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第32艦隊並沒有方志盛想像的那麽強大。
“華盛頓條約”作廢之後,美國海軍首先考慮的不是對現有戰列艦進行改造,而是建造新的戰列艦,代表之作就是後來的“北卡羅來納”級、“南達科他”級與“依阿華”級快速戰列艦。
只是,沒過幾年,美國海軍就意識到,新式戰列艦不可能趕在大戰爆發前服役。
問題是,此時美國海軍已經啟動了新式戰列艦的建造工程,兩艘“北卡羅來納”級分別在一九三七年與一九三八年動工,四艘“南達科他”級的前三艘在一九三九年動工,第四艘也在一九四零年初動工,而且在大戰爆發前,美國國會已經為“依阿華”級的前兩艘提供了建造經費,並且批準在一九四一年再建造兩艘。也就是說,這十艘新式戰列艦,已經用光了美國海軍的經費。
沒有經費,自然沒辦法改造老式戰列艦。
大戰爆發後,美國海軍獲得了更多的經費,也才有機會改造老式戰列艦,只是美國海軍已經沒有這麽多時間了。
美國海軍首先想到的是效仿中國海軍,通過更換動力系統,把八艘老式戰列艦改造成快速戰列艦。
只是,這一方案根本不具備可行性。
當時,美國海軍可用的動力系統,就是為“北卡羅來納”級研製的巴布柯克-威爾考克斯型燃油鍋爐與通用電器的蒸汽輪機。問題是,八艘老式戰列艦在設計的時候,都沒有考慮過安裝更多的動力設備,動力艙十分狹小,而且美國海軍之前也不是很重視戰列艦的速度性能。即便是空間最寬敞的“科羅拉多”級,也只能安裝四台鍋爐與四台蒸汽輪機,動力系統的輸出功率不到八萬馬力。雖然已經比原來的動力系統輸出功率提高了一倍,但是最多只能使其最高航速達到二十四節。顯然,這根本算不上快,“北卡羅來納”級的設計最高航速是二十八節,中國海軍的快速戰列艦的最高航速在三十節以上。要想獲得更高的輸出功率,就需要研製新的動力設備,而這肯定需要時間,還需要大量金錢。即便美國海軍不缺錢,也沒有足夠的時間完成研製工作。事實上,要等到一九四二年,也就是為“依阿華”級研製的燃油鍋爐與蒸汽輪機問世,美國海軍才有能力在不對艦體結構做太大變動的情況下,把八艘老式戰列艦改造成快速戰列艦。顯然,美國海軍根本不可能等到一九四二年,因為美國肯定會在一九四二年之前參戰。如果提前進行改造工作,讓戰艦在船台上等動力設備,那麽美國海軍在參戰的時候,就只有兩艘快速戰列艦可用。
顯然,這是誰也無法接受的結果,因此把八艘老式戰列艦改造成快速戰列艦的方案被束之高閣。
當然,美國海軍並沒放棄改造的想法。
在無法提高航速的情況下,設法提高其他性能也是不錯的選擇。
只是,美國海軍依然缺乏足夠的時間。
參戰前,美國海軍隻來得及完成三艘“新墨西哥”級的改造工作,主要就是增加了一層厚度在三十到五十毫米之間的裝甲甲板,把水平裝甲的總厚度提高到一百七十毫米到一百九十毫米。
有趣的是,這一改進針對的不是炮戰,而是應付空中打擊。
當時,美國海軍的改造方案,主要參照了中國海軍航空兵使用的五百公斤級穿甲彈,即水平防護以擋住這種炸彈為主。
可惜的是,參戰前,美軍隻改造了這三艘戰列艦。
參戰後,兩艘“田納西”級與三艘“科羅拉多”級的改造工程被無限期推遲,而且之後再也沒有啟動過。
可以說,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憾。
要知道,改造不僅僅針對裝甲防護,也針對火力。
三艘“新墨西哥”級在進行改造的時候,換上了五十倍徑的新式主炮,而且主炮的最大仰角達到了四十度。雖然口徑沒有改變,但是主炮的射程提高到了三十六公裡,在使用重型穿甲彈時,穿甲威力提高了近兩成。
因為沒有接受改造,所以“田納西”級與“科羅拉多”級的火力並沒得到增強。
拿“科羅拉多”級來說,雖然是美國海軍中,第一種裝備十六英寸主炮的戰列艦,但是只能使用重一噸的老式穿甲彈,無法使用超過一點二噸的新式穿甲彈,而且主炮的最大仰角也只有二十三度。根據美國海軍自己做的測試,十六英寸老式穿甲彈的性能並不比十四英寸新式穿甲彈強多少。如果把艦炮的最大射程算進去,那麽十四英寸新式艦炮的作戰能力明顯槍魚十六英寸老式艦炮。
