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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門崛起》第1611章 其案其疑
  第1611章 其案其疑
  於公於私,於法於理,既然知道了陳二郎殺妻案,朱平安就不能置身事外,遂一臉嚴肅認真的對陳大成說道,“本官身為江浙提刑按察使司代副使,審核江浙境內刑名案件,既是本官的權力,又是本官的責任。既然遇到了令弟殺妻的案子,就斷無置若罔聞的道理。還請陳族長,從頭至尾,詳細的講述下令弟的案情,不要有任何隱瞞,也不要有任何捏造。如果令弟確實是無辜的,本官絕不會任由本地縣衙冤枉了他;如果令弟罪有應得,本官也絕不會因為陳族長的關系,而徇私枉法。”

  陳大成聽了朱平安的話,眼睛裡頓時燃起希望的火焰。

  是啊,朱大人身為江浙提刑按察使司代副使具有審核刑名案子的職責。

  自己為了弟弟的案子奔走一年了,縣衙、知府都跑過了,並無什麽作用。

  弟弟依然在牢裡關著,隻待來年秋風起,就要驗明正身、刑場斬首示眾了。

  現在是最好也是最後的機會了。

  “是,是,是,草民一定詳細的將我弟弟的案情,從頭到尾,詳詳細細的講給大人。”陳大成激動地說道。

  “那是去年.”陳大成閉上了眼睛,緩緩講述了起來。

  案發是去年,不過事情要從兩年前說起。

  陳家二郎,名諱陳佳興,是個書生,時年二十一。兩年前通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八抬大轎取回了心儀的嬌妻張氏,張氏乃布商之家小女兒,姿容俊美,十裡八村有美名。陳二郎對張氏寵愛有加,小夫妻生活和美,少有爭吵。

  成親後,陳二郎夫妻住在倍磊村村西,陳家二老為他們新起的大屋。

  陳二郎平時在家攻讀,不過每月都會外出幾日會朋友,交流學問,增益才學。

  去年冬,陳二郎如往常一樣,外出會友,交流學問。三日後,陳二郎回返家中。

  “啊!!!”

  陳二郎回家後,家中便傳出一聲刺耳至極的驚叫聲,劃破了倍磊村的安靜。

  左鄰右舍聽到陳二郎的驚叫聲,還以為陳二郎家遭賊了,慌忙前來幫忙,然後震驚的發現,陳二郎的妻子慘遭殺害,陳二郎癱在門口,尖叫不止。

  更令眾人震驚的是,屋裡面只有陳二郎妻子張氏的屍身,不見張氏的人頭。

  頓時,倍磊村沸騰了,所有人都來了。

  陳二郎的嶽父嶽母也聞訊帶人趕來了,看到愛女慘相,本痛欲絕,認為是女婿殺了愛女,遂向衙門控告陳二郎。

  當時的義烏知縣還是前任知縣,縣衙接案後,帶著仵作、差役前來。

  差役在陳二郎家床底發現了陳二郎穿過的一件血衣,並在水井裡撈出一把染血的菜刀。可惜菜刀在水井裡浸泡過了,殘留的血跡不多,指紋等也被衝洗掉了。

  不過,一直未能找到張氏的首級。

  陳二郎被抓進了縣衙,公開審理,一開始知縣審問陳二郎為何殺妻。

  陳二郎堅持拒不承認殺妻,言他訪友歸來一回家就發現妻子慘遭殺害了。

  知縣又審問陳二郎,血衣可是他的。

  陳二郎道,衣服確實是他的,不過是他訪友前更換的髒衣服,當時並沒有染血,不知為何染血。

  知縣又審問陳二郎,菜刀可是他家中的。陳二郎坦誠,菜刀正是他家中的。

  知縣審問,血衣是你的,菜刀是你家的,令妻被殺,你說與你無關,真是睜著眼睛說瞎話,為何殺妻,又將令妻首級扔與何處,速速從實招來。

  陳二郎搖頭,拒不承認。

  知縣怒,投下令簽,以陳二郎冥頑不靈,令差役打了五十殺威棒。陳二郎文弱書生,何曾受過這等痛,慘叫不已,五十殺威棒打完,便已經昏死過去了,澆了涼水,冰醒。

  再度審問,陳二郎氣息奄奄的搖頭。

  知縣下令上夾棍,陳二郎挨了片刻,便受不了,大喊求饒,認了罪,承認殺了妻子,說殺妻的原因是夫妻不和,妻子說他無能,常年讀書不著家卻未能中秀才,他一怒之下殺妻。血衣是他行凶時所穿,菜刀也是他行凶所用的凶器。

  至於首級,卻是忘了扔哪了,用刑過後,陳二郎想起來了,說是仍在一個樹林裡了,差役去樹林尋找了數日都未找到,或許是被野狗、野獸吃了。

  年初,前任知縣高升調走,趙知縣就任。

  陳大成持血書喊冤。

  趙知縣審卷,人證,物證,俱全,陳二郎亦親口承認殺妻,簽字畫押。

  事實清楚,證據齊全,複判決不變,陳二郎懷恨失手殺妻,隻待明年秋明正典刑,以告慰張氏在天之靈。

  “.事情也就是這樣。還請大人為草民弟弟做主。”陳大成抱拳跪地。

  “陳族長快快請起。”朱平安扶起了陳大成。

  這個案子,看似人證、物證俱全,動因也有,不過朱平安仔細過了一遍,仍然從中看出了幾個不合常理之處。首先,第一點,陳二郎的殺妻動因並不充分,即便張氏說陳二郎無能,常年外出亦未能考中秀才,但按照常理,這點刺激並不足以刺激陳二郎殺妻,陳二郎還年輕,只不過二十一歲,不,案發時只有二十歲而已,二十歲未能考中秀才很正常啊,六十來歲考還考秀才的也大有人在,二三十歲是考秀才的主力軍,若是四五十歲時,被人說未考中秀才無能,或許受刺激會大一點。還有,左右鄰裡皆說陳二郎夫妻感情和美,未曾聽到過兩人吵架。第二,陳二郎殺妻後,還把妻子的人頭扔了,有些畫蛇添足,沒有意義,不合情理。第三,縱使懷恨殺妻,也必然會找一些便於脫罪的借口,或者推說病死,或者製造意外暴死,這麽明目張膽、毫不掩飾的方式殺妻,也不合適常理.
  人命關天,既然有這麽多疑點,那就必須要徹查。

  朱平安遂對劉大刀吩咐道,“大刀,你去請趙知縣來,請他帶上陳二郎殺妻一案卷宗,我要和趙知縣一起重審這個案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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