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志潛伏好之後大約十分鍾,政府軍的搜捕部隊出現在了他的視野之內。
在叢林追蹤作戰方面,危地馬拉政府軍有一套固定的戰術,即走在前面的肯定是一支規模不大的部隊,一般只有一個班,最多不過一個排,主力部隊在後方大約五百米處,以免落入敵人設下的陷阱。
這套戰術,用來對付遊擊隊還比較合適。
只是,用來對付由狙擊手率領的敵人,那就不大合適了。
河對岸,唐宏光沒有急著下令開火。
說白了,他的手下只是一些武裝村民,就算懂得任何使用突擊步槍,也難以在夜間射中一百米外的敵人。
距離太遠,開火不但等於浪費子彈,還等於暴露所在位置。
要知道,政府軍肯定攜帶了機槍,說不定還有重機槍,也許還有火箭筒。如果過早暴露陣位,必然遭到火力壓製。
顯然,這絕對不是什麽好事。
德製突擊步槍的有效射程在四百米左右,就算由狙擊手使用,也未必能夠在夜晚射中四百米外的敵人。相反,任何一挺機槍的有效射程都在六百米以上,而重機槍的有效射程一般在一千米左右。
也就是說,政府軍完全可以在突擊步槍的有效射程之外用機槍來壓製敵人。
也許,政府軍也很難在夜間用機槍準確射中敵人,可是機槍的持續壓製火力,足夠讓只有突擊步槍的敵人崩潰。
要知道,在遭到機槍壓製的情況下,即便是狙擊手也無能為力。
必須讓敵人靠近,讓敵人的主力部隊暴露在側翼火力之下,不然這場阻擊戰就沒有任何意義。
所謂的側翼火力,就是李承志手上的那把狙擊步槍。
政府軍的前進速度算不上快,也沒有必要走得太快,畢竟他們追擊的目標在叢林裡的行進速度更慢。
距離一點一點的縮短,李承志沒有關注走這最前面的那十多名政府軍士兵。
只要距離拉得足夠近,唐宏光都能解決掉這十幾名士兵。要知道,唐宏光也帶上了一把繳獲的突擊步槍。在他手裡,這把安裝了三十發彈匣的突擊步槍,能夠以間隔不到一秒的速度開火,而且每發必中。
關鍵,在後面的主力部隊上,特別是軍官。
跟危地馬拉政府軍交戰幾次,李承志已經發現,政府軍也是一群烏合之眾,特別是那些強製征召入伍的士兵。只要沒有軍官約束,在作戰不利的情況下,政府軍士兵肯定會臨陣脫逃。
也就是說,乾掉政府軍的軍官是打垮政府軍的最簡單的辦法。
只是,沒等到政府軍的大部隊出現,戰鬥就打響了。
事實上,這也正是政府軍搜索戰術的重點所在。
大部隊與先頭部隊之間保持五百米左右的距離,能讓埋伏在前進路線上的敵人在大部隊到達之前就與先頭部隊遭遇。如果敵人沒有向先頭部隊開火,那麽就很有可能暴露。如果敵人向先頭部隊開火,就無法伏擊後面的大部隊。雖然這套戰術有很大的局限性,即無法對付位於行進路線側面的敵人,但是政府軍的主要敵人是**遊擊隊,而遊擊隊每次出動的規模都很有限,也就很難從側翼發起攻擊。
當然,政府軍的先頭部隊倒了大霉。
唐宏光把開火距離壓縮到了不到五十米,而且直到走在最前面的那名政府軍士兵離他潛伏的地點不到二十米的時候,他才首先開火,而分散埋伏在附近的武裝村民也立即向敵人開火。
十多名政府軍士兵甚至沒有來得及開火還擊,就全部中彈倒地。
槍聲很快就消散了,只剩下了負傷的政府軍士兵發出的淒慘叫聲。
唐宏光沒有補槍,那幾名政府軍士兵的槍傷都在致命部位,只是暫時沒有斷氣,沒有必要在他們身上浪費子彈。
政府軍的大部隊依然沒有出現,畢竟五百米的距離不算短。
過了不到兩分鍾,河灘上就安靜了下來。
李承志有點緊張,因為政府軍的大部隊遲遲沒有出現不是好兆頭,很有可能意味著敵人正在叢林裡向唐宏光的側面迂回。
唐宏光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他匍匐著離開了藏身的散兵坑,爬行到叢林邊緣。
李承志朝那邊看過去的時候,唐宏光已經溜進了叢林,十四名武裝村民則繼續守在河灘陣地上。
不多事,叢林裡響起了槍聲,還有爆炸聲。
雖然隔得很遠,但是李承志依然聽了出來,叢林裡的戰鬥打得很激烈,只有一把突擊步槍在持續開火,準確的說是每隔幾秒鍾就開火一次,而其他槍支發出的槍聲都很凌亂,沒有什麽規則。
李承志不得不佩服唐宏光,在叢林裡,就沒有人能夠對付唐宏光。
叢林裡的戰鬥持續了大約十分鍾,在最後一次爆炸之後,槍聲嘎然而止,寂靜再次籠罩了整個戰場。
不多時,李承志看到了從叢林裡溜出來的唐宏光。
唐宏光安然無恙,李承志松了口氣。他開始還以為唐宏光完蛋了,不然叢林裡的戰鬥不會突然停止。
顯然,事實恰好相反,肯定是唐宏光打退了從側面迂回的敵人。
回到河灘上,唐宏光到每一個散兵坑旁,逐一鼓舞了武裝村民的士氣,還把帶回來的子彈帶分配給了武裝村民,好像還給了武裝村民一些東西,應該是他從被擊斃的政府軍官兵身上獲得的戰利品。
這個小小的舉動,極大的鼓舞了武裝村民的士氣。
當然,政府軍也沒有閑著。
從側面迂回失敗之後,政府軍只能從正面強攻。
唐宏光還沒有回到自己的陣位上,政府軍的大部隊就出現在了河灘上,而且李承志立即緊張了起來。
原因很簡單,政府軍不僅有兩挺重機槍,還有三門小口徑迫擊炮!
