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民哲的直言不諱,讓李宇浩反而有些難處。08年出道至今10年,已經快要滿三年了。在合約期的這三年中,李民哲社長真的幫了自己不少。甚至自己年少的衝動,瘋狂,他都一並的幫自己做著善後,每次自己出了什麽問題社長總是義無反顧的站在自己這邊。
當然還有很多事情是李民哲也無能為力的,畢竟他也只是一個高級打工仔,名義上的社長可是他的頂頭還有著總公司的理事們。
所以李宇浩對於李民哲來說是心存感激的。這次自己的合約要到期了,公司裡面的人也看得出來李宇浩是不會在和他們LOEN續約了,所以在李宇浩最後的合約時間裡,他們打算讓李宇浩再發一次專輯,壓榨最後一點‘油’。
李宇浩聽到社長的話,也苦笑著說道“李叔,就算是讓我續約,公司也得拿出誠意吧?現在這麽鬧著,我覺得會越鬧越僵的。要求我在一個月裡不單單是要創作,還要錄製好一張正規專輯。一張專輯涉及了多少因素,LOEN就是搞這一行的,不可能不知道。”
“再說了,我們韓國不像歐美,不像中/國。我們多了一個打歌的舞台阿,打歌舞台就涉及到了舞蹈,那麽舞蹈的練習再怎麽也要練習3-4周吧。等於說,這一個月我每天要不吃不喝不睡覺咯?這個不是天方夜譚嗎?就算要‘壓榨’至少也得合理吧?我可不想到頭來我們最後鬧到法院去。”
李宇浩現在已經不是當初那才出道的小子了,想唬弄那是不可能的。李宇浩現在有的是底氣,外加李宇浩也不是小明星可以任由公司擺布,經紀公司最慣用的手法就是雪藏,封殺。就算李宇浩因為合約關系被雪藏,這個也是李宇浩求之不得的,至少可以好好休息幾個月。反正合約就還有三個月的時間了,合約期到了就等於解封了,所以雪藏對於李宇浩完全行不通。
封殺?那更不可能了,李宇浩要參加什麽電視節目,那是節目組求之不得的事情。李宇浩可是有著100萬粉絲。有這麽多人的關注就有收視率的保障,收視率可是和廣告費用直接掛鉤的。沒有哪一家電視台會把這個‘吸金’的機會往外推的。
好吧,就算所有電視台經紀公司都聯合起來封殺李宇浩,那麽李宇浩還有著歐美市場和中/國市場的資本。所以說‘封殺’這個是根本就不現實的。
李宇浩最後也拿出了自己的強硬,倒不是做給李民哲看的,只是想讓他帶個話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我李宇浩不是軟柿子。’
李民哲拿著李宇浩給自己的U盤點了點頭“好吧,你拿上來的歌曲...自己拿下去吧。什麽時候開始錄音你自己掌握。對了。關於你合約的問題..明天我會召集大家來開會到時候,我們商量看看就算不能續約,我們找找看有麽有什麽合作點。進行合作其實也不錯的,還有,你答應李智恩的主打曲,你別忘了。”
李宇浩笑著拿著自己的U盤,一臉掐媚的說道“社長,你看...能不能把智恩賣給我們公司?我出100億購買她的...”
