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家丫鬟?哈哈”方志恆仿佛聽到了天大的笑話般哈哈大笑起來。
他拿著一張寫了字的紙在宋初夏面前晃了晃。
“小丫頭,看清楚了,這是他爹把她賣給我的賣身契。”
方志恆一臉不屑地表情,一個黃毛丫頭也敢站出來跟自己搶女人。
聽到賣身契兩個字,宋初夏想要一把搶過方志恆手上的紙來看清楚,可是方志恆只是晃了兩下之後就收回去了。
“你不讓我看清楚,我怎麽確定那是真的賣身契還是你偽造的?”
宋初夏想用激將法讓方志恆把賣身契拿出來,自己再趁機撕毀了。
以前看過很多古代的小說,都說奴隸只要拿回賣身契或者把賣身契毀了就會重獲自由了。
她不太確定這個朝代是不是,但是還是想把握機會試一試,萬一真成了呢。
“給你給你,看清楚了,到時別再說什麽她是你家丫鬟的笑話了。”方志恆再次把賣身契拿出來,甩到宋初夏面前。
“告訴你,可別想把這賣身契撕毀了什麽的,這可是在衙門裡立過案的,就算沒了這賣身契,衙門裡有備案,她也是我的。”
方志恆一點都不擔心宋初夏會對這賣身契怎樣。
“而且,如果你敢撕了這賣身契,我也會把你弟弟撕了的。”
宋初夏這時才發現宋玄郎不知道到在什麽時候已經被方志恆的手下抓在手裡了,他的脖子正被人掐著。
為了警告宋初夏,方志恆話音剛落,抓著宋玄郎的人手上力度就加大了。
宋玄郎沒有出聲像宋初夏求救,他只是皺著眉眼,倔強地忍耐著。
宋初夏拿著賣身契的手緊緊地抓在一起,因為過於生氣身體正在顫抖。
她眼睛此時緊緊地盯著手上的賣身契,只見上面寫著:
趙旺因有一女名紅杏,年十五,願以一百兩銀子賣與方家為奴為婢。
恐後無憑,永無返回,立賣字存照。
立賣字人:趙旺(賣主)
帶筆人:李財
買主:方志恆
南夏十七年壬午年葵醜日
擦,紅杏姐的爹爹真的把她賣給眼前的大胖子了,而且賣身契的日期是在自己遇到紅杏姐之後。
這意味著自己把紅杏姐帶回家之後,他爹正式地把她給賣了。
宋初夏此時想到小五當初莫名其妙地把趙紅杏塞給自己,怎麽就忘了寫賣身契了。
現在這弄的什麽破事,看著還在他們手上的宋玄郎,還有在地上死氣沉沉地做著趙紅杏。
宋初夏對於小五的多管閑事現在恨得咬牙切齒的。
只是事情已經這樣了,眼下還是要想辦法先把事情解決的,最起碼得安然無恙地把人帶回去。
“方少爺,我賣身契看完了還給你。”宋初夏把手上的賣身契遞回去,“現在可以放了我弟弟了吧?”
拿過賣身契塞進懷裡,方志恆也懶得跟這幾個小孩計較,他現在隻想快點把趙紅杏帶回去暖床。
趙紅杏那鵝蛋粉臉上,大大的眼睛此時因為害怕微微顫抖著,自有一番誘人的媚態,就這麽看著她,方志恆已經興奮難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