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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大唐》188.第188章 182 展示軍火
  林有德命國貿公司的護衛們,給鄭信和他的手下將領們,展示了一遍大唐的“精製武器”,實際上也就是三種——唐刀、SC-2步槍、SC-1774青銅炮。

  唐刀狹義上是指唐代軍旅使用的直刀,也被認為是很多周邊國家直刀的起源。而這裡說的唐刀,實際上指的是大唐共和國打造的刀具。

  這裡得提一個公司,叫做“龍泉劍廬”,這間充滿武俠風的公司,有兩個老板,一位是來自民國眾的龍泉縣鑄劍世家的後裔周玉寶,另一位則是現代眾古兵器愛好者發燒友袁釗。周玉寶是能使用古法打造優良兵刃的傳統匠人,還被大唐宣教部認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繼承人,袁釗則在現代混過很多製刀的廠子,了解諸多用現代方式製刀的工藝。袁釗找了周玉寶,兩人申請了創業基金後,就搞了這個龍泉劍廬。

  龍泉劍廬經過兩年發展,已經成為了大唐最大的冷兵器製造公司,他們還延攬過軍方的訂單,為陸軍和陸戰隊製造了合金鋼打造的戰術軍刀,甚至還有後世頗富傳奇色彩的軍鏟(削敵人腦袋、當煎蛋鍋,你能想到的,它都能做)。

  不過在國貿公司開始代理私人公司產品出口國外後,龍泉劍廬公司開始積極將自己的產品推向國外市場。包括他們打造的仿古唐刀、仿雲紋烏茲鋼刀、馬來力士劍、緬刀、倭刀、大片刀、環首刀等一系列武器,他們都弄得出來。

  鄭信的戰將通鑾手持一把由周玉寶親自打造的奢華版唐刀,揮動劈砍,冷兵器時代人們試驗兵器,絕不會用來去砍樹什麽的,用來斬甲是比較常見的。日本人一般將這個過程叫做試斬。當然變態的小日本還會用來斬人,曾有好刀能夠七胴切,也就是說能夠斬開七個人的身體。

  通鑾自然不太可能在國王和大唐使節面前斬人,事實上他對於手中這把刀十分喜歡,不僅刀鋒閃著一股幽藍的寒光,看上去無盡的銳利,而且刀柄上纏著金絲,鑲著寶石,刀鞘也相當華麗,真的不是一般的華貴。古代人在設計上的想象力還是差了現代人一籌,而且在原料和工藝上也不如,所以單純從賣相看,這柄唐刀,已經是美輪美奐的藝術品了。

  通鑾不太想用這唐刀斬甲,害怕崩壞了刀鋒,那樣就太可惜了。可是國王鄭信讓他這麽試斬,他也只能硬著頭皮上了。好在他要斬的不過是三層藤甲,這也是東南亞比較常見的甲胄,使用特製的植物藤條、動物皮革以及一些金屬製造的甲胄,是短甲的一種。

  通鑾猛揮唐刀,以極大但是卻精巧的力道斬了下去,竟然將面前的三副甲胄,一斬到底。

  鄭信看了十分欣喜,鼓掌道:“好神勇,好刀!“

  看上去鄭信還是十分信任自己的武將的,而且先誇耀自己的部將,再讚武器,也看得出他的人品。不過陳默還是又多瞧了那通鑾幾眼,這個家夥看上去現在很是忠心耿耿的模樣,用不了多少年,他就會將鄭信殺死,自己當上暹羅國王,也就是曼谷王超的開創者,拉瑪一世。通鑾是他的本名,後來他繼名昭批耶卻克裡,成為暹羅大將。1782年帶兵前往柬埔寨平亂,但是後方吞武裡發生了宮變,昭批耶卻克裡回師勤王,可是當他平叛之後,並沒有釋放鄭信,而是在第二天殺死了他。

  話說通鑾本人也有一部分華人血統,他弑君之後還謊稱自己是鄭信的兒子,名叫鄭華,在清朝那裡繼續受到敕封。不過相比來說,陳默還是認為鄭信是一個更適合的合作對象。陳默沒法現在告訴鄭信通鑾是個未來的弑君者,畢竟他不能說自己是預言家,或者有什麽神仙托夢給自己了。

  鄭信的失敗一方面是在宗教問題上處理不夠理智,得罪了不少佛教徒,另一方面窮兵黷武致使國民經濟疲敝不堪,民眾苦不堪言,也造成了昭批耶卻克裡等人勢大。加上他自己後來越來越猜忌多疑,屬下不能忍受,導致了自己的悲劇。

