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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記》第一部 縣城 第二章 易天行事
  一九九四年的初夏,省西小城高陽縣被無休無止的暑氣烘烤著,這一年,讀高三的易天行已經十七歲了,一米七零的個頭,平平實實的一張臉,不胖不瘦,毫無疑問屬於往人堆裡一丟,連泡都不會冒一個出來的普通人。

  不過他在就讀的縣中勉強算是個名人。這名出的比較奇特,屬於異類之名,誰叫他和世上絕大多數孩子的生活相差太遠了呢?他無父無母,卻也算不得孤兒,是被城西頭那個拾破爛的老頭兒養大的。

  打小的時候易天行便開始跟著自己喊爺爺的老頭兒在四處的垃圾堆裡刨東西來賣,他一直把這叫做刨食兒,也對,就是從垃圾裡刨些可以換成食物的東西。

  直到很多年以後,城關一帶的人們還記得八十年代早期,有一個長的機靈可愛的小孩,身上卻滿是汙穢,更會記得這個小孩剛學會爬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在地上給自己的爺爺揀煙頭了。

  小孩會走了之後,除了在垃圾山上刨食兒之外,又開始到西街菜場那塊天天蹲著,小小的身子,雙手籠在袖子裡面,看著很是好玩。他不是去看有什麽好吃的,他是去揀桔子皮,鄂西的這座小山城盛產桔子。

  小家夥用那雙小小的手掌,在汙泥滿地的菜場裡面拾著別人剝下來的桔子皮,然後兜在懷裡,顛顛跑著回家,放在自己的小床上,等大太陽的時候,再拿出來哂,哂幹了的桔皮可以賣一角二分錢一斤。小家夥攢著錢,然後在菜場裡給自己的爺爺買了一袋煙葉子。

  當小家夥緊張兮兮地從懷裡掏出一大把角票遞給煙販子時,市場裡的所有人都笑了起來,誇讚他孝順。

  他那時候不懂孝順是什麽意思,他隻想讓自己最親最親的爺爺不用每天揀煙頭,他想讓自己最親最親的爺爺可以像河邊那些閑嘮的老太爺一樣,可以拔著煙鬥。

  他喜歡煙鬥上面飄出來的青青的煙。

  旁人讚他孝順,也不過就是讚歎兩聲。爺孫倆的生活也沒辦法好起來,每天還是要到各處的垃圾堆裡面去刨,每晚還是要回那個破破爛爛的小黑屋,嗅著屋裡的臭氣沉沉睡去。

  這樣的生活一直維持到小家夥六歲的時候。

  爺爺有一天睡了卻再也沒有起來。

  小家夥哇哇地哭了幾天,居委會的人把老頭拖到後山埋了,然後一大堆人在居委會那棟小房子裡圍著這個黑炭頭似的小家夥發愣,“以後這孩子怎麽辦?”

  “該上學了?”居委會主任的男人是縣裡小學的老師。

  旁邊有人說道:“誰出錢呢?”

  “義務教育嘛,學校也可以免一部分的。”

  “那誰來養他?”

  全屋的人一下子靜了下來。

  小家夥愣愣地看著屋裡的大人們,慢慢地看了一圈,然後一字一句用稚嫩的童聲說道:“我自己能養活自己。”

  屋內一哄,幾番爭執之後,也隻好如此。

  居委會主任的男人又皺起了眉頭,“要上學是要戶口的,老頭估計還沒給這個孩子上戶口。”

  於是在上學之前,小家夥被大人們領著去上了戶口。派出所的片警是個年青人,剛從警察中專畢業,臉上稚氣未脫,他一臉為難對眾人說:“這又沒個出生證明什麽的,怎麽上?”

  居委會主任是天生的大媽性格,直著嗓子吼道:“從小看著這小家夥長大的,難道還要算外來人口?”

  國人雖然怕事,但有個規矩是只要有人打頭,正義感便開始泛濫,於是派出所裡開始響起一大片嘰嘰喳喳的聲討之聲,當然,群雌粥粥爾。

  那個小警察姓李,也是本地的警察,公仆嘛,大眾的仆人。更何況起哄的人群裡面有個中年婦女正狠狠地瞪著他,他還敢說什麽?

  那中年婦女是他媽。

  於是小家夥第一次有了證明自己身份的小本子,李姓小警察一邊用著不大規整的楷體字填著表格,一面問道:“姓名?”。

  “……”小家夥一臉惘然,愣了半天后回答道:“我爺叫我天幸,說是天幸我活下來了。”

  居委會大媽的男人,噢,這稱呼太過繁瑣,那位鄒老師此時趕緊出來發揮能力了,“不行不行,這名兒太俗,天幸上問於天,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這樣,取名天行,人力勝天行於天,大妙……”他自顧自地搖頭晃腦,眾人也不在意,畢竟這些人裡也就數這位語文老師墨水吃的最多,嘴唇兒最黑了。

  李警察又愣了愣:“那姓什麽?”

