埋進簡喬溫暖的頸窩,幸福而又愉悅地笑了。
“寶貝兒,你真可愛。”他嗓音沙啞地說道,然後把這人壓在身下,開始了新一輪的纏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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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月後,春天來了,冰雪化開,雷哲騎著馬,懷裡抱著簡喬,晃晃悠悠行走在前往迪索萊特的路上。
“你陪我在迪索萊特住三個月,我陪你在格蘭德住三個月,我們輪流在兩個地方定居,這樣好不好?”簡喬柔聲詢問。
雷哲側過頭吻他被風吹紅的面頰,笑著說道:“好。”然後把這人更深地擁入懷中,用披風裹好。
“我想聽你唱童謠。那天從水裡出來,你摟著我唱童謠的時候,我恍惚覺得我仿佛躺在媽媽的懷裡。那種無比安全的感覺把我的整個童年都治愈了。”簡喬側過身,把自己的臉頰貼在雷哲寬闊的胸膛上。
他喜歡這個姿勢。雷哲就像一面牆,幫他擋住了外界的一切雨雪風霜。他很膽小,所以他喜歡躲在這面牆裡。
“什麽媽媽,你別亂叫。我是你的丈夫!”雷哲咬住簡喬的耳朵訓斥,卻還是軟下音調,唱起了童謠。
從此以後,他會把這朵美麗卻嬌弱的花兒移植在自己的心尖上,用盡一生的愛去保護他,澆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