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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格沃茲:從戰錘歸來的伯恩》第288章 攝魂怪之皮(下)
  伯恩和斯卡曼德教授騎著飛天掃帚,追著那個由咒語形成的嗅嗅泰迪形象,頂著幻身咒從羅素公園一路飛向騎士橋附近。

  可以說,他們完美取代了蘇格蘭場那些警探的工作,而後者大部分現在都在想著要不要暫時請個病假什麽的。

  因為,就在那個神秘的“陌生人”逃離了大英博物館之後,這些警探們在博物館鎮館之寶之一的塞塔石碑上面,發現了一件不同尋常的東西。

  一張象牙白色的名片,而名片上面只有一個名字:
  方托馬斯(Fantomas)

  首先,這是一個法國名字。其次,這是一個非常有名的法國名字。

  而當得知這張名片出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之後,但凡是職位高一些的、經驗豐富一點的蘇格蘭場探員,則都出現應激反應了。

  他們的反應首先是檢查自己的錢包和配槍,接著就是熟人之間小心翼翼地互相問候。

  甚至,關系更近一些的探員還會彼此動手動腳,揉揉捏捏各自的臉龐。

  當然,這並非某種“腐國文化”的突然複興,而是這些探員在彼此進行檢查,生怕身邊同伴是其他人偽裝的。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情況出現,就是因為“方托馬斯”這個名字,很多年前就讓他們吃過大苦頭。

  就這麽說吧,對於法國人,英國人一般存在兩種刻板印象。

  第一種就是“法式軍禮”,其原因也自不必說。

  而英國人對法國人的另外一種刻板印象,就是來自於“方托馬斯”這個人——提起這個名字,他們腦海裡就會自動蹦出一句“這很難搞哦”。

  至於說,方托馬斯為什麽“很難搞”,就在於這個人在曾經在英國掀起過一場不亞於V2導彈襲擊的文化入侵。

  方托馬斯是一名法國盜賊,專門偷竊高價值的珠寶和文物。而且,除了在法國大區持續發力之外,方托馬斯還開拓過不列顛大區這個新賽道。

  如果說在和某東大的可怕勢力對抗之中,英國的軍情五處、六處常年處於被“啪啪”打臉的單向透明窘境。

  那跟蘇格蘭場業務對口的,並且反覆將其面皮揉擦過很多遍的外國犯罪分子,首當其衝的便是這個方托馬斯了。

  後者依靠巧妙地布局,以及近乎於魔法的變臉技術,曾經在蘇格蘭場近乎全部警力的圍追堵截下,成功在不列顛境內進行過一系列名聲響亮的盜竊活動。

  他甚至掀起過一陣浪潮:這個方托馬斯以一己之力,激勵了大不列顛地區許許多多的牛鬼蛇神,被許多慣盜和竊賊當做偶像來崇拜,被視為一名反英雄!

  只不過,距離方托馬斯這位大爺來不列顛島上屙屎撒尿,時間已經過去了快十年了。

  這十年間,很多英國本土針對他的模仿犯罪,都被蘇格蘭場的警探們施以重拳。因此,最近幾年,再打著這個名字坑蒙拐騙的英國人已經越來越少了。

  可是,本以為噩夢都要過去的時候,這個名字居然再一次出現在了蘇格蘭場警探們的面前。

  再加上犯罪地點(大英博物館)、犯罪手段(在大場面裡製造混亂),以及犯罪目標(方托馬斯就好博物館這一口)的推斷,這些蘇格蘭場警探完全有理由懷疑,造成今天這場大騷亂的不是崇拜方托馬斯的小卡拉米,而正是放托馬斯本人。

  “那個家夥到底有多大年紀?”一名警探無不驚奇地問向他的頂頭上司,也就是之前向伯恩和斯卡曼德教授道歉的那名警督。

  警督其實並不想回答這個問題。

  一來是因為這個問題他也不知道答案,二來則是因為詢問這個問題的人,也就是那名警探實在有些不招人喜歡。

  那名警探名叫瑪姬·德思禮,她是個壯碩的女人,有著一張粉紅色的寬闊臉龐和一副好像在生氣似的表情。她的頭髮緊緊地卷成一個光亮的鼓包,配合塞得滿滿當當的製服,她的很多同事其實都在背後叫她“大鵝女士”。

  而且,瑪姬·德思禮為人也像大鵝一樣,有很嚴重的攻擊性。

  警督輕咳一聲,用一種混合了耐心和無奈的語氣回答瑪姬·德思禮:“親愛的瑪姬,關於方托馬斯的年齡,這就好比問一個魔術師的帽子裡面有多少兔子——這是個既難以回答又尷尬的問題。

