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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總有天收》第 4 章(人如其名)
雷哲大馬金刀地坐在車廂裡,原本極不耐煩的表情已被濃厚的興趣所取代。

 他不喜歡愚蠢的對手。如果那位花都伯爵尚未進入格蘭德就仗著自己是國王的新寵,冒冒失失得罪不該得罪的人,進而被算計到傾家蕩產,那就太沒意思了。

 能把迪索萊特那樣的荒蕪之地打造成如今鋪滿鮮花和寶石的富饒城池,那位傳說中的花都伯爵必然是有幾分手段的厲害人物。

 沒有考慮到這一點的鄧肯才是真正的蠢貨。他設計的陷阱簡直粗陋得可笑。

 想到這裡,雷哲瞥了身邊的人一眼,微彎的唇角掛滿嘲諷。

 鄧肯完全沒注意到雷哲的情緒變化。他手裡握著一塊懷表,正目不轉睛地看著秒針和分針的移動。不知不覺,三個小時過去了,他的耐心快要耗盡。

 “該死的!這個花都伯爵到底在想什麽?他要麽乖乖退後,要麽上前鬧事,停在原地不動是什麽意思?”鄧肯男爵低聲咒罵著。

 同一時刻,簡喬的仆從也在詢問:“主人,您為什麽停在這裡不動?天快黑了,我們得趕快進城,否則會遇見狼群。”

 簡喬正靠在柔軟的椅背上閉目養神。時間的流逝,天光的收斂,遠處狼群的嚎叫,都不能攪擾他的安寧。

 “我們遠道而來,備有充足的食物、酒水和棉被,無論多長時間,我們都等得起。但他們不同,他們是臨時起意,沒帶任何過夜的物品,待天色再晚一些,寒冷和饑渴同時降臨,他們自然會主動前來找我們談話。屆時,我們就能知道這位鄧肯男爵到底在玩什麽把戲。”

 簡喬閉著眼睛慢慢解釋。

 事實上,他大概能猜到那位鄧肯男爵的依仗是什麽。一個無權無勢的三流貴族,卻能在格蘭德的生意場上混得如魚得水,他必然與格蘭德家的某一位大人存在合作關系。

 只可惜迪索萊特城位於格洛瑞最偏遠的地區,而這個時代的交通和信息十分閉塞,剛把家業發展起來的簡喬還沒有余力把整個貴族圈的隱秘都打探清楚。

 他並不了解這位鄧肯男爵的底細,也不知道他背後站著的人確切是誰。但無論怎樣,謹慎一些總是好的,越是不明情況就越是要沉得住氣。

 思忖的片刻,一陣綿長的鍾鼓之聲越過重巒,穿過濃霧,由遠方的城池傳來,那是夜幕即將來臨的昭告。

 狼群聽見鍾聲也開始更為嘹亮地吼叫。

 簡喬睜開眼,擺手道:“讓廚師準備晚餐吧。”

 “在這裡?”兩名仆從露出遲疑的神色。

 天空正飄蕩著霧一般的細雨,打濕了山林和草地,也打濕了這條小路。路上滿是厚重的泥濘,怎麽看都不是一個享用食物的好地方。

 “就在這裡。”簡喬嗓音緩慢:“天快黑了,讓對面的尊駕聞一聞食物的濃香和酒水的芬芳,他們會更快妥協。他們會明白,我等得起,而他們不行。”

 “好的主人!我們馬上準備晚餐,請您稍等。”兩名男仆立刻跳下車,開始忙碌。

 十分鍾後,鄧肯男爵將手中的懷表狠狠砸在地上,捂著咕咕叫的肚子咒罵道:“混蛋!他們竟然開始煎牛排了!他們還開了一箱紅酒!這是打算留在此處過夜嗎?”

 只見對面的馬車周圍站滿了體格高大的騎士,他們正用簡易爐子烘烤麵包和牛排。他們舉起酒杯大喊cheers,朗笑的聲音把林中的鳥兒都驚飛了。

 兩名男仆不斷把熱騰騰的美食端入車廂,供那位花都伯爵享用,而對方自始至終都沒露面,更不曾派遣任何人去詢問鄧肯男爵堵住小路的原因。

 他什麽都不做,這種置之不理的態度比真刀真槍的打一架更讓鄧肯男爵難受。

 食物和酒水的濃香被冰冷的山風吹拂過來,硬生生逼出了鄧肯男爵的口水。

 他伸出腦袋看了看對面,挫敗不已地詢問:“我們該怎麽辦?繼續耗著?”

 最後這句話實在是缺乏底氣,因為他知道,什麽物資都沒帶的自己根本不可能繼續耗著。夜晚降臨之後,寒冷、乾渴和饑餓會扒掉他們一層皮!如今唯一的辦法就是讓雷哲親自出馬,命令花都伯爵退後。

 這樣一來,他的如意算盤就徹底落空了,但好歹面子是保住了。

 雷哲眸色冷厲地瞪了鄧肯一眼,顯然已厭煩到了極點。

 他推開車門,揮退前來攙扶的男仆,又拒絕了對方遞上來的羊絨外套,徑直跳了下去。

 他的絲綢襯衫很快就被雨霧打濕,緊緊貼在身上,勾勒出極富力量感的肌肉線條。他大踏步地行走著,長筒靴重重踩在地上,濺起點點泥濘。僅從穿著打扮和行為舉止上看,放蕩不羈的他與衣冠楚楚的貴族完全沒有乾系。

 他比騎士團的騎士更高大強壯,也比四處劫掠的盜匪更狂野隨性。

 他的出現讓簡喬的騎士們停止了用餐。唯有手上沾過血的人才能準確地辨認出同類,所以他們很快意識到,這個突然出現的男人非常危險!

