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忠於原著
山姆,在索尼哥倫比亞和漫威眼中不是合適的導演,所以他花費整整一個小時來證明自己的價值。
安森,並不是托比-馬奎爾類型的親切鄰家男孩,現在他也需要花費精力證明自己是合適的選擇。
無形之中,這是一個互文,也許,反而能夠成為安森打動山姆的鑰匙,感同身受的位置能夠喚醒共鳴,於是,山姆的會議內容就將扮演重要角色。
埃德加的情報,有兩個信息點。
第一,山姆非常了解漫畫,甚至可以算是大師。
以安森對原著漫畫半桶水的了解,就沒有必要班門弄斧了,否則可能在專家面前暴露自己的短板,了解什麽就說什麽,不了解則沒有必要不懂裝懂。
第二,山姆是原著黨。
不管是漫畫、小說、遊戲,還是後來漫畫改編真人電影,所有改編作品都需要面臨原著黨的嚴峻挑戰,因為先入為主的觀念根深蒂固,他們對作品有自己的解讀,對角色對劇情都有自己的標杆。
自然地,原著黨的腦海裡可能有自己腦補的形象。
這,對安森有些不利,因為托比-馬奎爾就是貼近原著漫畫的鄰家男孩形象,這才得到山姆的垂青。
事實上,托比和斯科特-斯比德曼一樣,兩個人都是1975年出生,今年二十五歲,由他們來扮演高中生,並不見得完全貼切,但托比那張限制職業生涯戲路的娃娃臉,在這裡反而是一種優勢。
不過,原著黨對角色的想象,主要是一個模糊的輪廓,外形只是其中一部分,更重要的還是性格。
也許,安森可以從這裡入手。
在這裡,有一個關鍵信息,盡管伴隨“復仇者聯盟”的火爆,鋼鐵俠成為漫威宇宙裡人氣最高的角色,但在“鋼鐵俠”上映之前,漫威漫畫裡當之無愧的人氣之王是蜘蛛俠,他也是唯一一位能夠和“DC三巨頭”蝙蝠俠、超人、神奇女俠抗衡的漫畫角色。
那麽,蜘蛛俠如此受歡迎的原因是什麽呢?
當然,細細追究漫畫的歷史,漫威和DC之間的競爭以及時代的變遷等等都扮演不可取代的角色,如同時勢造英雄一樣,但安森對那些歷史了解有限,他現在腦海裡浮現的是另外一個關鍵信息。
一手創造蜘蛛俠以及諸多漫威超級英雄角色的斯坦-李(Stan-Lee)曾經在接受采訪的時候表示:
蜘蛛俠的獨特之處就在於這是一個不諳世事的高中生,他是第一個需要為處理私人瑣事而煩惱的超級英雄,和超人這個日常生活上處處神秘而行蹤不定的角色有著很大的不同。
事實上,不止是超人,蝙蝠俠是超能力為金錢的億萬富翁、神奇女俠則是亞馬遜神族、鋼鐵俠也是漫天撒錢的富豪、美國隊長是擁有一個國家科研力量之處的官方代表,諸如此類等等。
其他超級英雄們,他們也有自己的煩惱和困境,但相較於自己的情況來說,他們的使命更多是拯救人類拯救地球等等恢弘的命題。
而蜘蛛俠則不然。
他就是一個孩子,他的超能力也不具有毀天滅地扭轉乾坤的能量——所以後來迪士尼試圖融合整個漫威宇宙的時候,他們乾脆徹底修改蜘蛛俠的設定,以鋼鐵俠製作的高科技來強化蜘蛛俠的能力,只有這樣才能夠和電影裡拯救地球的主題契合。
盡管這樣讓蜘蛛俠融入漫威宇宙,卻等於毀掉蜘蛛俠從一開始吸引讀者並且區別其他超級英雄的設定,所以,湯姆-赫蘭德版本的蜘蛛俠系列電影票房表現不俗,但口碑卻遠遠遜色於後來回歸蜘蛛俠本色形象的動畫電影“蜘蛛俠:平行宇宙”。
其實,斯坦-李設定蜘蛛俠這一角色的時候就特意強調人物私生活上的各種事跡,並且達到與普通人相似卻又非比尋常的效果,這才是彼得-帕克的魅力。
而這一點,“原著黨”山姆-雷米也深深領會精髓,不僅在他執導的“蜘蛛俠”得到展現,並且也贏得觀眾的一致認可,這個聚焦高中生成長煩惱的超級英雄故事,一直到二十年後依舊是同類型電影裡的佼佼者。
回顧前世“蜘蛛俠”電影,安森記得,彼得-帕克最開始得到超能力的時候,並沒有想著成為英雄,他只是想賺一點小錢而已,一直到自己的錯誤間接導致叔叔的死亡,他才踏上打擊犯罪的道路。
彼得-帕克的年輕、莽撞、衝動、單純,這些高中生的特質恰恰賦予這個角色無與倫比的獨特氣質,他和普通人一樣會犯錯、他和青春期孩子一樣需要成長,和每一位高中生一樣擁有諸多優點和缺點,跌跌撞撞地書寫自己的人生。
也許,這就是安森的突破口。
而且,“公主日記”裡邁克爾這個角色也能夠帶來啟示。
一樣是高中生,有著不一樣的氣質、不一樣的喜好,但他們一樣渴望長大;兩個角色最大的不同在於,邁克爾沒有展示自己的機會,他需要圍繞著米婭轉,而彼得-帕克則擁有屬於自己的空間。
這就意味著,安森可以在角色的空間裡展開手腳。
所以,彼得-帕克,他是一個什麽樣的高中生?
對觀眾來說,他們習慣彼得-帕克作為蜘蛛俠的模樣,但在得到超能力前,他就是一個普通高中生。
這句話,是否有些耳熟?
米婭,“公主日記”裡的米婭,在得知自己有一個王后奶奶前,米婭也是一個普通高中生,如同透明人一樣。
安森記得,彼得-帕克也是一個宅男,被學校同學排擠嘲笑捉弄,所以,他可以從米婭身上借鑒一些經驗。
宅男、書呆、怪胎。
但顯然,彼得-帕克和邁克爾是不一樣類型的書呆子,彼得-帕克喜歡攝影,並且為校刊提供照片;他喜歡自然科學,對生物科技也有一些興趣。
所以,彼得-帕克喜歡讀書,但書籍類型和邁克爾不同。
一點、一點地,安森腦海裡就構思出一個全新形象,他不是托比-馬奎爾,如果他想要拿下這個角色,就不能單純模仿托比-馬奎爾,否則只是用自己的表現證明托比才是最佳人選,他需要擁有自己的色彩。
腦海裡,靈光一閃。
忠於原著,也許對安森來說反而是一個好主意。
安森抬頭看向埃德加,露出一個笑容,“我有一個想法,距離試鏡,我們還有多少時間?”
“兩個小時。”埃德加跟不上節奏,眼神裡流露出一堆問號,“你準備做什麽?”
第一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