  林有德此時卻沒有這種種思維,而是很盡職地在推銷大唐的產品。普通製式唐刀,自然不會像通鑾這一把一樣奢華,但是鋒利程度卻差相仿佛,在近身搏殺中,一把更鋒利的武器就是巨大的優勢,東南亞國家戰爭裡火器普及程度不是很高,所以輕武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接下來林有德命國貿公司的護衛為這些暹羅王公貴族們展示在歐美都引發轟動的SC-2線膛後裝擊發槍。護衛們按照標準的操作程序,將紙殼彈填入槍膛,然後快速擊發,隨後他們立即裝填新的子彈,每一名射手射擊五次後,才算完成。

  林有德還帶著自豪地講解道:“我們的SC-2步槍,在世界上算是一流的步槍了,歐洲的英吉利人、法蘭西人使用的火槍,都沒有我們的火槍打得遠、打得準、打得快,擁有裝備該火槍的這麽一支火槍隊,輸出的火力是普通弓箭手的幾倍,而且弓箭手訓練需要時間長,我們的火槍兵只需要一個月就差不多能訓練成能上戰場的戰士了,這種優勢也是不言而喻的。”

  幾名暹羅將軍試驗了一下火槍,要麽點點頭,要麽笨拙地拿著比劃比劃,倒是沒有誇讚什麽。

  終於,通鑾問了一個問題:“這種火槍,能夠殺死大象嗎?”

  聽了這話林有德先是一愣,很自然地回答:“SC-2火槍主要是用在戰場上,以人為目標的,口徑也不是特別大,打中大象估計能造成一些損傷,但是直接殺死大象好像不太可能。”

  通鑾看向鄭信,搖了搖頭,把手中的SC-2放了回去。

  林有德反應過來,在東南亞戰爭裡最強的戰爭兵器從來都是大象。暹羅人、緬甸人都會馴象,中南半島也沒有什麽馬,所以他們的騎兵都是象兵。對付起象兵來,火槍的作用就小不少了,倒是如果用弓箭手在箭頭上淬毒,倒是可以對大象有一定的遏製作用。

  倒是接下來的武器展示中,暹羅人對大唐的SC-1774火炮卻是臉上寫滿了欲望。

  重量不算特別重,被幾個人用滑輪之類的工具抬上跑車,用一頭牛或者其他駝獸拉著就能跑,如果用大象,可以一口氣駝兩門以上的炮。暹羅多叢林,道路也不同,所以火炮的便利程度就非常重要。當然暹羅人對於火炮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守城、攻城上面,移動性不好也不太要緊。

  當大炮轟鳴,炮彈穿膛而出,再在目標的區域內,嫌棄一片土石的時候,暹羅人無一不是臉上帶著狂熱。這次通鑾也不需要問火炮能不能打死大象了。

  任何時代中,大炮對於軍隊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武器。對於暹羅人來說,他們進行的戰爭中,敵人的大象是很難擊敗的對手,一般都要靠騎在大象上的軍士殺死上面的騎士,殺掉驅趕大象的象奴,才能讓大象不再衝鋒攻擊。而自從大炮流入東南亞之後,能夠射出實心炮彈的火炮,就成為了象兵的克星。大象會本能恐懼炮聲,而且威力巨大的火炮擊中大象後,能夠對大象造成重傷。所以,在暹羅人看來,火炮比火槍更為有價值。

  顯然,優質的唐刀,以及凶悍的大炮,已經徹底打動了鄭信,他道:“這些武器,正是我們暹羅所需要的,請貴使將其賣給我們,對於貴使在我國招募流民的請求,我做出決定,給予許可。”

  林有德一聽,不由也臉上帶笑:“太好了,這樣我也算是完成了我的任務。”

  鄭信立刻道:“貴使帶來了多少唐刀和大炮呢?”

  林有德說道:“這次我們帶到暹羅的刀具,有1000把,火槍數量約一百多支,大炮少一些,有八尊。火槍和大炮,我們都配備了一些彈藥,購買後可以直接贈送給您。”

  買武器帶彈藥這個是所有軍火商必須的,不過林有德說成是贈送,也算是增進一下感情。

  鄭信這些年來持續用兵,擊敗了緬甸人,以及平定了國內幾家割據勢力,雖然他的民眾普遍沒有什麽錢,但是鄭信手裡還是握著不少的財富的,即便是唐刀、大炮這些軍備的價格非常高,但是鄭信眼也不眨地就買下來了。他跟來到暹羅的法國人買過大炮,價格跟唐人賣的在伯仲之間,威力和實戰性能都不如唐人的火炮,所以鄭信覺得自己是佔便宜了,卻不曾想唐人自己都覺得買軍火的利潤大到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暹羅王鄭信用黃金白銀、珠寶,以及各種本地產的香料和土產,從林有德這裡買到了所有的武器,這使得暹羅軍武力得到了一定提高。交易完成後,鄭信安排了那懂得中文的官員,協助林有德在暹羅招募移民。而自己則再沒有見過來自大唐的使節了,林有德對此並不奇怪,但陳默卻微微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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