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一日,顧祝同回到臘包爾,第51艦隊、即原先的第五艦隊第一戰鬥艦隊的休整也到此結束。
兩天后,以“漢武帝”號為首的五艘艦隊航母,在十艘大型巡洋艦與防空巡洋艦、八艘輕巡洋艦與十四艘驅逐艦的陪同下,進入了臘包爾港外的錨泊地,同一天到達的還有十多艘快速戰鬥支援艦。
在中國海軍中,快速戰鬥支援艦是一個“新艦種”。
大戰爆發前,中國海軍的補給艦分成兩種,一是專門提供燃油、淡水、潤滑油等液貨的油水補給艦,另外一種是提供彈藥、冷凍食品、醫療用品、維修設備等乾貨的彈藥物資補給艦。雖然中國海軍沒有在補給艦的編制上做出明確規定,但是一般情況下,一支航母戰鬥群裡至少各有一艘油水補給艦與一艘彈藥物資補給艦,如果航母戰鬥群的規模較大,比如有多艘艦隊航母,則會相應的增加補給艦的數量。只是,在作戰部署中,補給艦往往不會編在航母戰鬥群裡,而是由戰區艦隊司令部直接控制,並且根據實際情況,特別是艦隊的作戰情況來安排補給作業。
中國海軍沒有把補給艦編入航母戰鬥群,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即所有在戰前建造的補給艦的航速都非常低。
前面已經提到,中國海軍在大戰爆發前,並不是很重視遠洋作戰,主要是中國海軍的頭號對手是日本海軍,也就沒有必要讓艦隊去遠洋作戰,大型戰艦的續航力一般在七千海裡左右,中小型戰艦的續航力都不到五千海裡。顯然,在家門口作戰,就算需要補給艦,也沒有必要讓補給艦擁有太高的航速。
要知道,提高戰艦的航速,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
此外,還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
這就是,在大戰爆發前,中國的造船能力並不強,特別是建造大型艦船的能力,遠不如歐美列強。在此情況下,中國海軍必須集中力量建造艦隊航母、大型巡洋艦等能夠在海戰中起到關鍵作用的大型戰艦,因此大部分經費都用在了這些戰艦上。結果就是,在建造補給艦的時候,海軍受經費不足影響,只能降低性能要求,甚至是采用商船的建造標準,而不是按照戰艦的標準進行建造。
大戰爆發的時候,中國海軍補給艦的最高航速都不到二十節,一般在十六節左右。
雖然補給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戰艦,並不要求始終伴隨艦隊航母作戰,特別是在艦隊作戰的時候,補給艦必須與作戰艦艇、特別是艦隊航母保持一定的距離,如此一來,也就沒有必要讓補給艦的最大航速與艦隊航母持平。但是為了伴隨艦隊活動,補給艦的最大航速至少應該達到航母戰鬥群的最大巡航速度,即在航母戰鬥群開赴戰場的時候,能夠跟隨在艦隊航母身旁。
按照中國海軍的標準,航母戰鬥群的最大巡航速度能夠達到二十四節。
如此一來,補給艦的最大航速至少得達到二十四節、最好能超過二十四節,才有能力伴隨航母戰鬥群作戰。
大戰爆發後,補給艦航速不足的問題立即暴露了出來。
可以說,在多次海戰中,都出現過艦隊需要進行燃油補給而錯過有利戰機的情況,甚至使艦隊陷於被動之中。
所幸的是,這些問題暴露得非常及時。
在兩次硫黃島海戰中,中國艦隊續航力不足、且海上補給困難的問題就暴露了出來,而且海軍有了正確認識。
結果就是,在一九四零年底,海軍就決定建造一種能夠跟得上航母戰鬥群,而且能夠為艦隊提供全面補給的新式補給艦。因為集燃油、淡水、彈藥、食品、維修設備等多項補給能力於一身,所以海軍給這種新式補給艦取了一個非常特切的名字,即“戰鬥支援艦”,形象的說明了該艦扮演的角色。
可以說,這個名字非常直觀。
顧名思義,戰鬥支援艦,就是為戰鬥提供支援的戰艦。
顯然,為了讓戰鬥支援艦具備伴隨艦隊作戰的能力,就不能采用商船的設計與建造標準了,必須將其視為戰艦。
所幸的是,中國的幾家大型造船廠都建造過補給艦,有這方面的設計與建造經驗。
花了不到半年,江南造船廠與北方造船廠就完成了戰鬥支援艦的設計工作,而且同時獲得了海軍的訂單。
一九四二年六月,江南造船廠率先向海軍交付了第一批兩艘“太倉”級戰鬥支援艦。
一個月之後,北方造船廠也向海軍交付了兩艘“太豐”級戰鬥支援艦。