  我只能說,他可能是任何年齡,只要他還在我們的名單上,他就是我們永恆的青春痘,永遠不會消失。”

  警督的話引來了一陣緊張的笑聲,瑪姬·德思禮不滿地皺了皺眉。

  “魔術師什麽的,要麽是騙子,要麽就是更糟糕的嬉皮士,”瑪姬·德思禮暗暗腹誹道:“我那可憐的弟弟,不得不忍受的糟糕的姻親,就是那樣的混球……雖然他們都已經把自己玩死了,但還是留了個麻煩在我弟弟家中。”

  一想到這裡,這位女警探大有氣鼓鼓的架勢,那位警督頓感不妙。

  而就在這時,博物館的負責人急匆匆地趕了過來,他的臉上帶著一種混合了驚慌和焦慮的表情。

  他的名字是阿爾伯特·斯諾,一個身材瘦小,有著一頭亂糟糟的白發和一副總是滑到鼻尖的眼鏡的老者。

  “警督,警督!”他氣喘籲籲地喊道,“出了大事了,我們博物館的秘密收藏——傳說中的‘金蘋果’——它,它不見了!”

  他的聲音顫抖著,透露出一種難以置信的震驚。

  警督和瑪姬·德思禮都被這個消息驚呆了,只不過前者是在詫異“金蘋果”怎麽會丟失的,而後者則是在詫異這世上真的有“金蘋果”這種東西。

  “這不可能!”警督失聲喊道,“‘金蘋果’是昨天才從威尼斯運來的,它的保管措施是最嚴密的,怎麽可能被人偷走?”

  阿爾伯特·斯諾搖了搖頭,他的臉上充滿了絕望:“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但它確實不見了……”
——
  方托馬斯坐在莫裡斯轎車的駕駛座上,他的雙手緊緊握著方向盤,眼睛緊盯著前方的道路。

  他不會魔法,但他對巫術的渴望和了解程度,遠超過了許多真正的巫師。
    他知道巫師的存在,也了解他們的世界,但他從不踏入那個世界,因為他知道,那裡有他無法觸及的秘密和力量。在他的轎車後座上,堆滿了各種巫師用品:魔杖、水晶球、魔法書、甚至還有一些從黑市上買來的魔法藥劑。

  方托馬斯不會使用它們,但他知道,這些物品中蘊含著某種力量,只要他能找到正確的方法,就能將這些力量轉化為自己的優勢。

  他的目光不時瞥向後視鏡,確認是否有警車追來。

  他知道,自己剛剛在大英博物館製造的混亂已經引起了蘇格蘭場的注意,但他並不擔心。因為他有計劃,有一個完美的逃脫計劃。

  方托馬斯的崇拜對象是一隻長著兩個腦袋的雞蛇獸,這隻神秘的生物在他的心中佔據了至高無上的地位。

  他相信,這隻雞蛇獸擁有某種超自然的力量,能夠引導他走向更高的境界。

  而盜竊“金蘋果”,正是為了向這隻雞蛇獸獻上最珍貴的祭品。

  在他的腦海中,不斷回響那隻雞蛇獸用心靈感應告訴他的真理:“知識就是力量,力量就是一切。”

  方托馬斯深信不疑,他相信,只要他能掌握更多的知識,就能獲得更多的力量。而巫師的世界,正是知識的寶庫。那隻雞蛇獸給過他一種藥水,那是一種用名為“瑞埃姆牛”的神奇動物的血液調製的“健壯藥水”,在服用下這種藥水之後,他的身體狀況就會變得和二三十歲的小夥子一樣。

  “粗魯的英國佬,除了做炸魚薯條之外,永遠學不會其它東西。”

  方托馬斯的嘴角露出一絲得意的微笑。他知道,自己已經走在了一條不同尋常的道路上,一條只有他才能走的道路。他不是巫師,但他比許多巫師更了解巫術的秘密。他是一個麻瓜,但他比許多麻瓜更接近魔法的世界。

  他繼續駕車前行,心中充滿了對未來的憧憬和對那隻雞蛇獸的虔誠。

  他相信,只要他能將“金蘋果”獻給它,就能獲得它的青睞,就能獲得更多知識……以及力量。

  而那一天,他將不再是一個普通的傳奇盜賊,而是一個真正的,擁有超自然力量的存在。

  方托馬斯的轎車消失在倫敦的街道上,就像他的名字一樣,神秘而不可捉摸。而他不知道,就在他的身後,正跟著兩個騎著飛天掃帚的真正巫師。
——
  “那個家夥很古怪。”

