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西周四足獸面紋鼎
夏禧回道:“余風!”
這人我見過。
上次在做老山雞之時,他曾作為瘋蟲的代言人出現。
雖然只有短暫一次接觸。
但余風給我留下了無比深刻的印象。
他無論是語言、行事,全都透著一股凶狠勁。
夏禧繼續向我解釋道:“據說,這小子是一位孤兒,八歲的時候,櫻花國一對夫婦來國內孤兒院領養了他,帶他到了櫻花國,開始讓他練柔道。”
“有一次,瘋蟲去櫻花國走貨,因為帶的人手不夠,便去柔道館雇傭了他。余風在那次的表現,深得瘋蟲的欣賞,瘋蟲便帶他回了國。幾年之後,瘋蟲將魔都托工走貨的任務全交給了余風打理。”
“瘋蟲對余風有著知遇之恩,余風可以背叛老司理,但他絕對不會背叛瘋蟲!這麽說吧,前期瘋蟲其實還只是老司理麾下的一個小角色,但現今他能坐上這個位置,一半的江山其實是余風幫忙打下來的。”
如此看來。
夏禧接瘋蟲位置的概率。
連百分五十其實都沒有。
余風能力強、行事狠、名氣大。
我即便扶夏禧到了瘋蟲的位置。
余風必反。
這個障礙不得不提前進行拔除。
我擰了一擰眉毛,問道:“余風最近在幹嘛?”
夏禧說道:“為走一件天貨在做準備。”
我問道:“什麽天貨?”
夏禧回道:“西周四足獸面紋鼎。”
我腦門直跳:“哪兒來的?!”
夏禧回道:“不知道老司理從哪兒弄來的鬼貨重器,他下達給瘋蟲任務,讓瘋蟲將貨走給櫻花國的一位古董商人。瘋蟲因為自己要忙賞珍會的事,再加上櫻花國這條線一直余風在走,從來沒出過事,便將此事交辦給了余風。”
又是櫻花國!
又是一件國之重器!
這裡簡單介紹一下鼎。
鼎本來是古人用來煮肉烹飪的工具,相當於現代的鍋。
周代演變成一種祭祀禮器,成為一種王權和尊嚴的象征。
當時禮製規定,天子九鼎,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元士三鼎。
但在秦以後,這種象征意義逐漸失去,主要成為了寺廟門前的燃香用具。
蓋因周代的禮製,但凡是西周的青銅鼎,不管大小、形製,只要拿出來,放在一般博物館,都屬於鎮館之寶級別的重器。
畢竟,先刨去藝術水平不說,僅從傳承來看,周鼎幾乎都屬於王公貴族的禮器。
青銅鼎款製一般分為兩種,三足鼎、四足鼎。
三足鼎也叫陽鼎,一般為圓腹,用於祭天。
四足鼎也叫陰鼎,一般為方腹,用於祭地。
契合傳統文化天圓地方的觀念。
夏禧神情顯得有點糾結,說道:“蘇子,我有一個想法,講了你不能罵我啊。”
我問道:“什麽想法?”
夏禧皺眉說道:“之前吧,我在老山雞手下拉洋片,根本接觸不到瘋蟲這種層面上的事。但現在接觸到了,咱們一尊西周四足獸面紋鼎真品,國之重器,硬生生在我眼皮子底下弄到國外,哥們實在如鯁在喉……”
我打斷道:“你想說什麽?”
夏禧咽了一口唾沫:“我的意思,你得想辦法把這絕世寶貝給奪下來,哪怕把我給暴露,哥們掀桌子走人就是,無所謂!”
我問道:“你的意思,不暴露你,貨就奪不下來?”
夏禧聞言,搖了搖頭:“你是不知道情況!余風這王八犢子外號叫‘余僧’,像個苦行僧一樣。他極為謹慎,平時就工作、家兩點一線,幾乎不與任何人交往,吃喝嫖賭一樣不沾。”
“他走貨的時候還有一個習慣,如果走幾天時間,隻吃老婆準備的飯和水。時間長了,則自己親手弄飯吃,就怕別人給他下毒。而且,他帶得人全是鐵杆心腹,銃不離身,身不離貨。可以說,單從走貨來講,這小子幾乎沒有弱點,要從他手上奪貨,實在太難了。”
“我之前也盤算了一下,只能在他送貨出海前,半路上跟他硬剛。可即便是硬剛,他和那些手下,功夫一流,也難有必勝的把握。實話說,我這些年也攢了一些心腹,咱們這次可以調度來用,但用了,我就會徹底暴露。”
我回道:“你不用講我也知道,余風這個點一定要拔,但你也不能暴露。”
“我們的局如果因為余風而破,那就太沒出息了。”
夏禧說道:“可他沒弱點啊!”
我說道:“任何人都有弱點,只不過我們還沒找到。”
這裡面。
也包括我自己。
我的弱點。
在於身邊的人。
這跟自己的成長經歷有關。
父母死亡的陰影,伴隨一生。
誰動我身邊的人。
容易讓我喪失理智。
我曾努力去克服。
盡管有一些改進,但很難。
夏禧問道:“那你說他的弱點是什麽?”
我不置可否,反問道:“他準備什麽時候開始走貨?”
夏禧回道:“兩三天后吧,因為一周之後賞珍會要開,他必須盡量趕回來協助瘋蟲。”
我點了點頭:“正好,兩件事一起辦了!讓這件貨走爆,再讓翡翠玉藕出事,雙管齊下,老司理一定會搞死瘋蟲。你的競爭對手沒了,頂頭上司也廢了,可順利成為老司理設在魔都的第一狂霸子。”
夏禧聞言,臉上肌肉直抽搐:“你有方案?”
我回道:“我不是神仙,你得容我想想。”
夏禧離開之後,已經是晚上了。
我還是沒什麽思路。
萬幸時間還有。
有時候,靈感必須要等。
左右無事。
我便準備去吃飯,然後在公園裡逛兩圈,理一下思路。
剛下酒店大廳。
一位女服務員叫住了我。
“請問您是蘇先生嗎?”
那個時候住酒店,根本不需要實名製,服務員不可能知道我姓什麽。
在魔都知道我真實名字的。
夏禧、顏家父女、三黑子。
我不知道出現了什麽情況。
沒吭聲。
女服務員說道:“有一位叫顏小月的女士,托我給您送一樣東西。”
我回道:“謝謝!”
伸手接過了包裹。
我也沒打開,徑直出了門。
走了一百米。
找了一家小店,簡單吃了個蓋澆飯。
飯後來到公園。
我將包裹打開了。
裡面竟然是顏小月的頭顱!
(本章完)