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陽光明媚。
曾可愛一如往常一樣,起床洗漱,簡單的吃了一口早餐,換好警服準備出門。
“可愛,今天周六還要去局裡啊?”曾媽媽腰上系著圍裙,從廚房出來,手裡端著一碟包子,見曾可愛在玄關處穿鞋子,不禁蹙眉問道。
“恩,有個案子在查,媽,我走了哈!”穿好鞋,打了個招呼,曾可愛就要出門。
卻被曾媽媽眼疾手快的一把給拽住了,“可愛,我當初就不該同意讓你當警察,現在倒好,一個女孩子家家的,整天滿腦子就是查案查案,啥時候為你的終身大事考慮考慮?”
不是曾媽媽喜歡嘮叨,實在是面對家裡的老大難,她沒辦法不嘮叨。
這曾可愛算起來也二十五歲了,當年一心樸實的減肥,考警校,這幾年又一心一意的當警察破案子,工作努力,就是找對象這個事不積極。
一提終身大事,曾可愛就一個頭兩個大,她現在就對一個事有抵觸心理,那就是找男朋友結婚,她這幾年的警察生涯,她大小案子破了不老少了,雖然她一丁點的戀愛經驗都沒有,但或許是看得太多了,她對男人,對感情的事,已然是萬念俱灰了。
她還真不知道未來能和她結婚的那個男人是什麽樣子的,在哪呢?出沒出現呢?
她倒不關心這個事,她可不是個能將就的人,如果找不到稱心的,她寧願這一輩子做單身貴族了。
“我的親媽啊,你看你別當婦產科主任了,直接做咱們街道辦的婦女主任好了,找男朋友的事我會留心的,好了,我出門了,木嘛,我愛你媽媽。”曾可愛扯開媽媽的手,敷衍的說了一車話,還沒等媽媽反應過來,就逃出了家門。
曾媽媽叫程月,是C市中醫院的婦產科主任,很資深,小有名氣,在她手裡接生的孩子不計其數,她多希望有一天可以為自己女兒接生,抱抱自己的外孫子,可她這個女兒就是不給她這個機會啊。
可曾可愛倒好,別說結婚生孩子了,就連男朋友都不找,她真怕女兒耽誤了找男朋友的黃金年齡,到時候再找不到好的了。
正在這時,剛刮好胡子的曾爸從洗手間裡走了出來,“又逼著你女兒找男朋友啊?”
曾媽沒好氣的白了曾爸一眼,都說女人天生就是操心的命,果真不錯,這女兒不找對象不結婚也給她愁夠嗆,沒辦法,誰叫她是當媽的呢。
“誰有你心大啊,這女兒也老大不小了,還沒個男朋友,你也不著急,沒見過你這麽當爸爸的。”
曾爸不以為意,坐下來,夾起一個包子,自顧自的吃了起來。
“你著急了她就有男朋友了?找男朋友這個事,急不來的,要看緣分的,想當年我認識你的時候,我都快三十了,你也二十六七了,這誰跟誰在一起都是上天注定的,緣分沒到,咱們女兒這麽優秀,你就把心揣肚子裡吧。”曾爸嬉皮笑臉的說著,此時此刻,完全看不出他曾經也是個警察。
曾媽一聽這話,恨恨地剜了一眼曾爸,“想當年我要不是剩女,我能嫁給你麽?你說你有什麽好的,嫁給你二十多年了,前二十年你每天除了忙著破案子還是破案子,這幾年退休了,倒是閑下來了,又迷上看球了,就知道整天給我搗亂,你說我哪天下班不是回來先給你收拾爛攤子……”
曾媽一提起她這個丈夫,也是夠讓她頭疼的了,絕對敬業的警察,不過這幾年退休了,又迷上看球了,她每天忙了一整天一回到家,還要給他打掃戰場。真想不出想當年屢破奇案的曾大警官退了休以後,整天悶在家裡看球,還很孩子氣的掃蕩各種零食會是怎樣的一番場景。
也正因為如此,曾爸這幾年整整胖了十幾斤。
“你這話說得也太傷人心了,我們的相識相愛那是緣分,上天注定。”曾爸不樂意了,不過,他知道女人都喜歡口是心非。
曾媽這個無語,不過還是被曾爸給忽悠了,她老公就是這張嘴能說會道的,想來,她這輩子就栽在這個男人手裡了。
曾可愛發現她是現在越來越招架不住老爸老媽的逼婚了,看這架勢,用不了多久,她就要被老媽逼著去相親了。
哎,做女人好辛苦啊,為什麽要結婚生孩子啊?
出了門,曾可愛準備跑步去公車站,可誰曾想,剛出小區門口,又見到那個花花公子明勳了。
她就發現了,她跟這個男人是不是上輩子有仇?他怎麽總是陰魂不散的纏著她?
“嗨,可愛,上車,我送你去上班。”明勳坐在車裡,朝著曾可愛打招呼,那熱乎勁好像他和曾可愛是男女朋友。
他今天穿得特別正式,西裝白襯衫,還系著領帶,很明顯這不是他的風格,他的風格是穿得花了呼哨的,沒辦法,誰叫他今天要去公司上班。
曾可愛真想一腳踹翻他的車,看著他嬉皮笑臉的樣子,她就氣不打一處來,都說男人追女孩子就要窮追不舍,可他未免有些死皮賴臉了吧?
她都跟他把話講得很清楚了,他還纏著她,真是癩蛤蟆上腳背,不咬人膈應人。
曾可愛氣得夠嗆,她最討厭別人這樣叫她了,除了她爸媽,因為那兩個老頑固從小叫到大,已經習慣了。
“我說姓明的,你有完沒完了?難道我沒跟你講清楚麽?我討厭你,不想再見到你,請你以後別再打擾我,行不行!”曾可愛氣咻咻的來到他的車前,他開車這幾百萬的車在她家小區門口這麽招搖過市的,被鄰居看到了,她就是有一萬張嘴也說不清了。
潛意識裡,她可不想跟這樣遊手好閑,花心多情的富家子扯上半點關系。
明勳這堪比城牆拐彎的臉皮,就這番話的力度根本傷不到他,他笑容邪佞,“你討厭我,那是你的事,我喜歡你,是我的事,你雖然是警察,但也不至於霸道到不允許任何人追求的地步吧?”
曾可愛知道自己的脾氣很暴,但卻很少有人能激起她的暴脾氣,不過今天,明勳卻做到了。
花花公子就是能巧言善辯,她懷疑,他這張嘴死人都能被他給說活了。
好!惹不起,她還躲不起麽?她就不信了,她去上班了,她還能跟著她一起進警局,沒事嘚瑟進警局,她就順勢給他關起來。
曾可愛不理會他,跑步前進到了公車站,費了好大勁,擠上了公車,卻發現明勳那輛晃眼的黑色邁巴赫還跟在後面,不肯離去?
花花公子裝什麽純情大尾巴狼?還要給她保駕護航?她可不是那些好唬弄的小姑娘會上他的當,她全當他是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