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章
神之遺跡的強大已經是超乎了葉純的想象。
幾乎入目之處,只要是能夠看到的生物,都是BOSS級別的存在,無論是一隻兔子、還是一隻老鷹,都是如此。
這可以說是一個非常恐怖的事情了,整整一個地圖的BOSS,這是任何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最主要的是其中肯定還存在著高品質的BOSS,這就和一個巨大的寶藏一般。
要是這個地圖其他玩家也能夠進入其中的話,絕對是能夠引起巨大的震動,各方勢力都要搶奪。
不過現在這些全部都是由葉純一個人所擁有。
雖然說葉純僅僅只是一個人,可是卻擁有著單挑BOSS的實力,要是其他玩家進入這個地圖的話,估計都只能夠空望寶山而不可得了。
對於葉純而言,只要不是王者級BOSS或者是神級BOSS,其他等級的BOSS葉純都能夠輕松的斬殺,就算是傳說級BOSS也是如此。
葉純沒有過多的猶豫,直接朝著前方而去。
首先面對的是一片一望無際的平原,這可以說是葉純所見過的最大的一個平原了。
很顯然葉純此時已經是進入了另外一個世界,不然的話,就一個瀑布之後的地方,估計連這個平原都容納不下。
“吼!”
剛剛踏入平原之中,遠處的一隻野狼仿佛是聞到了葉純的氣息一般,瘋狂的朝著葉純衝了過來。
這隻野狼比一般的狼型生物都要來的龐大,足足有著三米高的身軀,嘴中得獠牙能夠輕易得將一個人給吞食進去,散發著一股滲人的氣息。
野狼的爪子散發著森然的寒光,仿佛能夠將一起都給撕碎一般。
要是其他普通玩家碰見這麽一隻怪物的話,估計當場就要逃跑了。
畢竟這可是一隻BOSS,而不是一個普通怪物。
等到這隻野狼衝到了近前,葉純才算是看清楚了這隻怪物的屬性。
【荒原野狼】
等級:100
品質:黃金
生命值:5000W/5000W
魔法值:1000W/1000W
攻擊力:560000~880000
戰鬥力:100W
技能:瘋狂撕咬
說明:生存在神之遺跡中的生物,受到神秘的氣息所感染,擁有著強大的實力。
是一隻黃金級的BOSS,但是屬性比之外面的黃金級BOSS都要來的強大。
讓葉純疑惑的是,在希望世界之中,仿佛所有怪物的等級到了一百級就是上限。
唯一不同的是,在屬性上有所差異。
就比如眼前的這隻荒原野狼,在這個平原之上很顯然就是一隻普通的野狼,可是卻擁有著黃金級的實力,在屬性上也更加的強大。
如果不是有著等級的限制,這隻荒原野狼很有可能就是一隻一百二三十級的BOSS了。
葉純面對這隻荒原野狼倒是顯得鎮定的多,畢竟只是一隻黃金級BOSS,就算是屬性有所提升,可也遠遠不是葉純的對手。
沒等這隻荒原野狼靠近,葉純直接是取出了光明聖潔之弓攻擊了過去。
雖然說永恆之希望聖劍可能在攻擊力上更加強大,可是論攻擊手段的話,還是遠程攻擊傷害來的更高。
而且在一定的程度上還能夠減少對自己生命值的消耗。
“箭神一擊!”
葉純一箭射出,直接是射入了荒原野狼的頭顱之上,一個恐怖的傷害爆發了出來。
“-5000W!”
直接秒殺!
很顯然,這隻荒原野狼也是一隻黑暗生物,不然的話,憑借著箭神一擊,還不足以將這隻黃金級BOSS給秒殺。
畢竟箭神一擊對於葉純攻擊力的加成並沒有十倍之多。
“叮咚!玩家擊殺黃金級BOSS=荒原野狼,獲得1E經驗值。”
這隻荒原野狼也是給葉純帶來了非常恐怖的經驗值提升,足足是增加了一億的經驗值。
按照這樣的升級進度,只需要再擊殺幾萬隻這樣的荒原野狼,就能夠升上一級了。
而且以這個平原的廣闊程度,有數萬隻得荒原野狼也不是多麽奇怪的事情。
不過這樣的升級速度,也是讓葉純十分的深惡痛絕,如果不是因為升級所需要的經驗值比其他玩家高上了數倍,估計葉純早就已經升到了滿級。
拾取了荒原野狼爆出來的東西,一件一百級才能夠佩戴的黃金級裝備,屬性上也是比八十級甚至九十級的紫金裝備都要強大,也算是一件小極品了。
除了一件黃金裝備之外,還有著一顆五級寶石,葉純也是直接扔入了背包之中。
裝備這種東西,葉純幾乎是沒有什麽特別需要的了。
如果說葉純最希望要什麽裝備,除了神器之外,就是一件高品質並且有著吸血特性的首飾了。
不然的話,遇上什麽強大的BOSS,在沒有什麽續航能力的情況下,還是非常難受的。
只不過吸血特性的裝備本身就很難爆出來,更別說是帶有著吸血特性的首飾了,更是十分的稀有。
要知道現在市場上一件普通的吸血裝備都能夠賣出上萬九州國幣的價錢了。
所以說,當初葉純的毀滅之聖者套裝是有多麽的恐怖了。
即使是放到現在,毀滅之聖者套裝可能都是最為強大的套裝。
百分之五十的吸血特性加百分之五十的攻擊力,足以是讓所有人為之眼紅了。
不過葉純也不是很可惜,畢竟現在有永恆只希望套裝,只要徹底的解除封印,葉純相信永恆之希望套裝的套裝屬性只會比毀滅之聖者套裝更加的強大。
接下來葉純就比較的輕松了,這片平原之上全部都是荒原野狼類型的怪物,葉純對付起來也是得心應手。
完全可以在自己不受到任何攻擊的情況下,擊殺一隻荒原野狼。
在這樣的情況下,葉純的經驗值也是在飛速的增長著。
不過經驗值條也只是在以一種緩慢的趨勢增長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