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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要完》第72章 天王,您真記清楚夢裡的事情了?(第三更,求訂閱!)
  第72章 天王,您真記清楚夢裡的事情了?(第三更,求訂閱!)  “天王殿下,南王殿下求見!”

  洪宣嬌正不知道該怎麽忽悠洪秀全的時候,忽然外頭響起了一聲通報,南王馮雲山來了!

  馮雲山是風塵仆仆,輕車簡從地從道州趕來的,除了他的幾個親信,誰都不知道,連羅耀國和蘇三娘都沒告訴。

  而他急匆匆趕來的目的只有一個,就給即將爆發的“爭父名”鬥爭劃一條紅線!
  這次的“爭父名”是免不了的,因為這“父名”相當於“國本”——不是“太子”的意思,而是字面上的國之根本的意思!
  涉及到的是太平天國的根本路線!

  如果“父名爺火華”,那太平天國就是洋教的異端——這個定位非常糟糕,因為對天啟三教來說,異端比異教還可恨!

  那幫洋鬼子怎麽可能承認洪秀全是“爺火華”的二仔?這要承認了,以後太平天國的天王去英吉利、法蘭西、美利堅進行國事訪問的時候,他們的國家元首都得跪下磕頭了。

  這還怎麽處?
  同時,“爺火華”之名也不可能得到國內的讀書人的認可——讀書人不僅是秀才、舉人、進士,什麽時候都是學渣多啊!太平天國爭取不到學霸,爭取到學渣也行。

  學霸打架也不一定比學渣狠不是?
  可是一個洋上帝爺火華鬧出了,就把學霸、學渣都給否了,中國傳統的倫理道德,宗族體系,甚至江湖上的會黨,都和拜上帝會衝突了——拜上帝會不僅砸孔廟,他們還砸關帝廟!真要深究起來,天地會也得和拜上帝會鬧掰。

  所以馮雲山其實並不反對把“爺火華”變成“昊天上帝”,只是他也知道天王洪秀全有點“癲”.就是“瘋”!
  是個半瘋子.
  “天王,”馮雲山見過禮,然後就小聲地問,“您是在夢裡見著咱在天上的父親的?”

  “對!”洪秀全點點頭,一臉自豪,“那是咱們的天父!羅耀國只是天父的義子,我們是親兒子!”

  “那咱們的天父和您說的是什麽話?”馮雲山又問,“什麽方言?”

  “當然是客家話了!”洪秀全道。

  洋上帝說客家話.馮雲山暗忖:“洋上帝應該說洋人的話啊!說客家話.客家上帝?客家人供的上帝那就是昊天上帝!原來是你個‘癲佬’記錯了!”

  “天王,要不”馮雲山提點道,“要不今晚上再夢一個?”

  洪秀全瞪了馮雲山一眼:“山胞,你什麽意思?天父入我夢來是天父想來便來,不是我想天父來天父便來的!”

  那你不會騙嗎?馮雲山真有點不知道該說什麽好了。

  “天王,”他琢磨了一下,提醒道,“那天父有沒有說過天使手裡有一樣可以連通天界的法器?”

  “無有!”洪秀全搖搖頭,旋即就是一愣,望著馮雲山,“山胞,你是不是有什麽事情瞞著我?”

  馮雲山正想著要不要把“通天鏡”的事情和洪秀全挑明了,一旁的洪宣嬌突然來了一句:“天王,宣嬌知道八弟手裡有一個紫金缽盂,似乎有些玄妙”

  “紫金缽盂?”

  “那是.拜上帝的法器?”

  洪秀全、馮雲山都是一愣.緊接著洪秀全就是一聲冷哼道:“什麽紫金缽盂?天父即便要賜寶物,也不會賜個缽盂,天父又不是佛祖!”

  他望著馮雲山,冷冷道:“山胞,你我才是天父之子,他只是契仔!”

  此時此刻,羅耀國已經將道州城的政務暫時交托給了曾添養、何大妹和張三祥,自己則領著蘇三娘、焦鴻、許月桂等人和幾十個女兵,搭乘一條大木船,一起回到了湘贛粵根據地開始的地方——鵝塘鎮一帶。

  他準備先再鵝塘鎮周圍的鄉村裡面考察一下“分田分地分浮財”的情況,然後再去鵝塘鎮上見馮雲山,商量下一步的行動。    馮雲山這些日子一直守在鵝塘鎮,主要替羅耀國盯著鵝鵝塘“分田分地分浮財”和建設根據之地的試點。

  身為一個讀歷史的“天使”,羅耀國是懂得無論什麽樣的好政策,都得先試點,再總結,最後才能推而廣之。

  可不能一拍腦袋直接就上了!

