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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在1977》211.第211章 打牲口的
  第211章 打牲口的
  錢貨兩清,接下來,就是要去派出所登記領證。

  陳凡對自己的身份有清醒的認識。

  別看現在不管他走到哪裡,都被人尊稱一聲陳師傅,在盧家灣更是被稱為陳老師。

  但是,在派出所那裡,他依然還是“來歷不明的外來人口”,屬於重點監管的對象。

  現在陳凡也知道了,在南湖公社,乃至整個雲湖地區、甚至是江南省,大部分鄉鎮裡面,都有不少“來歷不明”的外來人口定居。

  這些人絕大部分都是逃荒過來的。

  在大城市裡面,別說來歷不明,就算是來歷清晰的農村流動人口,也屬於嚴格管制的對象,“盲流”這個詞可不是80年代以後才出現,早在50年代,就有對“盲目流動”人口管理的規定,這才有了“盲流”這個詞。

  所以那些逃荒的人,基本上都不會往大城市跑,而是往管理不算嚴格的鄉鎮上流竄。

  在鄉鎮上面,對外來人口的排查也有,但是多半不太嚴格。

  有外面的人過來,要麽由民兵排查,要麽是派出所的民警詢問(當年我一個遠房親戚就是乾這個的,還經常跟我炫耀他的破左輪槍,都不是標配槍,有什麽好炫耀的。不過那時候民警配槍也是為了防備破壞分子,標配槍不夠,只能撿民兵的破爛)

  如果發現有可疑情況,自然是移交到相關單位。但是絕大部分都只是例行公事詢問一下,如果對方隱瞞來歷,也不會太過苛責。

  因為這樣的人太多了,每年都有大批人在境內流竄,根本就管不過來,他們隱瞞來歷,也是害怕被送回去。

  而鄉鎮上面也沒什麽讓敵特惦記的東西,自然就放松了警惕。

  再加上這個年代的人還保留著“學習雷風好榜樣”的風氣,對夜晚上門乞討的乞丐,有條件的甚至會留宿,所以對這些外來人口大多都很包容。

  江南一帶的富庶和淳樸的民風,也讓少部分外來人想要留下來定居。

  但是定居歸定居,在一段年限內,派出所還是會對這些人加強管理。平時由街道和居委會負責,重要情況下,就需要派出所親自出馬。

  現在陳凡這種,就屬於“重要情況”。

  別人買了槍不登記,沒問題。他?不行!
  將兩把獵槍用草席卷好,又把手槍揣進兜裡,陳凡便騎著馬出了獸醫站。

  獸醫站在建設東路,派出所和公社政府大院一樣,都在建設西路,那裡他還沒去過。

  反正就一條直路,地方也好找,母馬小跑了幾分鍾,便能看見牆上掛著“南湖公社水陸派出所”牌子的小院子。

  眾所周知,派出所隻管轄區內街道或鄉鎮的公安工作,如果案情發生在水上,一般會有特殊的水警出面,畢竟普通的派出所也沒有船不是。

  但是水陸派出所不一般,岸上的他能管,水上的他也能管,除了自行車,他們還有衝鋒艇。

  雲湖市轄區內水域縱橫,幾乎大部分的區縣都有水域,而且和陸地交織在一起,很難劃分清楚責任界限。

  所以雲湖地區很大一部分的鄉鎮派出所,都是水陸派出所,除了不管天,地上水上的全都能管。

  到了院門口,陳凡翻身下馬,牽著馬走了進去。

  一個民警正好從兩層紅磚房的辦公樓裡走了出來,看見陳凡牽著馬進來,便大聲問道,“幹什麽的,報案還是辦事?”

  這一嗓子,立刻將樓裡好幾個人吸引出來,樓上樓下走廊上站了好些人。

  陳凡忍不住抹了把冷汗。

  好家夥,你們是有多閑啊,等著有人來報案是吧?
  眾目睽睽之下,他趕緊說道,“公安同志您好,我是來辦事的,呃,請問朱公安在嗎,我是盧家灣的。”
    派出所內部也有劃片,盧家灣就屬於朱公安的責任轄區,當時陳凡過來這裡,就是朱公安上門處理。

  還好這位老同志火眼金睛,發現陳凡人畜無害,但凡他哪裡有些不對勁,恐怕現在還在拘留所裡倒馬桶。

  聽到陳凡的話,剛出來的幾個公安迅速縮了回去。外面風也挺大的,既然不是找他們,那就不要吹冷風了。

  只有問陳凡話的人,恍然點了點頭,“盧家灣的啊,你跟我進來裡面坐,我去給你叫老朱。”

  隨即將陳凡帶到一間房間,請他坐下,又給他倒了杯熱水,才轉身出去。

  不一會兒,曾經見過兩次的朱公安走了進來。

  他一看見陳凡,便笑道,“是伱啊,我還說是哪個盧家灣的過來找我。”

  隨即脫掉帽子,將椅子拉開,坐到辦公桌前,正對著陳凡,笑道,“你挺厲害啊,這一個多月沒少聽你的大新聞,先做了廣播員,後來又當獸醫,還在地委日報發表了兩回文章。

  別說,那個民兵集訓的報道寫的是真好,讓我想起以前在部隊當兵的時候,……”

  陳凡連開口的機會都沒有,就聽見朱公安嘚啵嘚啵好一通白話,熱水都喝了半杯,硬是沒停過。

  好不容易等他說過癮了,才看著陳凡說道,“看我這腦子,都忘了你是來辦事的,說說,辦什麽事?”

  陳凡這才呼出一口長氣,趕緊說道,“我買了幾把槍,過來登記辦持槍證。”

  “買槍?”

  朱公安頓時一愣,眉頭微微皺起,“什麽槍?”

  陳凡已經拿起草席,打橫著送過來放到辦公桌上,將草席解開,再從兜裡掏出那把小手槍,“就這些。”

  朱公安眉頭立刻松開,呵呵笑道,“哦,原來是兩杆獵槍,還有一把小手槍,我還以為是步槍呢。”

  隨即從抽屜裡拿出幾張紙,一邊寫字一邊說道,“這種槍有效射程只有幾十米,問題不大,如果是步槍就不行了,除非是民兵,否則一般不給批。”

  說完這些,他才抬起頭來,看著陳凡問道,“對了,你買槍幹嘛?”

  陳凡立刻說出準備好的理由,“我現在不是在學獸醫嗎,可能會碰上牲口發瘋的時候,就想著買槍防身。”

  朱公安眼珠微轉,“這個理由倒也說得過去。”

  他又拿起那把小手槍,“手槍呢?也是打牲口的?”

  陳凡乾咳一聲,“平時手槍就帶身上,碰上狗啊豬啊這些小點的牲口發瘋,就用小手槍,要是碰上馬牛這種大牲口,就用獵槍。”

  朱公安點點頭,繼續寫字,同時說道,“牲口發瘋我還沒見過,不過你提前防范,倒也沒什麽壞處。”

  不一會兒寫完字,他拿出三張硬紙片,刷刷寫好信息,又蓋了章,再拿出一隻鋼印,將硬紙片一一放上去,壓下杠杆蓋上鋼戳。(插不上圖)

  這才轉身遞給陳凡,正色說道,“證給你了,不過要小心點用,平時打獵可以,絕對不許對著人,聽見沒有。”

  陳凡稍息立正站好,“保證不會亂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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