  騎在飛天掃帚上面,一邊追蹤著眼前的“嗅嗅導航”,伯恩一邊向斯卡曼德教授講述他捉到的那隻地精。

  “您能相信嗎,造成博物館裡面混亂事件的元凶,竟然是一件給小巫師的玩具……”

  說著話,他就將揣在自己衣服口袋裡的地精拿了出來,這隻倒霉的小家夥正在享受嬰兒般的睡眠。

  伯恩將其拋給正在飛行的斯卡曼德教授,而後者則很輕易地接住了它——由此可見,這位紐特·斯卡曼德在年輕時或許也沒少玩魁地奇——他那嫻熟空中接球動作,和魁地奇球隊裡的找球手們別無二致。

  “……我說的玩具不是這隻地精,它或許只是被人從哪個巫師菜園裡捉來的,我說的玩具是它頭上戴著的那頂帽子。”伯恩解釋道。

  “這頂帽子上面有個標簽,上面說這頂小紅帽是‘蹦跳嬉鬧魔法笑話商店’在70年代的一件聖誕節特別玩具。它專門是給地精準備的,戴上它的地精就會變得像‘紅帽子’一樣富有攻擊性。巫師家裡的小孩,可以通過戰勝一隻帶著紅帽子的地精,來幻想自己戰勝一隻危險的‘紅帽子’。”

  “梅林的胡子!”

  斯卡曼德教授翻找到了那個標簽,然後又看了看這隻“昏睡”過去的地精,他用鼻子貼著它的身體嗅了嗅,然後立刻得出一個結論。

  “有人之前用‘魔鬼椒’做的辣醬塗在了這隻地精身上,而且它頭頂的‘小紅帽’還有粘貼咒的痕跡……”

  說話的同時,斯卡曼德教授就用出了粘貼咒的反咒。粘貼咒和它的反咒,全都可以用來在野外救援一些神奇動物,因此這位神奇動物專家對它們使用得非常熟練。

  不像伯恩,他若是想要將粘貼咒解開,使用的辦法很可能會將地精頭皮掀開。

  斯卡曼德教授一邊穩穩地控制著飛天掃帚,一邊仔細地觀察著那隻地精。他的眼神中透露出一種深思熟慮的光芒,仿佛在思考著什麽重要的事情。

  “伯恩,你覺得什麽奇怪?”斯卡曼德教授突然開口問道。

  伯恩思索了一下,然後才回答道:“我說不出來,但我的直覺卻告訴我,咱們追蹤的那個人,很可能並不是真正的巫師——正常的巫師,做事情其實是有自己邏輯的,就比如這個玩具小紅帽。

  雖然它或許真的不是一件適合兒童玩的玩具,它也或許真的因為這樣而被市場淘汰掉,但是它最初被定義是一種玩具,那麽我想正常巫師拿到它,也會將其當作是一件玩具。

  而想要製造混亂,巫師們會用其它更直接和更符合製造混亂要求的東西,或是魔咒,或是魔藥——哪怕就是‘大糞蛋’和‘費力拔遇水開花煙火’,好像也比使用一件過時的巫師玩具更加合理。”

  斯卡曼德教授剛剛也意識到這麽個問題,不過他只是不像伯恩一樣,能夠清晰表達出自己的想法。

  所以,當伯恩將理由說出之後,他馬上予以了肯定並且繼續推論道:“這可能意味著,那個嫌疑人並非真正的巫師,而是一個對巫術有所了解的麻瓜,他之所以能夠是用巫術,那是因為他可能擁有一些巫師用品,並且對於它們的作用有一定了解,然後又能以麻瓜的思路來使用它們!”

  “教授,我只有一個疑惑。您剛剛也提到了,您好像感受到了攝魂怪的氣息……難道巫師的用具之中,能夠模仿出攝魂怪的效果?”伯恩追問道。

  斯卡曼德思索了一陣,然後驀地眼前一亮,不過他隨即就皺起了眉頭。

  “好像真的有這樣的東西,我記得那是以前英國魔法部為看守阿茲卡班的傲羅們,專門準備的一件工具。它的名字叫作‘攝魂怪之皮’,只要將那東西披在身上,走在阿茲卡班也會被阿茲卡班的攝魂怪當作同類。

  只不過,在使用的過程之中,‘攝魂怪之皮’好像出現了一些問題,凡是長時間穿戴攝魂怪之皮的巫師,過不了多久整個人就會變得像攝魂怪一樣低沉、負能量滿滿,好多人因此去聖芒戈接受了治療。

  因此,很多年前,‘攝魂怪之皮’這種裝備就被魔法部的後勤部門淘汰了。它們全都被送去銷毀,可如果我們猜測得是真的,那個人為什麽那個人會擁有‘攝魂怪之皮’?這簡直就是十分甚至是九分不合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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