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若星怔了一下,隨即垂下眼。
她沉默著,很久才開口,“莫律師,景琰把你當做最好的朋友,我也是。”
“我知道,”莫明軒笑了一下,很溫和,只是臉色有些蒼白,“我從不敢妄想取代他,我只是希望你能好好的。”
“我會好好的,”韓若星很輕聲說,“因為我知道,他希望我好。”
莫明軒輕輕攥了攥手機,沒再說話。
柳鎮的生活平靜而安逸。
前些年,政府有些個項目在柳鎮開展,佔用了不少地,很多居民因此獲得了一筆不小的拆遷費,所以居民生活相對富足。
只是鎮上沒什麽支柱產業,教育質量也不行,留不住年輕人。
老喬家來了兩個年輕人,長得漂亮又有氣質,很快就傳得十裡八鄉人盡皆知。
地方小的好處就是每家每戶多少都要沾親帶故點,於是一天時間,就來了十幾波“親戚”前來借著送東西或者路過的借口來瞧熱鬧。
太爺爺在鎮上還挺有名,他年輕時候是個廚子,十裡八鄉紅白喜事都要找太爺爺去坐鎮,鄰居老太太形容他燒的菜,吃完碗都不用洗,好吃到舔盤子的地步。
後來年紀大了,掌不了廚了,他又自個兒鑽研起醫書來,誰家豬不長膘了,誰家狗鬧肚子了,又或者誰家牛脹氣了,他還都能給看出個名堂。
不過太爺爺也知道自己學的是個皮毛,所以也從不收費,只是有人送來了,幫著瞧瞧,看不了,就趕緊讓人往市裡送。
喬旭升的事,鎮上人好像不知道一樣,沒有人提起。
太爺爺好熱鬧,原本三個人的飯,最後搞得跟吃席一樣,弄了一大桌子。
街坊鄰裡,切菜的切菜,揉面的揉面,歡聲笑語,不絕於耳。
洗碗筷的時候,旁邊有個大娘悄聲跟韓若星說,“喬丫頭,你這對象找的不錯,人長得端正,眼裡有活兒,說話也輕聲細語,斯斯文文的,他是做什麽的呀?”
韓若星一邊清洗碗筷,一邊道,“大娘,他不是我對象,是我朋友,是個律師。”
大娘驚訝,“我怎麽聽老喬頭說是曾孫女婿要來呢?”
韓若星垂著眼道,“本來說是要來的,但……出了點事,他來不了了。”
“哦,”大娘也沒有多想,又熱情道,“那你下回記得把他帶來,我給你們做我的拿手好菜。”
韓若星動作一頓,好久才笑了下,說,“好。”
天色漸晚,客人陸陸續續離開,韓若星忙著收拾,莫明軒也在幫忙。
太爺爺坐在堂屋門口的門檻兒上看著他倆。
莫明軒乾活兒雖然不熟練,但是人很勤快,也仔細,比如韓若星搬不動的椅子,他會主動過去幫忙,再比如清洗好的水果刀,遞給韓若星的時候,他會細心的將刀刃衝著自己這邊,以免劃傷韓若星。
一些很細節的事情,往往能看出一個人的品質。
“莫小子,”太爺爺叫了他一聲,“有煙嗎?”
莫明軒搖頭,“我戒煙了。”
太爺爺失落的“哦”了一聲。
莫明軒放下衣袖,溫聲道,“你想抽什麽牌子,我去給您買。”
太爺爺立馬亮起眼睛,“那多不好意思。”
莫明軒笑了下,“晚上吃得多,我正好出去走走,順路。”
於是太爺爺借坡下驢道,“那你幫我捎包牡丹吧。”
莫明軒聽都沒聽過這個煙名兒,不過還是應道,“好。”
他拿起外套,扭頭看向韓若星,“若星,你要什麽嗎?”
韓若星搖頭,“不用,謝謝。”
她的語氣客氣而疏離,莫明軒眼神透出些許失落,輕聲道,“那我去去就回。”
韓若星“嗯”了一聲。
等莫明軒一走,太爺爺才喚道,“星星,別幹了,過來陪太爺爺坐會兒。”
韓若星擦了擦手,有些忐忑地走了過去。
太爺爺拍了拍旁邊的門檻兒,“來,坐這兒。”
韓若星便挨著老爺子坐了下來。
“顧家那小子出什麽事了?你們吵架了嗎?”
韓若星本以為太爺爺會詢問喬旭升的事情,沒想到他一開口,問的卻是顧景琰。
從山上下來,韓若星一直都克制得很好,可是太爺爺一聲關心的詢問,突然就讓她潰不成軍,眼淚一下就來了。
太爺爺活到這把歲數,已經活成了人精。
韓若星發著燒被莫明軒帶過來,他便已猜出事情不簡單,只是沒想到居然會是這樣。
太爺爺伸手,慈愛地幫她拭去淚珠,“哭吧乖乖,哭出來心裡好受些。”
韓若星卻沒有哭太久,她抹掉眼淚,嗓音沙啞道,“太爺爺,明天我就要回去了,景琰還沒回來,我還要幫他守住他的心血和他的家人,我不能在這裡呆太久了。”
太爺爺點頭,拍了拍她的手背,“那明天太爺爺去送你。”
韓若星垂著眼,好久才低聲道,“太爺爺,我不是喬喬家的子孫,我和喬旭升沒有血緣。”
太爺爺作為親屬,不可能不知道喬旭升的事,他還這般待她,很可能根本不知道她並不是喬旭升的女兒。
喬家真心對她的就只有太爺爺,她不願意瞞著他。
太爺爺沒說話,氣氛沉靜,韓若星已經做好了心理準備。
太爺爺必不會責罵她,但一定會失望吧。
許久之後,太爺爺才開口,他說,“你的意思是,以後不再過來是吧?反正也沒有血緣關系,懶得看我這個糟老頭子。”
韓若星錯愕,下意識否認,“當然不是,是我已經沒有那個資格。”
太爺爺對她所有的喜歡和疼愛,歸根到底還是源於那點血緣,沒了這層關系,她怎麽敢貪圖老人家的心意?
太爺爺說,“其實你是不是喬旭升的女兒,和我都沒什麽關系。”
韓若星聽糊塗了,什麽叫沒關系?
太爺爺這次說起陳年往事。
太爺爺原本並不是柳鎮的人,他和太奶奶都是外鄉人,兩人青梅竹馬, 太爺爺小時候家裡條件很差,為了吃飽飯去參了軍,一走就是三年。
退伍的時候攢了一些錢,雖說算不上衣錦還鄉,但也足以在老家扎根。(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