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特放棄了出動驅逐艦的想法,而這是他在這場海戰中犯的第四個錯誤。
以當時的情況,萊特肯定認為,在中國艦隊第二戰列的阻攔下,他派出去的驅逐艦不會發揮多大作用。
問題是,萊特明顯錯誤判斷了羅成剛的戰術意圖。
原因很簡單,羅成剛不是讓第二戰列去防范美軍艦隊的魚雷攻擊,而是去對付美軍的大型巡洋艦。
以當時的情況,如果萊特立即出動驅逐艦,也許美軍艦隊還有一線希望。
這就是,只要美軍的驅逐艦及時殺了出去,就算羅成剛讓第二戰列擔任掩護任務,也不可能同時對付美軍的兩艘大型巡洋艦。在此期間,美軍的六艘戰列艦完全可以迅速轉向逼近中國艦隊,而兩艘大型巡洋艦則與巡洋艦編隊一道作戰,掩護發起魚雷攻擊的驅逐艦,增強魚雷攻擊的威力。
就算魚雷攻擊沒有得手,萊特也能獲得夢寐以求的東西,即縮短交戰距離。
也就是說,在魚雷攻擊結束之後,雙方的交戰距離很有可能已經縮短到了對美軍有利的地步。這樣一來,就算萊特需要為此付出一些代價,比如幾艘驅逐艦被擊沉、甚至是主力艦多挨了幾枚炮彈,他也能對中國艦隊構成威脅,讓中國艦隊在接下來的戰鬥中付出十分慘重的代價。
理想狀況下,萊特甚至能夠借此機會擊潰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
這就是,美軍有十二艘驅逐艦,而針對五艘戰列艦發起以騷擾為主的魚雷攻擊,六艘驅逐艦就足夠了,因此萊特可以讓另外六艘驅逐艦去衝擊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而美軍艦隊的巡洋艦編隊則能在這個時候,依靠兩艘大型巡洋艦的支持,讓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付出足夠大的代價。
只是,要達到理想狀況,必須得有巧妙的戰術指揮。
顯然,萊特並不擅長戰術指揮,不然他也不可能連續犯下四次戰術錯誤。此外,當時的情況也不具備實施巧妙戰術的基礎。這就是,兩艘大型巡洋艦已經遭到密集炮擊,而巡洋艦編隊裡主力編隊有將近十公裡。
當然,不管怎麽說,萊特再次錯過了可以利用的機會。
在戰場上,犯了錯就得付出代價。
這次,美軍付出的代價,就是讓兩艘大型巡洋艦面對中國艦隊第二戰列的凶猛炮火。準確的說,是“阿拉斯加”號在極短的時間內,遭到了七艘巡洋艦的全力炮擊,而且這七艘巡洋艦沒有受到干擾。
顯然,“阿拉斯加”號的結局絕對好不到哪裡去。
要知道,中國艦隊的七艘巡洋艦的火控系統與五艘戰列艦一樣,只是針對巡洋艦主炮采用了不同的火控計算器。當時的火控計算器,不是後來的火控計算機,而是一種基於機械計算器的設備。這種設備的主要工作方式,就是用幾個操作旋鈕輸入基本火控數據,在經過一系列複雜的機械轉化之後,獲得用於炮擊的射擊參數,主要是火炮的仰角與發射藥的裝填標號。因為不同的火炮有不同的彈藥參數,所以需要使用對應的火控計算器,才能獲得正確的射擊參數。
也就是說,七艘巡洋艦的炮擊精度與五艘戰列艦一樣。
不同的是,這次是七艘戰艦炮擊同一個目標。也就是說,七艘戰艦開火一次,相當於一艘戰艦開火七次。
從概率上講,“阿拉斯加”號的被擊中的機會是美軍戰列艦的七倍!
