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的工資不高,勉強可以養活我們一家人,但是我媽媽很會節省,所以每逢逢年過節的日子,我們一家人會去好一點的餐廳裡,吃一頓大餐……”
“後來,我雖然去了方家,我又嫁進了宋家,我有花不完的錢,吃不完的大餐,穿不完的高檔衣服……”
“可是我一點都不快樂,我最快樂的時光,是我爸爸媽媽還在的時候……”
“我們很窮,但是我們很幸福……當然,你們有錢人家,怎麽可以理解我們想要那種幸福,就像是你們隨隨便便就可以用錢,碾壓死我們!”
方柔的語氣,變得有些顫抖,她幾乎是咬著牙齒,講完後面的話:“……事情是發生在二十多年以前,過去了這麽多年,不知道宋孟華,您還記得嗎?我想您肯定不記得了吧,畢竟您怎麽會把我們那些小事放在眼裡?”
“那是一個冬天的晚上,妹妹發高燒,爸爸媽媽帶著妹妹去醫院看病,那天的爸爸剛剛買了一輛7萬塊錢的車,還說第二天帶我們去郊遊,結果沒想到,第一次開,竟然是因為妹妹,要去醫院。”
“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我一個人留在家裡,我等到了清晨,都沒有等到我爸爸媽媽回來,我沒去上學,我繼續在家等,等到了中午,我都快餓暈了,我還在等,一直等到了晚上,警察叔叔來了,跟我說,帶我去見我爸爸媽媽還有我妹妹……”
“我很開心,我以為是爸爸媽媽在醫院照顧妹妹,顧不上我,讓警察叔叔來接我的,我歡天喜地的跟著警察叔叔走了,警察叔叔是把我帶去醫院了,可是不是病房,而是醫院的太平間。”
方柔的全身,似乎都在迸發著恨意,她的眼底,有著淚水在打轉:“……我至今都忘不了那一幕,我爸爸媽媽和我妹妹,三個人並排的躺著,他們很安靜,閉著眼睛,就跟睡著了一樣,任憑我怎麽喊,妹妹不哭,媽媽不笑,爸爸不睜開眼睛……”
“他們死了,全都死了……死在了帶我妹妹去醫院的路上,死在了宋孟華的手裡!”
方柔變得格外激動:“是宋孟華,是宋孟華喝了酒,大半夜超速開車,撞上了我爸爸媽媽的車,因為撞得太厲害,害我爸爸媽媽還有我妹妹當場死亡!”
“這不是宋孟華最可惡的地方!宋孟華最可惡的地方是,他仗著自己有錢,不知道買通了誰,明明喝了酒的他,卻變成了沒喝酒,他還找了很好的律師,為自己做辯護……那麽嚴重的車禍,一失三命啊,宋孟華最後只是賠償給了我十幾萬塊錢,我需要那些錢嗎?我爸媽都不在了,我要那些錢做什麽?而宋孟華呢?一點懲罰都沒有,駕駛證沒被吊銷,公司越開越好,最後還做到上市……”
“憑什麽宋孟華撞死了人,還可以過得這麽順風順水,而我呢?”
“在福利院裡,被人欺負,去學校被人嘲諷,即使被方家收養了,也並不討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