這四艘戰鬥支援艦的最高航速都在二十七節以上,持續巡航速度達到二十四節,完全達到了海軍提出的要求。“太倉”級的滿載排水量高達一萬八千四百噸,一般情況下運載六千噸重油、一千五百噸航空汽油、七百噸彈藥、五百噸淡水、一百五十噸冷凍食品、以及其他物資二百五十噸,總運載量高達九千一百噸,一次能夠為一支航母戰鬥群裡的所有戰艦提供油水、彈藥與食品補給。“太豐”級稍微大一些,滿載排水量為一萬九千六百噸,總運載量與“太倉”級相當,為九千四百噸。與“太倉”級相比,“太豐”級的乾貨補給能力更加突出一些。
因為在交付後需要進行驗收測試,所以這四艘戰鬥支援艦沒有參加印度洋的作戰行動。
此外,為了與後期出現的航速較慢的戰鬥支援艦加以區分,中國海軍把所有最高航速超過二十四節的戰鬥支援艦都定為“快速戰鬥支援艦”。說得簡單一些,也只有快速戰鬥支援艦能夠伴隨艦隊作戰。
有了能夠伴隨作戰的快速戰鬥支援艦,艦隊作戰自然更加方便了。
說得簡單一些,艦隊指揮官在策劃作戰行動的時候,再也不需要為安排補給而勞心費神了。
戰後,很多人都認為,快速戰鬥支援艦的意義,絲毫不亞於采用了斜角甲板的航母。
道理很簡單,快速戰鬥支援艦成為了中國海軍的力量倍增器,大幅度提高了中國艦隊的作戰效率。
在快速戰鬥支援艦出現之前,中國艦隊平均每周要進行一次燃油補給,如果在執行高強度作戰任務,平均每過三天就需要進行一次彈藥補給,而補給艦無法伴隨艦隊活動,所以只能安排在遠離戰場的海域進行。如此一來,艦隊就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往返於戰場與補給海域之間。
有了快速戰鬥支援艦,相當於節約了大量無意義的航行時間。
雖然艦隊的補給頻率沒有降低,但是補給效率大大提高,因此可以用來執行作戰任務的時間就相對延長了。
此外,第二批快速戰鬥支援艦還具備一定的維修能力,能夠在海上維修對戰艦提供維修服務。如果與浮船塢、駁船等配合,還能在錨泊地對受損戰艦進行修理,進一步提高了戰艦的持續部署能力。
在大戰的前三年,中國海軍艦隊的平均部署周期只有四個月。
也就是說,在離開母港四個月之後,艦隊就得返回做必要的維護與保養。
到了大戰後期,中國海軍艦隊的平均部署周期延長到了半年以上,“白起”級艦隊航母的第二艘,即“王剪”號還創造了連續部署十一個月的紀錄。艦隊的部署周期延長,主要就得益於快速戰鬥支援艦提供的維護與保養服務。
事實上,在整個大戰期間,中國海軍建造的戰艦總量並不比美國海軍多。
特別是在一九四四年之後,隨著“埃塞克斯”級艦隊航母成批量服役,中國海軍建造的艦隊航母反而遠不如美國海軍。
在這樣的情況下,中國海軍依然能夠牢牢控制住太平洋戰場的主動權,在多次海戰中挫敗美國海軍,主要就是中國海軍艦隊的作戰效率遠高於美國海軍,而最大的工程就是那些在後方默默勞作的戰鬥支援艦。
戰後,斯普魯恩斯就提到,如果美國海軍能在一九四二年開始建造戰鬥支援艦,特別是航速較高的快速戰鬥支援艦,那麽在一九四五年,美國海軍就有機會在太平洋戰場上反敗為勝,至少有機會頂住中國海軍的進攻,創造一個有利於美國的停戰環境,讓這場戰爭在美國戰敗之前結束。
不管斯普魯恩斯說得有沒有道理,美國海軍直到戰敗,也沒有造出快速戰鬥支援艦。
事實上,在這場大戰中誕生的所有戰艦,只有快速戰鬥支援艦保留了下來,而且在戰後依然得到高度重視。
戰後,中國海軍維持著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艦隊,也擁有數量最多的快速戰鬥支援艦。
像艦隊航母、防空巡洋艦、反潛驅逐艦這些在大戰期間誕生的戰艦,在大戰結束之後都陸續被其他更加強大的戰艦淘汰,比如攻擊航母與多用途航母取代了艦隊航母、導彈巡洋艦取代了防空巡洋艦、通用驅逐艦取代了反潛驅逐艦。至於戰列艦,則在大戰結束後被徹底淘汰出了海戰的舞台。即便潛艇在大戰結束後依然受到重視,但是更注重水下航行性能的新式常規潛艇、以及核動力潛艇的出現,也讓那些在大戰期間建造的、更注重水上航行性能的潛艇進了博物館。
快速戰鬥支援艦的加入,大幅度增強了第五艦隊的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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