李宇浩話還沒有說完。李民哲就對著李宇浩叫著“呀~~!!你走了,我們公司就看到了智恩了。你連智恩也想挖走嗎?我們培養一個人不容易阿...而且智恩才17歲。可塑xing極強。我勸你死了這個心吧,智恩我們是不可能轉手的。”
“欸...智恩才做多久的練習生阿?8個月吧?什麽不容易,再說了智恩也是我帶出來的吧??得..不說了,明天開會我們再聊,今天我先去錄音,錄多少算多少,反正這次我就拿出這幾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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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李宇浩來到了公司的會議室,公司的高層全都到達了,而且總公司的人也下來了。當然對於LONE,不,就算是對於‘SK電訊’來說也算是一個大事,所以總公司也不得不注重。李宇浩現在是世界明星,而且李宇浩一直免費為電訊代言,產生的效益還是蠻不錯的。
而且李宇浩一個人一年創造的利潤就讓LOEN登頂了經紀公司收入排行榜的一位了。可見其‘吸金’力是有多麽的強大。
李宇浩來到會議室後,李民哲就笑著說道“來了,坐吧,坐著休息一會。”在李民哲說話的時候金助理馬上就為李宇浩倒了一杯咖啡。
李宇浩拿著咖啡喝了一口,看著滿屋子的高層,一個個的都用一種奇怪的眼光看著自己。李宇浩的心裡也發顫,主要是他們的目光那種流露出來的羨慕的神情,讓李宇浩一身的雞皮疙瘩都快掉了,李宇浩馬上就詢問著“社長,有事就直說吧,我那邊還忙著做專輯呢。昨天沒有搞定,今天估計要加班了。”
李民哲笑了笑把一份合約書推到了李宇浩的面前“你看看吧,這個是總公司這邊和我們商議後給你理出來的新合約。哦,不,是合作方案。”
李宇浩拿著合約就開始看了起來‘李宇浩經紀約隸屬LOEN,只收取其三成所有收入,一切開銷成本由LOEN公司承擔。掛KAO本公司旗下的CR.所有藝人(少女時代除外)LOEN收取一點五成盈利。CR.所有藝人將由loen提供資源。硬件,軟件設備(例如,保姆車,經紀人,造型師團隊,車馬費,策劃,宣傳,錄音室,練習室,食堂飲食...)CR.營運由CR.自行管理負責,簽約金由loen支付CR.1000億韓元,簽約年限兩年。’
李宇浩看到這個合作的合約內容也為之一動,說穿了這次‘SK電訊’‘LOEN’主要目的就是把自己的經紀合約留在了LOEN經紀公司,他們不想說什麽才剛剛到手的‘收入第一經紀公司’‘四大經紀公司之一’(S.M,JYP,YG,LOEN),這些名頭的丟失。
而且他們減少了對李宇浩的抽成,實際上收入不會減少太多。因為李宇浩已經成長為世界明星了,他的身價也在韓國是處於頂尖水準了,而且對李宇浩的邀約不斷,外加李宇浩的主要資金來源還是海外收入。這一筆才是重頭戲,李宇浩每年為LOEN帶來的海外收入都不下1500億韓元。而且這個是存利潤,不需要LOEN付出什麽就可以直接得到的分成。
所以1000億韓元的簽約金LOEN是穩賺不賠,其實CR.藝人的收入除了演員他們能獲得一些報酬,IDOL這邊除開各種設備,成本,人力開銷,他們根本就賺不了什麽。當然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李宇浩留在LOEN,這樣公司在音樂界也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李宇浩看著手裡的合作合約挑了挑眉,這份合約李宇浩沒有理由不簽。李宇浩總算是明白了,為什麽自己一進來,公司高層用一種極其羨慕的眼神看待自己了。這份合約對於自己來說確實是非常的優渥,優渥到不行了,關鍵是自己依舊可以有著‘SK電訊’這個參天大樹可以撐腰,而且付出的‘費用’比起以前少了一倍多。
李宇浩這次是獲得七成的純收入,而且自己的工作團隊,製作專輯相關等等的各種費用都由LOEN包乾。這樣不但省事,而且一切的工作安排還有LOEN來打理,李宇浩也樂得清閑。
李民哲這時就笑著詢問起來“怎麽樣?宇浩,這次我們拿出誠意了吧?你看看要不要續約?當然選擇權在你手上,你可以考慮幾天了再來答覆我們,我們是非常想和你繼續的合作下去的。畢竟你的成長是我們陪著過來的。”
“不用考慮了,這麽好的合約,我要是不簽我甚至比‘RAIN’還不如了。面對這麽好的合作合約,我不簽的話就真的對不起公司對我的栽培了。”李宇浩說完就在這個合約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這次簽約的年限是兩年也就是到達2012年6月份到期。2年的時間其實也是非常的快的,一眨眼就過去了。
李宇浩簽下了名字,按下了手印,SK電訊的高層就把這次的簽約金一張‘1000億韓元的支票’給予了李宇浩“這是你的簽約金,你如果攜帶不方便的話,你可以直接去財務部把支票給他們,讓他們把現金給你打到你的帳戶上。”
“嗯,我去一趟財務部吧,我這個人丟三落四的,一會掉了我會心痛死。社長,我一會就不上來了,我還得去錄製專輯呢。”李宇浩拿著簽約金就離開了。
此時正在逛街準備購買著裝飾物品的西卡和小水晶兩人在一個家居店裡,西卡手上的手機短信提示到達了...(未 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