在防護方面,“科羅拉多”級與“田納西”級也比不上改進後的“新墨西哥”級。前者的水平裝甲最厚處不到一百八十毫米、最薄處不到一百三十毫米,而後者的這兩項數據也基本相當。
由此可見,當時第32艦隊中,戰鬥力最強的不是三艘“科羅拉多”級,而是在參戰前完成了改造的三艘“新墨西哥”級。
有趣的是,米切爾依然以“科羅拉多”號為旗艦。
也許,“科羅拉多”號上的空間最為寬敞,而且其建成時間較晚,期間指揮設備比其他戰艦完備得多。
當時,“科羅拉多”號就在編隊的最前方,後面是兩艘姊妹艦。
只是,排在三艘“科羅拉多”級後面的不是兩艘“田納西”級,而是三艘“新墨西哥”級,兩艘“田納西”級在最後面。
這麽編排,也很有道理。
要知道,就算兩艘“田納西”級本身就是“新墨西哥”級的改進型,但是其戰鬥力已經比不上“新墨西哥”級了。
當時,第32艦隊最大的問題,並不是有五艘戰列艦沒有進行改造,而是沒有合適的火控設備。
之前已經提到,雖然美國研製出了雷達,而且首先在戰艦上安裝雷達,但是美國並沒研製出以雷達為核心的火控系統,其炮瞄雷達獲取的數據,無法直接提供給炮組,也就無法直接作為射擊參數使用。
此外,當時美國海軍的炮手,也沒有接受過相關訓練。
在戰鬥中,美軍的炮戰戰術依然非常傳統,即不管是光學測距儀、還是炮瞄雷達測得的數據,都要首先交給槍炮長,由槍炮長結算成火控數據,再分發給各個炮組,並且由槍炮長決定開火方式,最後才是開火。
與之相比,中國海軍的炮戰戰術就先進得多了。
炮瞄雷達測得的數據直接分配給各個炮組,再用一台專門的設備解算成火控數據,而槍炮長的作用只是確定開火時間。如果是自由交戰,那麽各個炮組就不需要統一行動,在獲得火控數據後就能開火。
實戰已經證明,中國海軍的炮擊戰術能夠大幅度提高炮擊效率。
說得簡單一些,就是能讓戰列艦的主炮達到最大射速。
在設計的時候,火炮的最大射速都要比實際射速高得多。比如中國海軍的三百八十毫米艦炮的最大射速達到了每分鍾兩枚,而在雷達火控系統問世之前,一般情況下的實際射速還不到一分鍾一枚。如果交戰距離過遠,或者是氣候條件較為惡劣,往往要兩分鍾才能打出一輪齊射。
有了火控雷達,這一局面出現了改觀。
所羅門海戰中,顧祝同指揮的戰鬥編隊裡的四艘巡洋艦,在交戰時的射速就達到了最大射速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如果沒有火控雷達,以當時的情況,實際射速能達到最大射速的一半就很不錯了。
提高射速,意味著增強了火力,說得專業一點就是單位時間內的彈藥投擲量。
要知道,方志盛的五艘戰列艦,一次齊射投擲的炮彈還不到四十噸,僅相當於第32艦隊的一半。如果在不降低炮擊命中率的情況下,把射速提高一倍,就等於扯平了雙方在彈藥投擲能力上的差距。
顯然,這樣一來,第32艦隊就沒有任何優勢可言了。
當然,美軍戰艦還存在其他的問題。比如,主炮的仰角過低,在交戰距離過遠的情況下就算擊中了對手,也沒有什麽威脅。說白了,只要方志盛讓五艘戰艦呆在美軍艦炮的有效防護區之內,那麽就算被擊中了,也不會被打穿裝甲。根據中國海軍在戰後做的測試,五艘快速戰列艦對美軍十六英寸老式穿甲彈的防護區為十九公裡到二十七公裡,對十四英寸新式穿甲彈的防護區域為十八點四公裡到二十七點六公裡,對十四英寸老式穿甲彈的防護區域為十六公裡以上。
這是個什麽概念?
只要戰列艦編隊與第32艦隊的距離保持在十八點四公裡到二十七公裡之間,那麽美軍的戰列艦就別想擊穿中國戰列艦的裝甲。
問題是,這並非美軍戰列艦的防護區域。
根據戰後的測試,“科羅拉多”級對三百八十毫米穿甲彈的防護區域為十六點七公裡到二十四點四公裡,而改進後的“新墨西哥”級為十九點八公裡到二十五點二公裡,“田納西”級則最糟糕,為二十一點二公裡以上。
對比一下就可以得知,第32艦隊已經沒有優勢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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