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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文豪從抄書開始》第18章 把自己坑進去
  第18章 把自己坑進去
  王文龍小聲道:“不知公公是否注意到今天李旦回來時身邊跟著個小轎子,轎子中坐的是一個年輕女子。”

  高宷回想一番,點頭:“嗯,似乎是。”

  王文龍道:“我聽到他們談話,那女人是個倭人!”

  “啥?”

  高宷頗為驚訝的看向王文龍:“李旦身邊帶了個倭人女子?你確定沒看錯?”

  “千真萬確!”王文龍道:“有不少倭人信弗朗機人的天主教專門到夕陽去跟著那些傳教士學習,我自小也見過不少的,絕對不會聽錯,那女人說的就是倭話。”

  “那女人既然能坐轎子,而且還被稱作是小姐,肯定是李旦的女兒,至少也是親戚,這樣的人跑不脫,若是能抓到她的馬腳,自然能證實李旦通倭。”

  高宷瞬間大喜,“原來這李旦帶了個倭國女子在身邊,這要抓他個現行還不容易!”

  王文龍狗腿道:“公公不如馬上派人去抄李旦的府上。”

  王文龍對於高宷和李旦都沒什麽好感,這倆貨狗咬狗,誰受傷了王文龍都沒有心理負擔。

  高宷卻搖搖頭:“直接去拿人,若是抓不到又該如何?就是拿到了保不準那女子也會說漢話,到時候哪裡就拿得到他通倭證據?不妥,不妥。”

  高宷琢磨片刻,又看了王文龍一眼:“你又知海外情形,又懂倭人話,不若就讓你去把他家的消息探聽出來,到時做個人證。”

  王文龍萬萬沒想到這事情還能跟自己扯上關系,瞬間額頭冒汗。

  “公公,我哪裡曉得這等事情?而且我還要幫公公排演《牡丹亭》呢”

  “這事情就交給伱了!只要你拿到李旦的罪證,就是大功一件。你可得上心去辦,不要糊弄了!”

  王文龍呆立當場,真恨不得當場給自己一個大嘴巴子,沒事給高宷出這餿主意幹啥?

  ……

  “慢點,慢點,把它抬進去。”

  “這塊石頭往外邊擺些,這樣才好看。”

  “哎喲,仔細一些仔細這些,若是磕壞了公公的寶貝,把你賣了也賠不起!”

  高宷的府邸中一片熱鬧,他去敲詐李旦的第二天,李家就把給高宷以及“聖上”準備的禮物送來了。

  林世卿從一大早就開始忙活,指揮著高宷的親隨們將李旦送來的種種寶貝,按照風水和美觀擺在高宷的府邸中。

  林世卿這家夥又要這樣又要那樣,這廝手拿一本《八宅明鏡》,指揮著三個壯漢將一株一米五高紅透了的珊瑚樹從東頭轉到西頭,看看不滿意,又讓他們搬回東邊,再把那鑲金的象牙雕刻搬回西邊去。

  把個宅子鬧的不得清靜。

  今天高宷一早就出門辦事去了,他要監督整個福建的收稅工作,光是宅子就在漳泉福州置了三個,一年中有兩個多月要用在旅途上,到各地去收稅,還要遠程遙控福建其他州郡的礦稅和河道稅收。而且還專門養了一批會計幫他審計帳目。

  這廝為了能夠多撈銀子,也是兢兢業業,大缺大德讓百姓刻骨銘心。

  王文龍懶得去摻和林世卿的事情,既然高宷出門辦事,他便一大早吃完飯之後就回屋歇息,關上房門思考自己接下來該怎麽做。

  他可實在不想再在高宷的府上待下去了。
    這時就聽房門被敲了幾下,將門一開他就見李八斤笑眯眯的站在門外。

  高宷臨走之前囑咐王文龍說,他可以自由出去了,大概是想要他去勾引李旦家的女兒,還把李八斤派給他做隨從。雖然沒有逃離魔窟,但好歹有了些行動自由,也算好事。

  不過王文龍也不敢太相信高宷,他叫李八斤到跟前問了好幾個問題,問清李八斤就是幫他做事,高宷沒有額外的吩咐,也沒讓他做過多監督之後,王文龍這才放心。

  想想也是,高宷如果想派人監督,多半也不會派李八斤這樣的來
  沒有高宷的吩咐,王文龍動用不了府上的轎子和馬車,不過沒關系,到門口就可以雇涼轎,去哪裡也都方便。

  見王文龍叫來轎夫。

  李八斤搶著掏出了一枚大元寶,然後又拿出一把銅錢幫王文龍付錢。

  王文龍看看那枚元寶少說有十兩,頂得上本時空普通人一年的收入,這高宷還挺慷慨,不過這家夥也不知撈了多少,大概根本就不在乎這點錢。

  雇了一頂涼轎,王文龍直奔福州府的書坊街,找個大門臉進門就對夥計說道:

  “你們認不認識從建陽來的書商?幫我帶個口信……”

  第二天王文龍再次來到這家書店的時候就見李光縉笑呵呵的站在裡頭。

  王文龍大喜,“李先生怎麽來福州了?”

  李光縉瞥了王文龍身邊的李八斤一眼,拉起王文龍的手說道:“王賢弟這幾日過得如何?”

  王文龍哈哈大笑:“吃喝不愁,連房舍都管了,就是不好隨意走動。”

  李光縉點點頭,余象鬥和鄧志謨去找王文龍那天他已經離開了建陽,過幾日他才得到消息,那時王文龍已經被送到高宷福裡去了。

  李光縉頗為惋惜,覺得當時自己若是在建陽還能幫王文龍一把,那些人不敢在他面前動粗。

  “沒為難你就好。”

  王文龍笑道:“繡像本《儒林外史》可是刻出來了?”

  沒想到今天能見到李光縉,王文龍連忙問出了自己最關心的問題。

  他現在寄人籬下,總感覺生活不安穩,有了錢才能有點底氣。

  這時空賣小說還是很掙錢的,一部小說二三兩銀子,像余象鬥的書坊一刻就要刻上三千多部,如果能夠全部售出的話利潤至少是二三千兩。

  當然寫小說也只能掙到銀子,想要提高名望就很困難。

  早年間在大明寫小說基本就是犯法的勾當,哪怕不被抓,說出來也沒有面子。

  宣德年間的李昌祺官至二品大員,只因為寫了一本小說《剪燈余話》,死後居然因曾寫過小說德行有虧,不能進入鄉賢祠。

  到萬歷年間對於小說作家的歧視已經大大降低,開始有大量作者願意以自己的真名去寫小說,但是社會整體對於小說作家也都認為只是求財取利之輩。

  所以王文龍琢磨著自己下一步應該要寫一些嚴肅一點的作品,雖然不一定能夠掙到足夠多的錢,但可以幫自己收獲名聲。只要名氣夠大,以後遇到高宷這樣的貨色再想要強製他做什麽事情,他起碼也有反抗能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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