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講,冷戰是兩個超級大國以經濟為核心的綜合國力的全面較量。
只是,較量的本質並不是國民生產總值的數據對比,而是國家在各個領域所投入資金與收益的比拚。
可以說,顧祝同對此有著最為清楚的認識。
不可否認,建設龐大的核武庫,讓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都付出了極為高昂的代價,而且在維持上的花費更加高昂。哪怕在冷戰結束之後,中國在處理削減掉的核彈頭時都花掉了大量金錢。
問題是,繼續擴大核武庫已經毫無意義了。
這一點,在七零年代末就已經顯現了出來。
這就是,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在一九七九年簽署了《中程導彈限制與削減條約》,明確規定雙方都得銷毀射程在五百到五千公裡內的所有導彈,並且承諾不再研製、生產與裝備類似的導彈。
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前,德意志第二帝國就已經放棄了在核武器領域的追趕步伐。
一九七八年,德意志第二帝國聯邦國會批準了一項特別法案,即把帝國核武器的總量限制在一萬四千枚以內,軍方不得繼續增加核武器的數量,而是把重點轉為提高核武器的作戰效率。
顯然,重點是限制核武器的數量。
說白了,核武器根本就不是可以隨意使用的武器,也就不存在使用效率的問題。真正需要使用核武器的時候,恐怕也沒有人會去計算核武器的使用效率,而是以把核彈頭髮射出去為最高原則。
當然,這部法案,宣告德意志第二帝國正式放棄了追趕中國的核戰略,轉為尋求在有限軍備情況下的核均勢,即通過保持足夠摧毀中國本土的核力量來遏製中國發動核戰爭的戰略企圖。
事實上,一萬四千枚核彈頭都顯得有點多余。
即便以德意志第二帝國在七零年代末的戰略運載與投擲工具的技術水準,即便德意志第二帝國把核彈頭的數量減少一半,即隻保留七千枚核彈頭,也有足夠的把握在遭到突然戰略打擊的情況下有兩千枚以上的彈頭幸存下來,而只要其中的一千枚彈頭落到中國本土,中國就將遭到毀滅性打擊。
德意志第二帝國沒有把核彈頭削減到七千枚,而是維持在一萬四千枚左右,最主要的問題還是銷毀核彈頭要比維護核彈頭更加昂貴。妥善處理掉七千枚核彈頭的花費,相當於生產三千五百枚核彈頭,而這筆錢足夠在二十年內保證七千枚核彈頭得到正常維護與保養,因此維持核彈頭的數量在經濟上更加劃算。
當然,這說明了一個問題,即在核武器領域的競爭已經沒有可以發揮的空間了。
問題是,中德的冷戰局面並沒有因為核武器不再增加而得到改善。
更重要的是,中德間的軍備競賽並沒結束。
正是如此,顧祝同才開始在常規武器上做文章,即把軍備競賽由核武器轉移到常規武器領域。
可以說,這是一個相當聰明的決策。
雖然中德間的冷戰關系,使得大戰後的每一次局部戰爭都有演變成中德全面戰爭、也就是世界大戰的風險,某些時候一些熱點問題都有可能成為世界大戰的導火索。比如在在一九七三年,菲律賓爆發所謂的民主革命之後,德意志第二帝國立即宣布承認菲律賓非法政權並且與之建立外交關系,隨後在一九七五年秘密向菲律賓部署配備核彈頭的中程彈道導彈,導致中國在當年年底出動海軍全面封鎖菲律賓,並且攔截向菲律賓運送導彈的德國船隻,由此引發了菲律賓導彈危機。在這場危機最為緊張的時刻,中德領導人都進入了戰略避難所,而且隨時準備向對方發起毀滅性打擊。但是這些危機全都獲得了化解,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在三十多年間沒有發生一次直接衝突。更重要的是,在任何一場局部戰爭中,只要某個超級大國直接介入,另外一個超級大國就會竭力避免直接介入,最多只是以援助方式為對手製造麻煩。
顯然,這說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這就是,即便在核武器的毀滅陰影之下,常規武器依然是決定戰爭勝負的主要工具。
此外,從政治上講,任何一場局部戰爭的勝敗,都對中德的國際威望產生了影響,也就對冷戰局勢產生了影響。
顯然,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都不可能在局部戰爭中使用核武器,因為這會產生不可收拾的局面,甚至會直接引發第三次世界大戰。如此一來,決定局部戰爭勝負的,依然是常規武器。
