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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門崛起》第667章 來呀,互相傷害呀
  第667章 來呀,互相傷害呀
  “朱平安所言純屬牽強附會,下官冤枉。”

  即便是鐵證如山,即便首級被朱平安一個個證實並非韃靼首級,趙大膺也不甘束手認輸,拒不承認朱平安的鑒別方法,對殺良冒功之事更是諱莫如深。

  “呵呵,借用趙大膺剛才對我說的話,如今已是鐵證如山了,你還想抵賴不成。”

  朱平安瞥了趙大膺一眼,不屑的笑了笑,諷刺道。

  確實。

  案情至此,基本上已經真相大白了。在場的眾人心裡都有數了,事實證據都在面前,孰是孰非已經很清楚了,很多人都沒想到會是這個結果。

  初生牛犢不畏虎。

  初生牛犢的勇氣固然可嘉,但是眾人都知道結果,牛犢一定會成為老虎的一道牛排大餐。

  然而今日

  初生牛犢竟然乾翻了猛虎。這個怎麽看都不可能事,但今日卻實實在在的上演了。

  公堂下那個少年的身影並不高大,可此時卻讓人不由抬頭看他,錯覺一樣,憨厚平平的少年此刻竟如陽光一樣耀眼.
  一手好棋,為何會下成如此死局,趙大膺他想不通,不能接受這結局。

  一開始後背的傷疤為趙大膺贏的了滿堂讚譽。

  然而下一秒就被朱平安實力打臉,用鮮活的例子證實了後背的傷疤是將士的恥辱,導致趙大膺偷雞不成蝕把米,成了滿堂的笑柄。

  接著是證人。

  很容易就被趙大膺化解了,他們不在現場,未曾親眼目睹、耳聞也來作證,真是可笑。

  然而沒想到朱平安的目的卻是以此引出首級。

  至於首級
  趙大膺與堂叔合謀替換了首級,本以為這下沒事了,準備看朱平安笑話。

  然而

  這才是今日被打臉的熱潮。

  一顆顆首級接二連三,到最後都被朱平安這小賊證實了並非韃靼。瑪德,坑爹,萬萬沒想到邊軍也太娘的這麽不講究,竟然也是弄殺良冒功的勾當。

  公堂上下,譏諷的目光,憐惜的目光,無能為力的目光、愛莫能助的目光,喜聞樂見的目光此刻都如芒刺在背,難以忍受,恨不能找個地洞鑽進去。

  朱平安!你不給老子活路!老紙也不讓你好過!

  趙大膺如落入陷阱困獸猶鬥的野狼一樣,雙眼充血顯的猩紅,面上卻是慘白無血色,恨恨的看著朱平安,然後從懷裡掏出了一疊文書,轉身向公堂主審席舉報、揭發朱平安窩藏、誣陷罪。

  “啟稟大人,朱平安串通證人汙蔑下官。下官有證據呈上。此乃雲蒙縣當地的布告以及雲夢知縣親筆親筆所書公文及卷宗,證明朱平安所傳證人劉牧、劉大刀、劉大刀等六人乃雲夢縣逃犯。朱平安收留、窩藏、包庇逃犯,又與逃犯傳統誣陷下官,其罪不可恕,請公堂嚴懲朱平安,以儆效尤。”

  趙大膺將文書證據送呈公堂後,指著朱平安陰狠狠的說道。

  氣勢洶洶
  殺氣騰騰

  互相傷害啊

  完全一副玉石俱焚的架勢。

  “朱平安,你還有何話說?”主審官王學益看過趙大膺送呈的文書後,冷眼看著朱平安厲聲問道。

  “哦,什麽?原來劉牧他們是逃犯?”

  朱平安做出一副驚訝的表情,然後又聳了聳肩,敷衍的拱了拱手,淡淡的回道,“此事下官方才知道,自古以來不知者不為罪,下官當初不知劉牧他們為逃犯,自然也就犯不上窩藏、包庇的罪名。”

  “一派胡言,公文、通緝布告早已出,你定然知情。”趙大膺惡狠狠的瞪著朱平安斥道。

  “不知這公文發自何處,通緝布告張貼於何處?”朱平安鎮定自若的看著趙大膺,淡淡的問道。

  “這”趙大膺語結。

  “以我大明規製,公文理應出自雲夢知縣,發於刑部;至於通緝布告,張貼於原籍,以及上呈有司後,可張貼逃犯可能出現之地,進行通緝搜捕。居下官查證,雲夢知縣未曾知會過順天府,亦未曾於京城張貼過通緝布告。所以,下官實際上既不知情,理論上也無知情的可能。”朱平安一臉坦然。

  “此乃天子腳下,下官相信京城的治安嚴謹,不會容許有逃犯入京。況且,京城大明首善之地,下官被人襲擊搶劫,承蒙劉牧等壯士相救,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故容留劉牧等人以報恩情。”

  “《大明律?捕亡律》明文規定:知情藏匿罪人者,以窩藏罪論處。這個規定的前提是知情。明知他人犯罪,在官府追捕的情況下,故意窩藏罪犯或為其指引道路及提供衣食住行方便者,構成窩藏罪。下官並不知情,故,不為罪。”

  朱平安拱手向公堂陳述,陳述完畢後,用余光掃了趙大膺一眼,扯了扯唇角,彎起一抹弧度。

  CAO!

  這小賊這次絕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他肯定早就知情,可是偏偏這小賊旁征博引、擺事實講道理,將他自己摘了個一乾二淨!

  明知他知情,卻拿他沒辦法!這讓趙大膺心中的火氣幾乎燃燒了他自己。

  “哦,對了,說到劉牧他們,下官倒還有一事要請教兵部諸位大人。”

  朱平安掃了趙大膺一眼,繼續向公堂陳述道:“下官昨日被歹徒劫持,口稱我多管閑事,揚言奉命要打斷我的腿,幸遇劉牧他們出手相救才得以幸免於難。俘獲歹徒後,下官發現這群歹人腳上穿的是我大明製式軍鞋……下官昨日已將歹人押送至順天府衙門立案報官,但可惜今早這批歹人就被人滅口了。”

  “不過,人雖被滅口,但軍鞋卻早被我留存下來。我大明軍備以嚴格把控質量聞名於世,均要求在相關地方注明製作者印記,以便追究責任。這些鞋子上也有印記,特請兵部諸位大人按圖索驥,查詢此批鞋子分發給了那支軍隊。據此查明真凶,為下官做主。”

  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這是偉大領袖的教誨,朱平安自然不敢忘記。

  雖說死無對證。

  但肯定會影響公堂主審官的主觀判斷,未免不會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堂下的劉大刀在朱平安陳述的時候,已將帶著的一包鞋子通過刑部差役上交給了公堂。

   奏章的事要進入尾聲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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