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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島主到國王》第158章 挖金礦
  第158章 挖金礦

  陳銳在以前是驢友,旅行者的時候,經常將旅遊、徒步途中所見所聞的自然景觀,風土人情上傳到q/q裡,微、博上, 與網友們分享。

  陳銳樂意跟網友們分享這種心情,他感到非常愉悅。

  其二,不管是出版也好,拍電影,衍生版權也好,首先陳銳要把自己的冒險、尋寶故事以網絡,實體書的形式寫出來。

  讓讀者通過網絡、實體書來看到陳銳這些冒險、尋寶故事,從而讀者對《我的冒險尋寶日記》書中陳銳的冒險、尋寶情節產生非常大興趣和喜愛,轉化成一股粉絲效應。

  這種粉絲效應簡單來理解。

  粉絲非常喜歡陳銳的《我的冒險尋寶日記》書中的關於冒險、尋寶的精彩情節, 從而對改編自中的尋寶、冒險故事的電影、遊戲非常感興趣,期待,再衍生到周邊、vCD收藏、主題公園等等。

  通過網絡、實體書吸引讀者產生的一股強大的粉絲效應,然後通過專業的運作,形成一條集出版、電影、衍生版權的文化鏈條。

  所以,陳銳要將自己冒險、尋寶故事轉化成實際利益,首先要從網絡、實體書開始。

  這轉化的實際利益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將是百億美元級別的。

  好萊塢索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改編以陳銳尋找‘幸運號’沉船的故事《尋找沉沒的西班牙運金船——幸運星號》。

  全球收獲6億多,將近7億美元的票房,給索尼/哥倫比亞帶了幾億美元的收入,陳銳拿不到一分錢。

  受到索尼/哥倫比亞電影公司拍攝《尋找沉沒的西班牙運金船——幸運星號》大獲成功的影響。

  全世界眾多的電影公司正打算把阿卡人、印加帝國的寶藏、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中國國寶夏代青銅器等陳銳一系列冒險、尋寶的故事改編出來,搬上銀屏。

  拍攝得最快的中國導演鄭秀全,製作成本不到400萬,拍攝時間用了不到半個月時間。將陳銳與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幽靈的故事改編拍攝出來。

  拍攝周期不到半個月時間,製作成本不到400萬, 可想而知, 這部電影的質量,粗製劣造。

  事實上,導演鄭秀全並沒有想過拍得多好, 他只是想利用陳銳的名氣以及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在世界上極大的關注來圈錢。

  他成功了。

  陳銳的名氣以及聖瑪麗亞.福爾摩沙號上的幽靈受到的全世界極大關注使得這部電影以不到400萬的成本,票房賣到3000萬。

  陳銳同樣在這部影片中拿不到半毛錢。

  陳銳的名氣和陳銳一個個的冒險、尋寶故事就像一座無主的金礦,全世界眾多的電影公司都來挖掘。

  電影公司的挖金礦這些做法。極大的損害了陳銳的利益,還有名氣。

  很少有電影能夠真正想把陳銳的冒險、尋寶系列拍成精品,很多電影都是抱著圈錢的目地去拍。

  有一個共同點,拍攝周期短,粗製劣造,直到將陳銳的冒險、尋寶系列故事的票房潛力挖掘一空,將陳銳的名氣敗壞了。

  這些電影公司的做法事實上已經構成了侵犯了陳銳的權益、名譽權。

  陳銳的維權律師團向這些電影公司發去律師函,但效果有限。

  原因有很多,就不多置言了。

  最重要的是缺乏法律依據,還有各國政、府為了保護本國的電影產業,屁股歪了。

  所以,陳銳把自己的冒險、尋寶故事以文字的形式敘述出來,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為維護自己的權益提供一個重要的法律依據。

  陳銳的維權律師團全是由業界著名的律師組成。

  精通各國相關方面的法律,有非常豐富的專業素質和維權經驗。

  個個不是吃素的。

  以後,再有哪個電影公司不經陳銳的允許,將陳銳的冒險、尋寶的故事改編成電影,就告誰,有了這些法律依據,想贏不難。

  而且,有陳銳寫的《我的冒險尋寶日記》作為參照,電影公司改編得離譜了,影迷根本就不買帳。

  只有這樣,陳銳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將一條上千億美元的產業鏈,可以給自己帶來上百億美元收入的尋寶、冒險故事系列版權掌握在手中。

  “這個恐怕不行。”熊貓在q/q裡對陳銳發了條消息。

  與起點簽訂一般都是所有版權都簽的。

  這些版權包括網絡連載,簡、繁實體書出版,網絡、網頁遊戲改編、影視劇改編、周邊產品等。

  事實上,簡、繁實體出版,網絡、網頁遊戲改編,影視劇改編,周邊產品佔網站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大了。

  一些大神級的作者名氣火了,他們的收入中大頭來自簡、繁實體出版,網絡、網頁遊戲改編,影視劇改編,周邊產品等,網站訂閱,粉絲的打賞收入只是小頭。

  隻授權網絡連載版權,頂尖的大神級作家都沒有這個特例。

  顯然,對於陳銳,這個特例必須得破例了。

  比如,姚明退役了,要在起點寫一本他與籃球傳記的書。

  網站要不要給姚明破個例,肯定要。

  單靠網站的訂閱,粉絲的打賞每年就能給起點平台帶來1、2000萬的利益,這相於幾個大神級的作家給網站創造的價值。

  通過陳銳的名氣以及陳銳親身講述的自己的冒險、尋寶故事這個賣點,給網站帶來的名氣以及流量是一股非常龐大的。

  網站,需要付出什麽。

  一個平台,一些推薦位,付出的微乎其微。
——
  最後,經過陳銳與起點高層協商。

  陳銳在起點平台連載《我的冒險尋寶日記》一書,隻授權網絡連載權(僅限於中國內地)。

  網絡連載產生的利益。

  陳銳與起點平台5:5分成。

  雙方簽了一個合約。

  第二天,起點網在首頁最顯眼的位置掛出了一條紅色加粗的字體。

  《我的冒險尋寶日記》!大冒險家陳銳親身講述他的冒險、尋寶故事,在起點網上連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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