 於是下一秒,所有騎士都抽出長劍,準備進攻。

 雷哲不以為意地勾了勾唇角,依然大踏步地走著,束發的絲帶不知何時脫落,陷入泥裡。他用手拂開額前散亂的濕發,看也不看那些隨時會攻過來的騎士,反而直勾勾地盯著車窗。

 這是一種非常傲慢的姿態。他根本不在乎眼前的軍隊,隻想一窺那位花都伯爵的真容。

 但是很遺憾,窗戶上蒙著一層白紗,他什麽都看不見。

 來自於花都的騎士們舉起手中的劍,隨時準備擊殺這個像野獸一般危險的男人。

 探頭探腦觀望這邊的鄧肯男爵連忙擺手,讓自己的騎士下去救援。

 一場血戰一觸即發。

 雷哲還是沒有做出任何防備的姿態,依然朝那輛靜默等待的馬車走去。他早已習慣了在刀光劍影裡起舞,十幾個騎士而已,還不足以傷到他分毫。

 就在這時,一隻手伸出車窗,做了一個退下的手勢。

 已經攻到雷哲近前的十幾名騎士微微一愣,然後便定在了原地。他們很憤怒,也很擔憂,卻不敢忤逆主人的意願。握緊手中的劍是他們唯一能做的事。

 雷哲盯著這隻手,眼裡迸射出亮光。

 閱美無數的他竟也是頭一回看見如此漂亮的一隻手。它很蒼白,很纖細,上下微微一擺,動作優雅極了。它的大拇指佩戴著一枚祖母綠的戒指,中指和無名指各自環著一枚碩大的藍寶石和綠松石戒指。

 這雙手所擁有的純白肌膚,將寶石的濃綠、深藍與蒼翠,襯托得更為耀眼奪目。黃金鑄造的戒托和指環,在這雙手上越發顯得熠熠生輝。

 與其說它是一隻手,倒不如說它是一件藝術品。它沒有粗大的骨節,只有流暢、圓潤、優美的線條。

 只是驚鴻一瞥,雷哲依然清晰地窺見了手背上微微浸潤而出的淡青血管,那是東方美玉才能擁有的絕佳質感。

 雷哲行進的腳步不自覺變得急切。

 他抹掉臉上的水珠,同時也抹掉了厭煩的表情,興奮的笑容不受控制地展露。

 與此同時,那扇緊閉的車門緩緩打開,冷風從裡面撲出來,直直朝雷哲撞去。尚未看清車內的人,雷哲全部的注意力就已經被一股濃烈的香味勾走。

 這香味摻雜了無數花朵的精髓,有鳶尾的粘膩,蒼蘭的幽深,百合的純淨,月桂的香甜,橙花的辛辣……

 如此繁多甚至可以說是累贅的味道,竟然能和諧地交融在一起,並完美地勾勒出各自的層次,然後奪走每一個聞過它的人的神魂。

 充斥著雨霧和潮氣的山林,仿佛瞬間變成了百花盛開的幽谷。

 有那麽一秒鍾,雷哲竟然產生了眩暈的感覺,就仿佛靈魂被一根柔軟的羽毛輕輕撓了一下,整個人為之沉醉。

 他下意識地深深吸了一口氣,然後才定睛看向車內。

 時間在此刻停滯——

 他想象過花都伯爵的一千種樣貌,卻絕想不到他本人是這樣的。

 車門敞開的一瞬間,他仿佛看見如水的月光在自己眼前靜靜流淌。

 這是一個極蒼白的男人,擁有一雙格外幽深的黑瞳,而這雙黑瞳正一瞬不瞬地看過來,裡面布滿重重迷霧。他臉上沒有一絲笑容,孤冷淡泊的氣質也如同月輝一般。

 他一隻手放在膝頭,另一隻手托著腮側,嗓音又輕又慢:“雷哲·格蘭德?”

 分明是第一次見面,他卻能準確地點明雷哲的身份。

 他的兩個男仆露出誠惶誠恐的表情,連忙推開另一側的車門,繞過來給這位大貴族行禮,而他卻只是歪歪頭,擰擰眉,仿佛在問:我猜得對嗎?

 雷哲眨了眨眼,緊接著又眨了眨眼,當耳中的嗡鳴和頭腦的眩暈完全消退才啞聲答道:“是我。”

 他低下頭查看自己的絲綢襯衫,這才意識到自己為何會暴露身份。連國王都買不起的東方織物,他卻拿來當便衣穿,如此奢侈的行徑只有格蘭德的主人才會這麽乾。

 “幸會。”簡喬略微頷首,算是打了招呼。

 雷哲的出身雖然比他高貴,但目前還沒有正式繼承公爵之位,受封伯爵的他完全沒有必要向對方行禮。

 “幸會。”雷哲舔了舔唇,眼裡不自覺地流瀉出興奮的光芒,雖然他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興奮些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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