  哪怕這些政策是經過歷史檢驗的,也不等於能輕易複刻出來。

  且不說這些政策會不會因為“時代不同”而水土不服,單說羅耀國手下的草台班子的能力也非常有限。

  不得給他們一些時間,讓他們慢慢摸索和成長?也得給他們犯錯誤和交學費的機會啊。

  所以,羅耀國雖然把“分田分地分浮財”的口號喊得震天響,還讓人編了個《迎太平》的歌謠到處去唱,但是真正開始分的,就只有鵝塘鎮和周圍的幾個鄉。

  被分掉的主要還是那個倒霉的黃老爺家的浮財和田產。

  而“分”並不是目的,“管”才是目的!
  隻“分”不“管”,那對太平天國而言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只有通過“分”換取貧苦百姓的擁護,以圖迅速建立太平天國的基層,將人口、土地牢牢抓在手裡,並且能從中汲取力量,用來推翻清妖,推動工業化這才有意義!
  而要“管”好,那可比“分”好難多了。

  而這個“分”好,則是“管”好的開始,同時又是發掘和考驗幹部的過程.
  鵝塘鎮南邊,緊挨著瀟水的黃家村,也是“分田分地分浮財”的一個重點村。

  管這一攤的就是羅耀國在鵝塘鎮辦的那個“講師班”的班長王琰,他不到一個月前還在要飯,還差一點就成了餓殍,可現在已經是拜上帝會鵝塘鎮支堂的代理講師了。

  算是入了太平天國的編制!
  根據羅耀國的安排,拜上帝會的省分會、府(直隸州)支會、縣(散州)堂、鄉鎮支堂都實行“長、師共同負責製”,也就是會長、堂長和會堂講師一起管事兒,“長”為正,“師”為輔,重要決策得兩人一起決定。

  不過現在鵝塘鎮的拜上帝會支堂長由馮雲山的心腹吳如孝兼任,上面還有個“半神”南王馮雲山看著,所以王琰、張寶這些鵝塘當地的“代理講師”、“代理講士”就被派下鄉村去管分田分浮財了。

  而現在分給王琰管的黃家村的“黃”和那個被羅耀國打跑的黃老爺黃世傑的“黃”是一個黃!全村都是一個族的,屬於“江夏黃”的“零陵分黃”,族譜上老祖就是那個赫赫有名的黃蓋,明末清初時從零陵遷到鵝塘鎮外的黃家村。

  早些年這一族也號稱“義門”,也就是整個宗族不分家一起過日子,搞族內平均。不過搞到乾隆年間就搞不下去了——人丁繁衍太多,而土地就這麽一點兒。於是就只能分家各過各的,不過還是保留了一部分土地當族田、學田。

  再後來黃世傑這一支去廣東做生意發跡了,成了道州數一數二的大財主。而黃家村裡面的其余各家大多都越來越破落,遇到什麽災年或是婚喪嫁娶,就隻好把地押給黃世傑這一房借錢應付。

  不過黃世傑和他的父親、祖父、曾祖父都是“大善人”,怎麽都不能把同族親人給逼死吧?
  所以黃世傑一家給了宗親們一些優待,把他們的土地“拆”成了“田皮”和“田骨”。

  抵給黃世傑一家的稱“田皮”,類似於使用權,而留在各家的部分稱“田骨”,類似於所有權。

  把“田皮”抵給黃世傑他們家的黃家人,可以不交押金,並以優惠的價格租用“田皮”繼續耕種,而且他們還可以隨時贖回“田皮”——雖然幾十年中也沒幾家能贖回“田皮”,但終歸有個念想,還能自以為是個“中等之農”啊!

  另外,黃世傑一家看在黃蓋的面子上,也不會逼這些窮親戚繳租還債,有點什麽好事兒比如招夥計、招家丁、招團丁什麽的,也會讓窮親戚們優先。

  正因為有這些優待,所以黃家村就理所當然成了“黃老爺”在鵝塘的最後堡壘了。

  對於王琰和他帶來的“分田隊”,黃家村上下都是極為反感的,他們可都姓黃,和黃老爺是一家人啊!
  如果不是村裡的壯丁大多跟著黃世傑去當團丁了,也許早就把王琰他們給打出去了。

  而就在黃家村的“分田分地”陷入僵局的時候,一條從道州城方向開來的大船,悄沒聲的靠上了聚集了不少村民的黃家村碼頭。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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