  大家也愣了,沒人知道剛死幾天的那個拾破爛的老頭姓什麽。

  “姓易。”一直低著頭的小家夥這時候終於開了口,聲音像蚊子一樣。

  “噢。”李警察幾筆把表格填完,然後遞給小家夥,說道:“你看看有什麽問題沒有。”

  小家夥瞄了一眼,然後有些怯怯地說道:“我不識字。”李警察恍然大悟,便把表格收了回去,卻沒留意到小家夥嘴裡輕輕咕噥著什麽:“就認識個一字亞,所以想姓一,怎麽寫成了那麽難的一個字呢?”

  這一年是易天行來到這個世間的第六個年頭。在這一年裡,他失去了自己最親最親的人,也平生第一次擁有了自己的姓名,最重要的是,他開始上學了。

  和世界上別的孩子一樣,易天行先上小學,然後上中學,然後上高中。和世界上別的孩子不一樣,別的孩子上學便是上學,成天操心的只是街邊兩分錢一根的冰棍或是五塊錢一坨的冰磚,要不便是搶乓乒球台,摔紙片。而易天行要操心地是在街邊拾別人吃剩的冰棍棒,揀別人不要的紙片………每天放學之後,他要去垃圾堆裡刨東西,然後才能回到自己安身的黑黑小屋裡熬一鍋菜吃。

  菜葉是在菜場上揀的邊角,油是菜場上肉販有時施舍的膘肥熬的,水是在街坊鄰居門外的水龍頭那兒接的,不過那家鄰居很有時間觀念,每天晚上七點鍾就會準時把水龍頭給下了。於是易天行有時候揀破爛回來晚了,便隻好忍痛不用水煮,而是小心翼翼地扔幾顆油渣,就著頭天的剩飯,然吃頓香香的。

  不過這種奢侈的生活讓他過的很心痛。

  說來奇怪,就這樣吃著,他的個子還是和別的人一樣漸漸長了起來,壯了起來。

  至於學校那裡?從計劃生育開始後,哪家的孩子不是父母手裡的一塊怕化怕摔的寶貝?又有誰會和一個衣服怎麽洗也還是滲著臭味的窮小子玩?

  於是易天行在學校裡的生活除了每天放學後好好清掃一次垃圾桶以外,便只有看書。可這看書也有些問題,他總覺得一本書看一遍似乎用不了太長時間,語文,數學,習題冊……似乎用不了幾天就看完了。

  看完了就記住了。

  他並不知道有這種本事的人在世界上被叫作天才。

  於是當他看見別的同學坐在桌旁認真看著書,總覺得自己學習上是哪兒出了問題,於是感到萬分慚愧。

  三年級以後開始考語文,以前顯得稀松平常的雙百分,現在對於絕大多數學生來說,便得遙不可及。於是易天行的天才便不可抑止地顯現了出來,雖然他當時的作文仍然脫不了:啊,祖國之類的廢話。可連續四次雙百分終於驚動了校領導。

  於是他開始常常在課堂上成為很無辜地被老師點名朗誦的優秀學生,開始在學校的少先隊大會上作報告。好在他的生世過於特殊,而且小小的臉蛋兒上總是掛著一副避人的神情,不然他極有可能成為高陽城關小學歷史上最特殊的一位大隊長。

  只是他的臭氣依舊,他的貧窮依舊,他的孤僻依舊。自然他也就依舊和同學們玩不到一塊兒去,而當他左袖的杠杠像火箭一樣迅速地連多兩杠後,全校的孩子們看他的眼光便開始顯得怪怪的了,本來還可以和他說幾句話的同學們現在連話也不和他說了。

  他不知道這是世人對待天才的敬懼和害怕,只是單純地以為自己又做錯了………

  上了重點初中後,這種情形要好了一些,畢竟身邊的人都是大孩子,最關鍵的是,上初中後,易天行過目不忘的天才似乎在一瞬間裡面消失無蹤,成績迅速下滑,然後在班級的二十五名前後上下搖擺著。

  初中的老師常常喟歎,為何這苦孩子的天才期是在小學而不是在初中呢?

  就當人們以後這孩子以後會漸漸平庸下去,日後不知前路如何時,中考來臨。

  易天行又一次讓所有人跌破了眼鏡,當然,不是近視眼的人例外。

  他考了五百三十九分,比模擬考整整多了六十,比當年的重點高中錄取分數線恰恰多了三分。

  於是拾破爛的小孩又進了縣重點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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