要知道,在之前的炮戰中,“山東”號在第五次齊射中就擊中了“南達科他”號,而“山西”號也是在第八次齊射的時候擊中了“印第安納”號。如果不考慮其他因素,“阿拉斯加”號在中國艦隊第二戰列的第一次齊射中就有可能被擊中,而在第二次齊射的時候,就肯定會被擊中。
當然,這只是理想情況。
第一次齊射,七艘巡洋艦都沒有擊中目標。
只是,結果也沒有差到哪裡去。在第二次齊射中,第二戰列就用結果證明了其強大的戰鬥力。
根據中國艦隊觀察到的結果,至少有兩枚炮彈擊中了“阿拉斯加”號,而且其中有一枚是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彈。主要判斷依據就是,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彈在這個距離上,不一定能夠擊穿“阿拉斯加”號的水平裝甲,而二百八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在這個距離上,能夠打穿沒有改裝的“北卡羅來納”級的水平裝甲,也就肯定能夠打穿“阿拉斯加”級,而且貫穿率肯定不會太低,因此就可以從炮彈命中目標後的爆炸效應做出判斷,炮彈在艦體表面爆炸與在艦體內部爆炸所產生的現象有很大的區別。比如,在艦體表面爆炸的話,產生的火光要明亮得多。
只是,根據美軍的作戰記錄,擊中“阿拉斯加”號的是兩枚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彈。
美軍做出這一判斷的主要依據是炮彈爆炸產生的彈片。別忘了,在第二次新喬治亞海峽海戰中,美軍就領教過二百八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的威力,而且隨後從兩艘遭受重創的戰列艦上獲得了二百八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的彈片,並且由此大致推斷出了這種新式穿甲彈的威力。也就是說,美軍只需要把“阿拉斯加”號上的彈片拿回去做對比測試,就能知道擊中該艦的是哪一種炮彈。
顯然,美軍的作戰記錄更靠譜。
只是,這也證明了一點,即二百四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的威力同樣不俗,在二十四公裡處,對厚度在一百四十毫米左右的水平裝甲的穿透概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至少有可能打穿這麽厚的裝甲。
事實上,這也超出了中國海軍的預料。
要知道,在中國海軍做的測試中,二百四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在射程為二十公裡時的最大穿甲厚度只有一百四十毫米,射程增加到二十四公裡的話,穿甲厚度應該還不到一百二十毫米。
當然,這正好說明,美軍戰艦采用的裝甲鋼存在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
只是,這兩枚炮彈,並沒有讓“阿拉斯加”號遭受重創,除了命中點並不在致命的要害部位之外,還與戰艦本身有關。
這就是,“阿拉斯加”號的排水量,實際上已經達到了戰列艦級別。
要知道,“阿拉斯加”號的標準排水量接近三萬噸,滿載排水量接近三萬五千噸,而條約型戰列艦的標準排水量都在三萬五千噸以內。龐大的艦體,賦予了“阿拉斯加”號強大的生命力。
事實上,得益於較為合理的艦體結構,“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的抗損能力不比大戰爆發前建造的戰列艦差。戰後,中國海軍用繳獲戰艦做的測試表明,美國海軍在大戰期間建造的戰艦,在綜合生存能力上都十分出色,“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的抗損能力甚至超過了“北卡羅來納”級快速戰列艦。
此外,二百四十毫米穿甲彈的威力也不是很大。
雖然鎢合金有更高的密度,能夠在保證彈重的情況下提高裝藥量,但是二百四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的重量還不到六百公斤,裝藥量只有十七千克,爆炸威力比三百八十毫米穿甲彈小得多。對付重巡洋艦這類排水量在一萬噸左右的戰艦,二百四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的威力足夠大,可是在對付像“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這種三萬噸級的戰艦,二百四十毫米鎢合金穿甲彈的威力就不夠了。
“阿拉斯加”號沒有遭受重創,但是被迫降低了航行速度。
為了避免再次中彈,“阿拉斯加”號加大了戰術機動規避的范圍,也就無法緊跟“印第安納”號。
事實上,這也正是羅成剛想要達到的目的。
兩艘大型巡洋艦脫離主力戰列,萊特並沒有采取任何彌補措施。也許,在他看來,六艘快速戰列艦依然有足夠的優勢。更重要的是,萊特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設法縮短距離,因此根本顧不上那兩艘大型巡洋艦。此外,兩艘大型巡洋艦脫離主力編隊,也不見得是壞事,因為這兩艘戰艦能夠纏住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
問題是,在這個時候,萊特完全應該把巡洋艦編隊派上去,至少應該讓四艘重巡洋艦前去協助兩艘大型巡洋艦作戰。雖然重巡洋艦在這麽遠的交戰距離上,對中國海軍第二戰列裡的那幾艘巡洋艦的威脅並不大,但是總算有一些威脅,而且四艘重巡洋艦的加入,能把雙方的兵力對比變成七比六,減少兩艘大型巡洋艦遭到的炮火打擊,從而讓兩艘大型巡洋艦能夠堅持得更久。
可惜的是,萊特沒有這麽做。
以當時的情況,萊特似乎依然希望讓驅逐艦發起魚雷攻擊,因此想讓巡洋艦編隊掩護驅逐艦。
問題是,萊特忽視了一個問題,即中國艦隊的第二戰列投入戰鬥之後,魚雷攻擊已經很難發揮作用了。即便讓巡洋艦編隊掩護驅逐艦,第二戰列裡的七艘巡洋艦也足夠阻攔驅逐艦編隊。
更何況,從組織到發起魚雷攻擊,需要不少的時間,而兩艘“阿拉斯加”級大型巡洋艦未必能夠堅持到那一刻。
顯然,萊特的不作為等於是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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