更重要的是,政府軍裡肯定有炮兵官兵,因為他們把那三門迫擊炮架在了叢林邊緣的灌木叢後面,在唐宏光的視野之外!
顯然,那三門迫擊炮的威脅,超過了政府軍手裡的所有武器。
要知道,唐宏光再厲害,也不可能摧毀那三門迫擊炮,也無法乾掉炮手,而只需要幾枚炮彈,就能讓武裝村民剛剛升起來的士氣歸零。
李承志知道,是他發揮作用的時候了。
只是,距離太遠了,超過了六百米,因此他不可能在不用夜視儀的情況下,瞄準正在架炮的炮手。
李承志有點後悔,因為他沒有提前把夜視儀裝到狙擊步槍上。
在他安裝夜視儀的時候,政府軍發起了進攻,而且首先就用上了迫擊炮。
第一輪齊射,政府軍打出的九枚炮彈至少有四枚落在了武裝村民的防線上,而且有一枚就落到了一個散兵坑附近。
李承志沒有看清楚,不過肯定有人傷亡。
緊接著,政府軍的重機槍開火了。
在直射火力的壓製下,武裝村民很難按照唐宏光與李承志教的那樣轉移陣地,幾個膽小已經蜷縮在了散兵坑裡,根本不趕冒頭。
這樣的戰鬥,根本沒有辦法打。
李承志以最快的速度為安裝好了夜視儀,不過他沒有取下消聲器。雖然六百米的距離對安裝了消聲器的j-61狙擊步槍而言,顯得稍微遠了一點,但是七點八毫米子彈的彈頭在飛行完這段距離之後,依然有足夠的威力,而且比手槍彈在二十米外的存能還要大,足夠打死打傷政府軍官兵了。
因為迫擊炮的威脅最大,所以李承志首先對付那幾名炮手。
第一槍稍微偏了一點,落在了一名炮手附近。有趣的是,那名炮手正忙著重新瞄準,根本就沒有察覺到危險。第二槍非常準確,子彈擊中了炮手的身軀,而且在左側肋部,因此右面的炮手沒有察覺到。李承志跟著打出了第三槍,把位於迫擊炮右側的那名手裡拿著炮彈的炮手送上了西天。
這一槍,收到了連李承志都沒有想到的結果。
這就是,那名拿著迫擊炮炮彈的炮手在倒下的時候,他手裡的迫擊炮彈竟然爆炸了!
顯然,這是很不可想像的事情。
迫擊炮炮彈的保險安裝在尾部,在發射的時候才自動解除。如果需要以投擲的方式來使用迫擊炮炮彈,就得首先拿起炮彈在硬物上撞擊尾部,解除保險,這樣炮彈在落地的時候才會爆炸。
如果沒有解除保險,即便炮彈從幾米高的地方掉落到地面上,也不會爆炸。
顯然,那枚炮彈肯定有些年成了,也許保險已經實效,或者是那名被擊斃的炮手在倒下的時候,手上的炮彈撞到了硬物上。
當然,這次爆炸,直接毀掉了那門六十毫米迫擊炮。
只是,其他的政府軍官兵也察覺到了危險,知道附近還有敵人,而且埋伏在另外一個方向上。
問題是,政府軍並不知道李承志埋伏在河對岸。
更重要的是,政府軍只有三門迫擊炮。
爆炸的硝煙還沒有散去,一名軍官就跑了過去,吩咐另外兩個班的炮手轉移陣地,並且讓人去檢查那門被炸毀的迫擊炮能否修複。
顯然,那名軍官是一個極為理想的射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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