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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之我是喪屍》第九章 新兵蛋子
  歡迎大家給我意見,但盡量不要提重複的問題好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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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獵犬手中的槍,轟然作響,幾顆高速衝出的子彈,瞬間便打穿了幾個一步三搖的喪屍頭部,激起一片腦漿與紅黃之物,噴泉般衝天而起,跌落於地,形成一灘又一灘的惡心的粘稠物體。

  跟隨獵犬下來的“死神”與“野狗”看來撲天蓋地而來的喪屍,也迅速地掏出m16突擊步槍,開始瘋狂掃射。

  這幾個喪屍是不堪一擊的,但由於這群沒腦子的喪屍阻擋,目標很可能會跑掉!獵犬心裡明白,但也不敢從喪屍群裡衝殺出去,只能一槍一個地爆頭,盡量將這些喪屍搞定。

  “轟轟!”的槍聲,在幽靜的下水道回響,無數處於饑餓狀態的喪屍們,支愣起耳朵,循聲而起,張牙舞爪地撲向槍響的地方。

  “操,喪屍越來越多了,根本沒機會去追那異種喪屍!!!”看上去只有二十歲的野狼罵了句粗口,掏出一顆類似中國辣椒醬瓶子的mk3a2進攻型手雷,用牙咬開保險,朝著洶湧如海浪不斷的喪屍群扔去!

  “我草泥馬!”獵犬暴跳如雷,氣急敗壞地大罵道:“媽的在下水道扔這玩意,你們想炸死我們啊!”

  死神根本沒廢話,把頭一抱,也不管身下是滿是淤泥、爛樹葉,死耗子的汙水,也不管幾個喪屍被打破腦袋,正在邊上瘋狂地流著腦漿,撲進汙水裡,全身縮成一團!

  野狗還傻愣愣地站著,獵犬隻吼了句:“照做!”便和死神一樣,毫不猶豫地撲進汙水裡,全身緊貼地面,盡量保護自己的重要部位,卷曲成一團。

  這才猛然醒悟的野狗,才有樣學樣地撲進汙水裡,還沒等他抱住腦袋,“轟!”的一聲巨響!

  mk3a2攻擊型手雷,用於進攻。因為進攻者一般沒有掩體保護,進攻型手雷殺傷范圍小,一般爆炸不產生金屬彈片,主要利用衝擊波傷人,在這半封閉狀的下水道,那可是萬中無一,居家旅行,全家自殺的不二選擇!

  一團嬌豔到極至的火團衝起,一聲比九天神雷還要響亮的多的爆炸聲轟然作響,讓人,讓喪屍都無法抗拒的衝擊波,驟然衝起!

  仿佛有若實質,周圍的空氣就像在平靜的水面扔下去一塊巨石,水波紋般地橫空擴散,無數張牙舞爪,一步三顫,滿身的爛肉直抖的喪屍們,便很快發現,自己會飛了!

  不過這飛行的距離很短,喪屍們被衝擊波送上半空,然後像一條浸滿髒水的抹布,被狠狠地甩在牆上,硬生生擠出無數液體,糊滿了整面牆。

  如果說衝擊波在這封閉的下水道,威力成倍增強,而那聲雷神之音的轟然巨響,威力更是幾何數據向上翻。

  無數的喪屍站的稍遠,衝擊波最多讓他們摔個四仰八叉,可那比人類靈敏的多的耳朵,怎麽能受得了這種爆炸聲?

  耳中狂噴黑血,喪屍們睜著被巨響震破,流出膿黃液體的眼球,爛泥似的倒了下去!

  獵犬抬起頭來,耳中也泊泊流著鮮血,雖然用力地堵住了耳朵,可這巨響還是讓他吃不消。死神的情況也和他差不多,那該死的罪魁禍首,第一次跟隨喪屍追擊者出動的野狗,反而沒什麽事,張著嘴大笑。

  “我操,你這家夥什麽耳朵?媽的,回到地面再找你算帳!”獵犬艱難地起身,頭腦裡像被人用巨錘狂撞一樣,嗡嗡響個不停。

  向猛虎通報情況以後,得到猛虎的允許,三人順著鐵製樓梯,回到地面。

  看著身上汙水橫流,鮮血也橫流,獵犬和死神,都氣的一聲不吭,而那犯了大錯的野狗,本來還傻傻的大笑,看到兩位前輩要殺死人的眼神,只能蔫蔫地坐下,等著自己的表哥“海浪”,開著那輛悍馬車,來接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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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爽聽到後面的轟天巨響,便知道那些喪屍追擊者動用了手雷,不過鄭爽同樣覺得好笑,怎麽能在這封閉的下水道,不用殺傷性較大的破片手雷,反而用產生巨響和衝擊波的手雷呢?難道他們喪屍追擊者,還帶了個菜鳥?

  不過現在不是關心這種事情的時候了,必須馬上找個安全的地方,把子彈挖出來,雖然肌肉愈合沒有問題,可沒事誰會讓一顆子彈卡在肉裡啊。

  在這迷宮一樣的下水道裡,鄭爽轉到頭也發暈,每條管道都一個樣,也不知道該走哪邊。瞎轉了一兩個小時的鄭爽,跳到一處較高的地方,這裡還算乾淨。

  倒在地上,鄭爽仔細地觀察鑽進肉裡的那顆巴雷特m820-a1重型狙擊步槍的硬芯子彈。腰間中的那槍,子彈已經穿透了肉體組織,穿出一個血洞,經過了三四個小時,鄭爽這具有超強愈合能力的肌肉群,已經完全修複了傷口。

  雖然手臂上的傷口也在愈合,但由於卡在金鋼臂上的這顆子彈,愈合的速度非常慢,非常有必要清理掉這顆子彈。

  看了看身邊,並沒有帶什麽手術刀,菜刀,切肉刀等等的一切刀具,想起自己那把史密斯-韋森1076式10mm手槍,才突然發現自己把它們遺忘在四十八層的樓上。

  自嘲地笑了笑,看了看自己肮髒的手,人類的乾淨衛生的習慣一時還沒有扔下,皺著眉頭,便想用那黑黑的手指,將子彈摳出。

  等等,為什麽,不試試骨刺?鄭爽腦中靈光閃現,想到這個問題。

  可是他們總是不聽話,要他們出來的時候,偏不出來啊!看著巨大的金鋼臂,鄭爽哭笑不得。

  試試!來!骨刺,骨刺,出來!鄭爽盯著自己左手的食指,不停地念叨。

  果然,不負鄭爽重望,左手的食指尖,皮膚慢慢破裂,伸出一根越來越長的尖銳骨刺,通體黝黑,冒著金屬樣的光澤!

  這骨刺完全不同於尖銳的指甲,它是完全生長於指骨之上,有力,靈活,驚人的穿刺力!

  鄭爽毫不困難地,將骨刺刺穿一塊碎石,便發現了這點!

  不過看著長度停留在三寸左右的骨刺,鄭爽很不高興,這根骨刺,花了整整七八分鍾才召喚出來,這要是遇到生死博殺,死活都在一瞬間的時候,這慢的像老牛拉破車一樣的骨刺,能幫上多大的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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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記得有位朋友向我提意了好幾個場景,下水道,封印之地,懸崖等等,您真是厲害,我寫哪裡都被您猜到了,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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