也就是說,中德在常規武器領域的競爭,也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說得簡單一些,加入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常規武器更加先進,那麽德意志第二帝國的盟國就更有可能在局部戰爭中取勝,而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影響力與勢力范圍,也將隨著這些勝利也得到擴張。相反,如果中國的常規武器更加先進,那麽中國也能夠通過一場場代言人戰爭來壓縮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勢力范圍。
當然,中德間的常規軍備競賽早就開始了。
拿空軍來說,在大戰結束之後,德意志第二帝國憑借在噴氣式發動機技術上的先發優勢在一九五二年率先進入了噴氣式戰鬥機時代,而中國則依靠強大的國力、以及從戰敗國、特別是英國獲得的技術,僅僅在一年之後進入了噴氣式戰鬥機時代,隨後兩國的戰鬥機在性能上你追我趕,均衡局面維持了三十年。
在陸軍這邊,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優勢極為明顯。主要就是,中國在戰後並不是很重視陸軍的現代化建設。雖然中國是一個傳統的陸上強國,但是在大戰期間,中國不但擊敗了所有陸上鄰國,還消除了來自陸地方向上的威脅,在本土外圍建立縱深在一千公裡到三千公裡之間的戰略防禦空間。也就是說,在戰後,離中國本土最近的陸上威脅都在一千公裡之外,中國自然沒有理由擔心來自陸地上的敵人。可以說,直到冷戰的最後十年,中國陸軍才獲得了比德軍更好的主戰裝備,而在此之前,德軍在坦克、裝甲車與火炮等方面,都要比中國陸軍好得多。
當然,中國的強項是海軍。如果說中德兩國在陸軍上的差距只是幾年的話,那麽中德在海軍上的差距就足足有半個世紀。說得簡單一些,直到冷戰結束前夕,德意志第二帝國海軍的規模與戰鬥力都沒有達到中國在冷戰爆發時的水準,也就更加無法與中國在冷戰後期的海軍實力相比了。
由此可見,在顧祝同之前,中德常規軍備競賽是有側重性的。
說得簡單一些,在發展常規軍備的時候,中國與德意志第二帝國都有所選擇,根本原則就是揚長避短。
顯然,顧祝同要做的,就是打破這個局面。
原因很簡單,這種田忌賽馬式的競賽,對德意志第二帝國的影響非常有限,而且也無法讓德意志第二帝國投入更多的資源來增強常規軍事力量,必須通過全面的競爭,向德意志第二帝國施加更大的壓力,才能達到目的。
顧祝同的入手點就是對手不能回避的空中戰場。
第二次世界大戰就已證明,製空權成為了決定戰爭勝敗的頭號軍事要素,也預示了下一場戰爭將由製空權決定勝負。戰後的多次局部戰爭,反覆證明了製空權的重要性,也就提高了空軍的地位。
對德意志第二帝國來說,建立一支強大的空軍顯然是保證其國家安全與利益的基礎。
也正是如此,在推動戰後的第三次軍事改革的時候,顧祝同把重點放在了空軍上,而不是傾力打造海軍。
說白了,中國海軍已經足夠強大,沒有必要變得更強大。
要知道,到冷戰結束的時候,中國海軍的綜合戰鬥力超過了世界上其他所有國家海軍的總和。
相對而言,中國空軍的領先優勢不夠明顯,特別是在七零年代。
雖然j-66是一種極為優秀的戰鬥機,戰鬥力極為全面,性價比也非常出色,在中國空軍中一直服役到二十一世紀初才全部退役,而在其他國家則服役到二十一世紀二零年代,服役周期長達六十年。但是在七零年代,j-66並不是最出色的戰鬥機,或者說其任何一項性能都算不上最好。比如在指控作戰能力上,j-66就明顯不如me-440與bf-300,對地攻擊能力則不如j-68。說得簡單一些,較為全面的性能,讓j-66在各個方面都顯得平庸。即便做為多用途戰鬥機,j-66的性能極為出色,但是做為製空戰鬥機,在面對德軍的新式戰鬥機時根本佔不到便宜。
要命的是,j-66是海軍與空軍通用的戰鬥機,而是佔據著絕對主力的位置。
在多次局部戰爭中,j-66不但敗給了me-440與bf-300,甚至被me-300這種第二代噴氣式戰鬥機擊落過。
顯然,這也正是催生j-78與j-80的主要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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